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电气线路审批制度
一、目的与范围
1、为了加强电气临时线的管理,避免因不规范电气临时线的使 用而发生的触电、 火灾等工伤事故或财产损失, 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运用于公司各单位临时用电的管理,也适用于外单位 来我公司施工时的临时线管理和审批。 二、职责
1、技安环保处是电气临时线审批的主管部门,负责电气临时线 的审批,负责电气临时线的使用登记, 负责组织装备能源处及使用单 位现场验证、电气临时线的敷设和拆除、核查工作。
2、装备能源处根据供电网络负载情况及计量收费手续对各使用 单位临时线路给予审批意见。
3、各临时线使用单位负责电气临时线的申报, 明确使用负责人, 以及临时线的日常管理及安全监控工作。 三、临时线的范围、审批、登记和拆除
1、临时电气线路:因生产、辅助生产、维修、工作急需敷设临 时线的,使用电压 380V 以下的,使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非正式电 气线路即为临时电气线路。
2、需要敷设临时电气线路,由使用单位到技安环保处办理《临 时电气线路安装申请单》和登记手续,经技安环保处、装备能源处审
批后方可施工。
3、临时电气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安全 质量标准化》的有关规定电气临时线的各项安全标准要求,
不符合安
全要求坚决不予审批。
4、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由使用单位安排有电工操作合格证的电工 按照临时线的标准要求敷设, 使用单位负责悬挂警示标志, 完善监控 措施,有专人维护检查,临时电气线路使用期满后,使用单位应立即
拆除,需要延期使用必须重新申请,未经审批,不能延期使用。
5、临时用电线路拆除后,使用单位必须及时到技安环保处办理 注销手续,不办理注销的,按延期使用处理。
6、外来施工单位需要使用临时用电线路的,由项目的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本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项目的责任
单位(牵头单位)负责对临时线的安全性进行检查。
四、考核
1、临时用电线路未按规定进行审批,或使用中不符合安全标准 的,技安环保处一经发现, 有权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并拆除,对相关责 任人根据公司有关规定予以考核。
2、临时用电线路未按审批要求敷设,对使用单位及相关责任人 按有关规定给予考核。
附件:一、临时电气线路安装申请表
二、临时用电线路登记表
临时电气线路安装申请表
编号:
申请时间:
接线线路 或地点
年 月 日
申请使用单位
用电设备名 称、功率及安 全防护措施
使用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
申请使用人
签 名:
申请使用单位
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签 名:
装备能源处意
年 月 日
见
签 名:
技安环保处意
见
年 月 日
签 名:
实际拆除日期
年 月 日
签 名:
安装人
拆除人
安全负责人
注: 1、此表一式三份,装备能源处、技安环保处、申请使用单位各一份。
2、线路拆除后,使用单位立即将信息反馈给技安环保处。
临时用电线路登记表
序
使用单位
申请人
申请时 间 点
接 线地
线路名称
拆除时间
拆除人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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