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AQ2030307JGJ 59—2011 表B.6
序号1检查项目扣 分 标 准应得扣减实得分数分数分数10施工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计算,扣 10 分 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 10 分 架体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 5~10 分 架体立杆底部缺少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2架体 架体立杆底部未按要求设置可调底座,每处扣 2 分 基础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扣 5~10 分 未采取排水措施,扣 8 分 架体与建筑结构未按规范要求拉结,每处扣 2 分 10 架体底层第一步水平杆处未按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或未采用其他 可靠措施固定,每处扣 2 分3保 证 项 目架体 连墙件未采用刚性杆件,扣 10 分 稳定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竖向斜杆或剪刀撑,扣 5 分 竖向斜杆两端未固定在纵、横向水平杆与立杆汇交的盘扣节点处, 每处扣 2 分 斜杆或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扣 5 分 架体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超过设计或规范要求,每处 扣 2 分 杆件 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设计的步距在立杆连接盘处设置纵、横向水平 杆,每处扣 2 分设置 双排脚手架的每步水平杆,当无挂扣钢脚手板时未按规范要求 设置水平斜杆,扣 5~10 分 脚手板不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 5~10 分 脚手板 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要求,扣 5~10 分 采用挂扣式钢脚手板时挂钩未挂扣在水平杆上或挂钩未处于锁住 状态,每处扣 2 分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未有文字记录,扣 5~10 分 6交底与 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进行分段验收,扣 5 分 验 收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 10 分 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 5 分小计 架体外侧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扣 5~10 分 7一 般 项 目 作业层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5 分架体 作业层外侧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扣 3 分防护 作业层脚手板下未采用安全平网兜底或作业层以下每隔10m未采用 安全平网封闭,扣 5 分杆件 立杆竖向接长位置不符合要求,每处扣 2 分 接长 剪刀撑的斜杆接长不符合要求,扣 8 分 钢管、构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或产品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构配件 扣5分材质 钢管弯曲、变形、锈蚀严重,扣 10 分通道小计检查项目合计检查人员: 未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扣 10 分 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扣 5 分 1060101010451081091010104010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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