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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管理)浙江省港口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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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管理)浙江省港口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

则(试行)(全)

浙江省港口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港口工程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浙江省境内由省级及以下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的港口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竣(交)工验收。

利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贷款、援助资金的港口工程竣工验收,除适用本实施细则外,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另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军事和渔业港口的建设活动不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港口工程竣工验收,是指港口工程完工后、投入使用前,对港口工程质量、执行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情况、投资使用情况等事项的全面检查验收,以及对港口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的综合评价。

第二章验收依据和程序

第四条港口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是: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具备的港口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及概算调整等文件; (三)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开工备案文件; (四)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

(五)有关的技术规范、标准及法律、法规、规章、其他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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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港口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均由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负责。

交工验收主要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和监理工作情况,交工质量评定情况及备案情况,提出工程质量等级。

第六条对于一次设计、分期建成的港口工程,可以对已建成并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部分港口工程分期竣工验收。

第七条施工单位在全面按合同要求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并经监理单位全面检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提出交工验收申请。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核实符合交工验收条件的,应及时组织验收。

第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在组织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前,应当按照《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并按《浙江省港口工程质量评定操作办法》(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及时将质量评定报告报相应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第九条交工验收合格的港口工程试运行前,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应当向港口所在地港口管理部门办理港口工程试运行备案手续(附件2)。试运行期满后应当及时办理港口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港口工程试运行期自港口工程试运行备案之日起开始计算。港口工程项目完工,经过试运行3或6个月后应进行竣工验收。试运行期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十条经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的港口工程,

通过港口所在地港口管理部门转报竣工验收报告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经设区的市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港口工程,报送港口所在地港口管理部门备案。

港口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由建设单位将竣工验收报告报送相应的交通运输

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港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交工验收

第十一条交工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单位工程或合同段已按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要求建成; (二)水下工程的善后处理,未遗留有碍航行和作业安全的隐患; (三)施工单位按交通运输部和省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四)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五)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按质量评定操作办法(附件1)对工程交工质量评定合格,并出具工程交工质量评定报告;

(六)主管质量监督机构已受理工程交工质量评定报告备案,并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交工质量监督情况报告;

(七)质量评定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已经全部整改完成;

(八)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单位工程或合同段的工作总结。

第十二条交工验收由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接管养护、质量监督、造价管理、港口管理等单位代表参加并组成交工验收组,对工程质量和施工资料进行全面验收。 第十三条交工验收组职责: (一)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二)检查施工自检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及施工资料;

(三)检查监理单位抽检资料、监理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定资料; (四)检查工程实体,审查有关资料,包括主要产品质量的抽(检)测报告;

(五)核查工程完工数量是否与批准的设计文件相符,是否与工程计量数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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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对合同是否全面执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出结论,签署交工验收证书(附件3)。 第十四条港口工程各合同段经交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项目法人)须及时完成项目的交工验收报告。并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交工验收报告报送相应的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港口管理部门备案(附件4)。

对交工验收合格的港口工程,应及时养护管理,对交工验收不合格或有缺陷的工程及未完工程,应由原承包单位限期修复、补救、完成。

第四章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港口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港口工程有关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基本完成,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有尾留工程的,尾留工程不得影响建设项目的投产使用,尾留工程投资额可根据实际测算投资额或按照工程概算所列的投资额列入竣工决算报告,但不得超过工程总概算的5%。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监督等单位进行的交工验收合格。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对工程竣工质量评定合格,完成工程竣工质量评定报告。

(二)主管质量监督机构已受理竣工质量评定报告备案,并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竣工质量监督工作报告;

(三)主要工艺设备或设施通过调试具备生产条件。

(四)一般港口工程经过3个月试运行;设有系统装卸设备的矿石、煤炭、散粮、油气、集装箱码头等港口工程,经过6个月试运行,符合设计要求。

(五)环境保护设施、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已按照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通过有关部门的专项验收;航标设施以及其他辅助性设施已按照《港口法》的规定,与港口同时建设,并保证按期投入使用。

(六)按照《浙江省水运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编制完成竣工验收资料,并通过档案专项验收。

(七)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完成,竣工决算已经审计并经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认定。

(八)廉政建设合同已履行。 第十六条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程序:

(一)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应在拟实施项目竣工验收6个月内按照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开展竣工质量评定工作,完成竣工质量评定报告,并及时向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二)质量监督机构完成工程竣工质量监督工作报告,并审核交工验收时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初步评价结果,一并报送相应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三)港口工程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条件,且竣工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的,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应按要求及时制定竣工验收组织方案和竣工验收文件资料,于竣工验收前15日内报送相应的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竣工验收文件材料一般由下述内容组成: (一)竣工报告(附件5); (二)试运行报告;

