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报告整改消除制度
一、安全促进项目单位要定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高危高风险行业和重大危险源要建立事故隐患日查制度,其他行业至少每周进行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并做好隐患排查登记;
二、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三、对事故隐患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谁诱发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原则进行分类分级,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经费、整改目标和整改期限等“五落实”,并建档跟踪督办;
四、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高危企业进行登记建档,并对重大危险源落实严密监控责任,明确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五、对一时不能及时整改消除的安全隐患,项目促进小组要书面报告安全社区创建办公室,并由办公室上报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后再报送上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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