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 大塘中学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邓年春
经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大塘中学猪场以议标的形式承包给乙方,协议内容具体如下:
1、标底:白肉陆佰捌拾斤。
2、承包期限: 年9月1日 年8月31日。
3、学校提供现有的猪场,不再增加和提供其设施设备。目前学校猪场场舍不动产属学校所有,不能因为乙方在 年的维修中而改变学校产权。 年乙方的维修费已从 年 年度的承包款中核减。
4、乙方不得到学校食堂拿任何用具,不得在食堂加工饲料,不得占用场地,不得影响食堂和学校的一切工作。
5、学校只提供餐饭剩菜,承包者不能将整盆饭菜倒掉。学生的米饭、饭、菜按实际需要发放,乙方无权干涉。就餐率与标底无关。
6、食堂白肉不受乙方限制,若到乙方采购,其价格比市场要采购价格低0.5元每斤。
7、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白肉必须是健康的猪肉。按甲方要求供货。
8、猪场用电由乙方自行负责,安装独立电表。
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在场人签字:
___年9月2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