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餐厅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保障学生食品安全,加强学生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餐厅的食品召回工作。
第三条 学校餐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对食品安
全风险的预警和防控,提高食品安全风险应急管理和处理能力。
第四条 餐厅应建立食品召回工作群组,及时响应食品召回,确定风险程度和召回范围,确保食品召回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 食品召回的类型和原则
第五条 食品召回分为主动召回和被动召回。
第六条 主动召回是指学校餐厅经过自查或相关部门抽检发现食品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可能对学生健康造成威胁的情况,主动采取召回措施。
第七条 被动召回是指学校餐厅接到相关部门通知,食品被检测出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可能对学生健康造成威胁的情况,
被要求采取召回措施。
第 食品召回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学校餐厅应向学生和家长公开食品召回信息,并及时公布召回措施和进展情况。
(二)先人为主原则:学校餐厅应优先保障学生的食品安全,确保学生不再食用召回食品。
(三)追根溯源原则:食品召回过程应对召回原因进行查明和追溯,查找召回食品的供应商和流通环节,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第三章 食品召回的程序
第九条 学校餐厅食品召回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召回通知:学校餐厅接到召回通知后,应迅速成立召回工作群组,负责制定召回计划和方案。
(二)召回计划和方案的制定:召回工作群组根据召回的风险程度和召回的范围,制定召回计划和方案。计划和方案应明确召回的食品种类、数量、批次和召回时间等要求。
(三)召回措施的执行:学校餐厅应确保召回措施的执行,及时将召回食品进行下架和封存。同时,要通知相关供应商和食品流通环节的单位,要求它们采取措施回收和销毁召回食品。
(四)召回信息公开和告知:学校餐厅应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公开召回信息,告知召回原因、受影响人群和食品的处理方式等信息。
(五)召回后的处理:学校餐厅应妥善处理召回食品,禁止再次投入使用。同时,要与食品流通环节的单位协商,核实召回食品的销毁情况。
第四章 食品召回的监督和评估
第十条 相关部门对学校餐厅的食品召回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 学校餐厅应定期进行食品召回的评估,检查召回工作的落实情况。评估结果应及时向学生和家长进行通报,并采取措施改正不足。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学校餐厅负责具体实施,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执行。
学校餐厅食品召回管理制度制定此制度,学校餐厅可有效管理食品召回,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