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
(二)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等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
二、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z副组长:z成员:z及各班班主任。由组长统一领导、协调指挥全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三、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的工作机构,健全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明确职责,检查督促,逗硬奖惩。建立高效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体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做到传染病、多发病、常见病等早发现、早报告、早对病人采取隔离治疗措施,防止疾病进一步扩散和蔓延。
四、 加强校园内食堂、商店、寝室、厕所的卫生保洁和灭"四害"工作,断绝传染病原体的传播途径。
五、 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和教室门窗每天要经常开启,气温适宜时全天开启,确保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减少感染病原体的机会。
六、 重视健康教育,利用健康课、宣传栏、黑板报、多媒体网络、闭路电视系统等载体对师生加强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相关知识。
七、 严格按《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规定开展学生体育锻炼,科学设计体育课,增强学生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八、 每年对全体师生开展体能测试,每年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体检。学校根据师生体能测试和体检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健身锻炼和预防疾病措施。
九、 完善学校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做好必要的物资准备,储备一定数量的口罩、防护服、消毒液和预防药品等。
十、 严格报告制度。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各班班主任在半小时内向校长和值周领导报告:
1、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流行的;
2、 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疫病;
3、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学校行政人员在接到报告后,在一小时内向区教委和区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应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确证,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十一、任何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并有专门的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登记管理制度和专用的记录本。
十二、 学校发生急性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要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1、 立即停止供餐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所在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组织名称、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组织有关人员或配合卫生防疫人员对事件发生的原因、涉及的人群、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进行调查,初步判断事件的类型,并由卫生防疫部门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2、 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 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仪器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 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 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
十三、 学校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当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1、 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人数、可能发生传染病等有关内容。
2、 立即停止学校群聚活动,停止可能造成传染病暴发、局部流行的一切活动。
3、 在上级各部门未到达前,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将患传染病的学生或教师隔离。
4、 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学生。
5、 协助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学生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
十四、 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疾病时,应当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1、 当在一定时间内,同一所学校或班级同时相继出现多个临床表现相似的学生或教师、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何种病时,学校应以最快的通讯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症状、发病人数等有关内容。
2、 立即停止学校群聚活动,停止可能造成局部流行的一切活动。
3、 在上级各部门未到达前,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将患传染病的学生或教师隔离。
4、 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学生。
5、 为查明疾病原因,学校应积极协助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
十五、 学校要建立晨检和每日一报制度,及时收集疫情信息,每天向区教委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
十六、 密切掌握师生出勤动态。在教职工和学生缺勤2小时内,须查明人员姓名、缺勤原因,掌握信息。登记因病缺勤师生名单、主要症状、就诊检查情况(初步诊断),并实行每日电话追踪随访制。
十七、 学校减少不必要的会议,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入校,严格控制师生外出参加活动,取消跨校教研、春游和秋游等集体活动。
十八、 对广大师生要做到疫情信息准确、公开、透明,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确保校园稳定;加大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预防控制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为师生准备必要的预防药品并适时提供。
十九、 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具体情节和责任大小,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对有关人员给予相应处分,并与年度考核挂钩。
1、 未依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
2、 未依照本预案的规定完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必须落实的工作;
3、 突发事件发生后,对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
4、 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等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5、 拒不履行其他应急处理职责的。
二十、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20__-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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