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路政执法
一. 牢记宗旨,为民执法。
坚持执法为民必须努力实践,以亲民利民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在制度层面上确保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坚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理念,既是路政执法工作和路政队伍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又是具有丰富内容的实践活动,必须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从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事情做起,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切实履行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
一要多办实事,把执法为民落到实到亲民利民的实际行动中去。一方面要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强力推进各类“顽症”的解决,提升路政人员职业道德,从而在队伍内部形成揭露矛盾,解决问题的浓厚氛围,给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另一方面要强化服务意识,凡是有利于便民、富民、安民的事都要不遗余力的去做,从人民群众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积极推出一批亲民利民的新举措,让人民群众以深切感受到公安机关践行“三个代表”、实现执法为民的新变化,塑造亲民路政的新形象。路政机关推出的亲民利民措施,要充分体现尊重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保护群众,多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二要制度创新,把执法为民落实到健全完善法制,推进路政行政管理改革中去。要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对那些不适当限制公民权利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全面清理,抓紧做好废、改、立的工作,为实现执法为民提供法制保证。要着眼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通过多种途径了解民情、体察民意,进一步创新路政行政管理工作改革思路,使政策更宽松、手续更简便、服务更优质,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力打造服务型路政机关。
三要标本兼治,把执法为民落实到加强路政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去。实现执法为民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做到标本兼治,着力以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要重点抓好强化训练、强化监督、强化保障。我们常说的“勤政爱、廉洁奉”具体到路政工作,就是一切为了群众,时刻想着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群众无小事,我们必须办实事求实效。只有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 交通路政的形象才能树立起来。有人民群众的支持,路政工作才能长足发展,才有用武之地。
二、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提高交通执法人员素质之我见做一名称职的交通执法人员,除了必须具备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能力素质之外,还必须具有更高的特殊素质,笔者认为,应该特别强调以下四点:
一、要有孜孜不倦的学习精神。提高素质的途径有很多,但首要的是学习。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知识、信息迅速更新的时代,对执法人员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每一位执法人员都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使学习成为一种生存方式,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实现学习与工作的融合。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工作水平,改进工作质量,推进工作创新。执法人员因其责任重大和任务艰巨,必须更加注重学习,在丰富实践的基础上善于分析提高,将经验、教训及时进行概括,这就是学习、实践、总结、再学习、再实践、再提高的素质形成过程,只有不断充实自己,不断完善自己,不断提高自己,才能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二、要有甘愿奉献的敬业精神。强调敬业精神,是交通执法人员所处的客观环境决定的。这种精神,是执法人员自觉地将心中崇高的敬业精神同脚踏实地,默默奉献交通事业的优秀品质紧紧结合在一起的集中表现。执法人员的工作环境比较艰苦,工作时间不确定,
风雨无阻存在极大的危险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斤斤计较个人得失,重索取轻奉献,势必会造成不良影响,有损交通执法人员的形象,不利于有效开展工作。所以,甘愿奉献,不计得失,才能真正履行好工作职责。
三、要有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作为一名交通执法人员,应在遵守制度上,执法工作中率先垂范。做到自重、自省、自励、自警,牢记: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秉公执法、坚持文明执法、坚持执法为民、坚持六项禁令的五项承诺。以坚强的意志严格约束自己。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取其长补其短。交通执法人员虽然没有什么职位,但岗位重要,责任重大,领导盼着你、同行看着你、群众盯着你。如不具备更高的综合素质如何服众,因此,只有以自身良好的品德,行为,形象,带头倡导正确的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念,才能说服人,感动人,教育人,鼓舞人,直正达到一名合格的执法人员所应具备的素质要求。
四、要有适应多种角色的能力。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由于缺乏敏锐的观察力,深刻的分析力,准确的判断力而造成工作上出现漏洞和失误,遭投诉的事件不少。一些交通参与者对严格执法的理解,习惯地任务车辆超载就是违反规章制度,小事一桩,罚点钱了事,不会给自己工作,生活带来太多影响。认为偷漏养路费也没给国家造成多大损失。还有的利用吨位大改小,报停车辆正常行驶,套牌运输等手段逃费。作为一名交通执法人员就要具备深刻的分析能力,做到明辨是非曲直和问题的性质界限,找准根源,一针见血地指出主要问题,准确无误地进行判断,熟练地利用法律依据,结合自己丰富的知识和口才,有理有据有节地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使其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工作中既是冲锋陷阵的行家,又是处理日常事物的里手;学习和生活上,既是同事们的良师益友,又是领导者的知心“参谋”。执行任务时,不仅是驾驶员、疏导员,而且还能“观云辨日”,悉心提醒注意事项。
三、立法为公,执法为民。
只有树立公平正义、及时高效的执法形象,才能取信于民.执法者是法律的践行者,执法者在行使职责的过程中代表政府,体现法律的威严。良好的执法形象不但在人民群众面前树立了我党“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而且也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律不是空洞抽象的理论条文,而是惩恶扬善的正义之剑。只有公平正义、及时高效的良好执法形象才能使人民群众相信法律的作用,坚信遵纪守法的必要性,信任法律裁决的公正性.相反,执法不公、效率低下的执法形象将直接导致人民群众对法律作用的怀疑,法律失信于民必定是从执法者失信于民开始的。
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才能切实推进法治社会的形成.邓小平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概括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十六字,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能否真正做到这十六个字对法治社会的形成意义重大。执法者本身肩负有建设法治社会的责任和推进法治社会形成的使命,法治社会的构建不能仅仅停留在法律条文的完善上,更重要的是依靠执法者对法律的贯彻执行,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自觉遵守。自身具备了良好的形象才能使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法治社会的进步,增强人民建设法治社会的积极性。
良好的执法形象有利于形成良好的执法环境。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生活的复杂程度越来越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也越来越强,执法环境也变得更加复杂,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同时也对执法者的执法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部分执法者简单粗暴的执法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激化了社会矛盾,损坏了执法者在人民群众面前的整体形象,使执法难度不断加大,执法环境不断恶化。改变执法环境不但要加强沟通,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更重要的是要树立“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离开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执法环境的改善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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