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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与消毒产品规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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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 传染病防治与消毒产品管理日常监督要点

一、传染病防治日常监督要点 序号 1 监督 项目 传染病疫情报告 监督内容 法律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条; 违法行为处罚 未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 ,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它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指定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 ,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情节严重的 ,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 ;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它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 备注 是否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部门、人员:有无指定的部门和人员;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网络直报系统运转是否正常 疫情登记: 是否对传染病疫情登记; 医疗机构相关科室是否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 疫情报告: 1、甲、乙、丙类传染病是否按法定时限报告;是否隐瞒、谎报、缓报疫情; 2、是否按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无 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的或 隐瞒、谎报、缓报疫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 ,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或者吊销其执 1 传染病疫情报告 职责;是否隐瞒、谎报、缓报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 3.采供血机构是否对HIV抗体检测2次并对初筛阳性结果登记、报告。 疫情审核: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否对辖区网络直报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审核确认,并开展疫情分析、调查与核实 疫情通报: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否向相关部门通报传染病疫情信息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一条。 业证书。 未依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职责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条第(一)项, 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情节严重的 ,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个体或私营医疗保健机构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造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传播、流行的,责令停业整改,并可以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触犯刑律的,对其经营者、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三)项 ,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三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七)项、第二款、第三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八条第 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职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项,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疫情 控制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否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 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项,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依据职责及时采取本法规定的措施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四)项 ,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41

疾控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是否依据属 2 疫情 控制 地管理原则及时采取传染病控制措施 一款第(三)项、第二款、第三款、第四十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未按规定派人进行现场调查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 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机构是否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 1是否建立预检分诊等制度和应急预案; 2是否按规定建立感染性疾病科 3是否开展责任区域的重点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是否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诊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 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 现场救援、接诊、转诊或拒绝接受转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消毒管理办法》第未建立消毒管理组织的,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没有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或工作人员未按规定严格执行的,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42

3 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 是否建立消毒隔离管理组织 是否建立消毒隔离制度并执行 3 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 五条 是否执行《消毒技术规范》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 是否开展定期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是否开展消毒技术培训 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未执行的,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没有定期开展消毒、灭菌效果检测工作的,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工作人员没有接受消毒技术培训,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消毒管理办法》第五条 进入人体组织、和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是否达到灭菌要求;接《消毒管理办法》第六触皮肤、粘膜的器械、条第一款 用品是否达到消毒要求 是否建立并执行消毒产品进货查验制度 《消毒管理办法》第七条 没有达到灭菌、消毒要求的,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没有建立或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排放废弃的污水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未实施无害化处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四)项,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采取有效消毒隔离措施或未及时报告的,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43

是否对排放的污水、《消毒管理办法》第八污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条 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是否实施消毒或无害化处理措施 对传染病病人、疑似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 《消毒管理办法》第九 传染病病人是否采取有效的消毒隔离措施;是否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4 条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医疗废物处置 管理制度:是否建立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职责、流程、要求、应急方案等)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八条;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五条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六条 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管理组织:是否设置监控部门或设置专(兼)职管理人员 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是否按照医疗废物处置、管理 收集、包装: 1医疗废物是否分类收集; 2是否使用专用容器、包装物收集 3是否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或其他废物 转运: 未设置监控部门的,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管理的,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六)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款,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容器的,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或其他废物的,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44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未使用符合标准的运送工具运送医疗废物的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 4 医疗废物处置 1运送工具是否符合要求 2运送工具是否在指定地点清洁、消毒 3是否在运送过程丢弃医疗废物 第十八条第一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九条2《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 3《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 十六条第(三)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在指定地点及时进行清洁、消毒的,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五)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五款,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的,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非贮存地点堆放、倾倒医疗废物的,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对医疗废物的处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规范的;的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四)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以上3万元。 未采取职业防护措施的,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三)项,《医45

暂存: 1贮存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2暂时贮存时间是否超过2天 3是否在非贮存地堆放、倾倒医疗废物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处置: 是否交给有资质的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医疗卫生机构是否按规定处置医疗废物 职业防护: 4 医疗废物处置 是否对从事医疗废物处置相关工作人员采取职业防护 培训: 是否进行相关人员培训 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未进行知识培训的,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的,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三款,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的、未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未依照规定建立或者保存实验档案的;未依照规定制定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预案并备案的,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六)、(七)、(八)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有许可证件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许可证件。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保藏传染病菌(毒)种、检测样本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二)项,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已取得许可证的,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6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交接登记: 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是否对医疗废物进行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交接登记并保存3年 第二十四条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等紧急情况,是否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七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毒种管理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 是否建立和落实菌毒《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物菌(毒)种保藏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 是否违反规定保藏、传染病菌(毒)种、检测样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 5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毒种管理 未依照规定储存实验室送交的菌(毒)种和样本,或者未依照规定提供菌(毒)种和样本的,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由卫生部责令限期改正,收回违法提供的菌(毒)种和样本,并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验结束后,是否将菌(毒)种或标本及时无害化处理、销毁或移交菌毒种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 未及时销毁的,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责令有关单位立即停止违法活动,监督其将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有许可证件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按规定采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二)项,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已取得许可证的,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依照规定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或者工作人员考核不合格允许其上岗,或 者批准未采取防护措施的人员进入实验室的,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五)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有许可证件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许可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是否按规定采集、运第二款、第三款 输、携带、使用菌(毒)《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种及检测标本 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是否对工作人员进行生物安全和专业知识培训并进行健康监护和预防接种。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二、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督要点 消毒产品生产单位 有无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卫生许可证是否有效 生产的消毒剂、消毒器

1 《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消毒管理办法》第三生产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消毒产品的,《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无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消毒产品的,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责令47

械是否有卫生许可批件;批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批件号是否有效 十四条第(一)项 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不符合卫生部的有关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不符合卫生部的有关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 。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不符合要求的,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经营消毒产品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经营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消毒产品的,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经营无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消毒产品的,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消毒管理办法》第三产品命名是否符合规定 十三条第一款 《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标签说明书是否规范 产品卫生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经营的消毒产品卫生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消毒产品经营单位 2 经营的消毒产品有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卫《消毒管理办法》第三生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十四条第(一)项 内;许可证号是否有效 经营的消毒剂、消毒器械是否有卫生许可批件;批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批件号是否有效

《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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