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高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虽然在2.0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坑、沟、风、顶板淋水袭击、机械震动或有机械转动部位、巷道底板湿滑及其他易伤人的物体等,视为高处作业。
能使用辅助工具进行作业的一律不允许登高作业。本安全技术措施适用于石圪台煤矿所有区队(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未尽事宜见《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及矿、队的相关规章制度。
一、作业前准备
1、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
2、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和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禁止登高作业。
3、登高作业必须制定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负责:
(1)对作业区域的顶板、煤壁、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2)负责监督、检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进行作业;
(3)负责现场作业人员的安排、协调工作;
1
(4)负责登高作业所需工器具及材料的完好检查;
(5)负责登高前对班组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4、作业人员作业前先检查并确认作业范围内无人,并设置警示标识或设专人警戒。
5、对登高作业所需的工器具进行完好检查、确保所用的工器具必须完好、可靠。
二、作业时安全措施
1、在有积水处进行登高作业时,必须先进行排水或者导水,设好防滑设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2、登高作业时必须两人(含两人)以上,一人监护、一人作业。
3、检查所用登高用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登高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等,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4、防护用品需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牢,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矿灯应正常可用,光线正常,否则禁止工作。
5、所有登高作业人员必须要正确使用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系牢在坚固的构筑物(锚杆或锚索等)上,不准系在活体上,禁止安全带低挂高用。安全带必须使用公司物资供应链中制定的安全带。
6、使用梯子时,必须先检查确认梯子稳定、无歪斜、无扭曲变形,无缺档,是否符合
2
安全要求。立梯不得将其垫高,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7、登高作业所用工具、零部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路线(或正常顺序)上下,不得在登高处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件,不得将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或梯子等登高作业平台上,工作时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
8、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
9、严禁坐在登高无遮拦处休息,防止坠落。
10、靠近皮带、设备运转部位作业时,应先联系停机、断电、上锁,并有专人在断电上锁处进行监护,完工后由作业人员负责解锁。作业者至少离开设备转动部位2米以外,严禁在皮带或运输机运转过程中在其附近2m范围内登高作业。
三、设备上作业时安全措施
1、设备上作业时,必须停电、上锁。行走的设备应停放在巷道平坦处,以轮胎行走的设备必须掩道木。
2、人员站在车辆上作业,车辆应当在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位置靠边停放,同时打开警示灯(不包括无警示灯车辆),必须在车辆前后不小于30米处设置“前方施工 车辆慢行”警示标志。在交叉路口、急弯处、陡坡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内的路段,必须指定专人设置禁戒。
3、倾斜巷道不允许在车上作业,确需在车上作业时,须停车熄火,拉手刹、挂档,对
3
车辆加设阻车装置,防止出现溜车事故,司机监护车辆作业人员,防止车辆溜滑。
4、车辆需行走时,人员必须下车,防止人员站立不稳、巷道顶帮部牌板、管路、缆线、突出物伤人事故发生。
5、登高焊接、气割作业时,事先必须清理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并设专人监护。
4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