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提供房屋使用证明
本人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赣南家电商城三街3号5楼。有一套房屋,面积 110平方米,系私有房产。经本人决定,将此房屋无偿提供给赣州茂铭矿产品有限公司使用,使用期限从2016年3月22日至2026年3月21日共10年。
特此证明。
房屋所有权人签字(或盖章):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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