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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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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

房地产项目流程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 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 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 1)选址定点;

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 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4)规划报建图审查; 5)施工报建;

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消防支队、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以下证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 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

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 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 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许可证;

(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8)房屋测绘成果;

(9)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几个阶段,需增加或减少的相关事项及时限,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会有不同的差异。各个程序的办理时间,绝大部分都少于15天,一般在7天内。所需要的费用,由于相当部分属于地方收费,所以就不再明细列表,更何况相对于房地产开发所获得的利润,行政审批费用可以忽略不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四证

一、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

“用地证明文件”,是指有权机关作出的、与土地使用权证性质相同的、合法用地的证明文书,包括: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与原件一致的土地登记簿复印件、确定土地使用权归属的决定书、审判机关确认当事人享有土地使用权的生效裁判文书等等。

实际上,土地使用权证也是用地证明文件的一种。非有权机关出具的土地使用证明,充其量可作有权机关确定土地使用权时的证据材料,证明合法用地的可能性,而不能算作房屋登记法律意义上的用地证明文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资源国土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注:(初始土地登记、变更土地登记(过户)、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1、有些房地产开发商由于资金不足,便用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到银行做贷款抵押。而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2、有些开发商一味追求经济利益,在建设用地手续不全甚至没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就进行房地产开发。那么此类建筑是无土地使用权的违规建筑。

3、土地使用权依据用途可以分成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福利性项目用地及综合类性质用地等类别。我们通常购买的商品房都是建造在住宅性用地上。

但是近些年兴起了一些所谓“单身公寓”、“酒店式公寓”或是商住两用楼,开发商以商住两用或是酒店式管理来吸引购房者,有时却是给消费者设下的陷阱,因为此类楼盘有些是建设在公共性建设用地上。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内容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 (2)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局)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作为建设单位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和有偿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3)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房地产商即使取得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但如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占用土地的,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无效。

2、法律依据

为保证城乡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规定,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为建设单位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和有偿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第三十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3、有效期限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有效期限一年。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还包括以规划条件为主要内容的附件。在有效期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有效期与《国有土地使用证》相同。

逾期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或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上述证件及附图自行失效。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内容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

(3)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下列内容: ⑴许可证编号;

⑵发证机关名称和发证日期; ⑶用地单位;

⑷用地项目名称、位置、宗地号、子项目名称、建筑性质、栋数、层数、结构类型; ⑸计容积率面积及各分类面积;

⑹附件包括总平面图、各层建筑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和剖面图。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镇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申报范围

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包括住宅、工业、仓储、办公楼、学校、医院、市政交通基础设施等)的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均需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具体范围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

2、各类市政工程、管线工程、道路工程等。

3、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代建筑的大修工程以及改变原有外貌、结构、平面的装修工程。

4、沿城市道路或者在广场设置的城市雕塑等美化工程。 5、户外广告设施。

6、各类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4、主要作用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工程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规划验线和验收,商品房销(预)售,房屋产权登记等的法定要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保证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房地产商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对有关责任人员,可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五、后续的房屋所有权证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16条第1款规定:

“ 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的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应当提交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明文件”。

房地产开发的区域划分

房地产概念中的城市划分,一般依据: 1政治地位 2经济实力 3城市规模 4区域辐射力。

一线城市(北上广深津):

一线强: 北京 上海 (一个政治文化中心,一个经济中心,无争议) 一 线: 广州 深圳 (南粤双雄,实力旗鼓相当,公认一线)

准一线: 天津 (原本属于二线强,近几年国家重视、发展极快,步入准一线)

二线城市(一般为各省的省会城市以及三个经济发达的计划单列市):

二线强:重庆(直辖市)

南京 武汉 沈阳 西安 成都 (都属于区域中心城市)

杭州(经济发达、副省级)

青岛 大连 宁波(三个经济发达的计划单列市)

二线中:济南 哈尔滨 长春(剩下的三个副省级城市) 厦门(计划单列市、规模小所以只能是二线中)

郑州 长沙 福州(经济发展较好的三个非副省级省会城市) 乌鲁木齐 昆明(国家重点发展的边疆国际化城市) 兰州(西北重工业城市、兰州军区) 苏州 无锡(最发达的两个非省会地级市)

二线弱:南昌 贵阳 南宁 合肥 太原 石家庄 呼和浩特(七个实力相当的省会城市) 准二线:佛山 东莞(两个制造业经济强市)

唐山(环渤海重工业大城市) 烟台(环渤海重要港口、经济强市) 泉州(闽南经济中心城市) 包头(重工业大城市)

三线城市(一般指各地级市城市):

三线强:银川 西宁 海口 洛阳 南通 常州 徐州 潍坊 淄博 绍兴 温州 台州 大庆

鞍山 中山 珠海 汕头 吉林 柳州

三线中:拉萨 保定 邯郸 秦皇岛 沧州 鄂尔多斯 东营 威海 济宁 临沂 德州 滨州

泰安 湖州 嘉兴 金华 泰州 镇江 盐城 扬州 桂林 惠州 湛江 江门 茂名 株洲 岳阳 衡阳 宝鸡 宜昌 襄樊 开封 许昌 平顶山 赣州 九江 芜湖 绵阳 齐齐哈尔 牡丹江 抚顺

三线弱:本溪 丹东 辽阳 锦州 营口 承德 廊坊 邢台 大同 榆林 延安 天水 克拉玛依

喀什 石河子 南阳 濮阳 安阳 焦作 新乡 日照 聊城 枣庄 蚌埠 淮南 马鞍山 连云港 淮安 丽水 衢州 荆州 安庆 景德镇 新余 湘潭 常德 郴州 漳州 清远 揭阳 梅州 肇庆 玉林 北海 德阳 宜宾 遵义 大理

四线城市:剩余的所有城市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认定标准

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证);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以上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四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6.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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