(三)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及认定意见等;

(四)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单位的工作报告(附件6);

(五)环保、消防、劳动安全卫生和档案等主管部门的验收合格意见或准许使用意见; (六)能力核算报告; (七)有关批准文件。

第十港口工程竣工验收由竣工验收委员会实施。竣工验收委员会由建设单位(项目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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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当地海事管理机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主任由专家担任。涉及国防交通的应有国防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参加。港口工程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应当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九条港口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是:

(一)审查港口工程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审批文件及相关手续; (二)检查港口工程实体质量;

(三)检查港口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审查有关竣工档案资料; (四)检查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五)核定码头靠泊等级、吞吐能力以及进出港口的航道等级; (六)检查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消防、档案等专项验收情况; (七)检查对港口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的审计及批复情况; (八)检查廉政建设合同执行情况; (九)确定工程质量等级;

(十)对存在问题和尾留工程提出处理意见;

(十一)形成、通过并签署《港口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附件7)。

第二十条对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将竣工验收材料、《港口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附件8)报相应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港口管理部门备案。

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应当按照竣工验收委员会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应当重新组织港口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章竣工决算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必须对项目建设的资金、物资、设备和形成的资产进行清理,按有关规定编制竣工决算报告或预编制竣工决算报告。

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项目法人)项目竣工验收时对未完的收尾工程,应根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提出相应的工程量和投资额,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其投资额可纳入工程决算。

第二十三条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规模、提高标准所增加的工程投资,不得纳入工程决算。

第二十四条对编制初步竣工决算的竣工验收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必须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决算,报主管部门核准后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经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和经交通运输部审批的港口工程的竣工验收,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按照国家《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暂行规定》和《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由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负责向档案管理部门和接管单位办理档案资料和资产移交手续。

第二十七条沿海港口1000吨级以下且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内河港口300吨级以下且总投资300万元以下的港口工程,港口所在地港口管理部门可依据本细则,结合当地实际另行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并报省级港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港口管理部门发现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等建设管理规定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二十九条港口工程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或未按第二十规定重新完成竣工验收并备案的,不得投入使用,港口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港口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条违反本实施细则按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三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原《关于印发〈浙江省港口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交〔200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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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浙江省港口工程质量评定操作办法 2.港口工程试运行备案表 3.港口工程交工验收证书 4.港口工程交工验收备案表 5.工程竣工报告

6.工程建设(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质 监等)单位工作报告 7.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8.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浙江省港口工程质量评定操作办法

一、基本要求

(一)港口工程质量评定由负责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二)港口工程质量评定包括交工质量评定和竣工质量评定。

质量评定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实体检测、外观检查、质量保证资料审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查和评定打分。

(三)建设单位应当督促施工、监理等相关从业单位加强质量管理,及时对工程质量进行实体检测和外观检查。建设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委托检测单位进行实体检测和外观检查。建设单位应组织对码头工程桩基础和混凝土主要构件(防腐前)、软土地基处理、房建工程基础和主体(装饰前)等关键工序或隐蔽工程进行中间检测。建设单位组织或委托的检测和检查结果均可作为竣(交)工质量评定依据。

建设单位应根据检测和检查情况每季度向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港口管理部门、监督机构报告工程项目的质量状况。

(四)港口工程竣(交)工质量评定实行备案管理,质量评定备案管理程序如下: 1.工程开工后,竣(交)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进行工程实体检测和外观检查,水深断面图检测应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水深断面图测绘。建设单位应将拟委托的试验检测单位报主管监督机构备案。

2.试验检测单位应当编制实体检测和外观检查的检测方案;建设单位应组织检测方案的专家审查,并将修改完善后的检测方案报主管监督机构备案。

3.实体检测和外观检查完成后,试验检测单位应出具工程实体检测报告和外观检查报告。建设单位应在质量评定前10天,将工程实体检测报告和外观检查报告报主管监督机构备案。

4.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实体检测报告、外观检查报告、内业资料审查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查的情况,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出具工程质量评定报告。工程质量评定前,建设单位应根据实体检测报告和外观检查报告对每个单位工程进行现场复核,若建设单位发现有工程实体质量不合格情况或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修复或返工。工程实体修复或返工完成后,经试验检测单位复测,工程质量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后,建设单位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竣(交)工质量评定报告在竣(交)工验收前20天,报主管监督机构备案。

(五)交工质量评定组由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竣工质量评定组由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运营、养护等单位的代表组成。主管监督机构应派监督人员对交(竣)工质量评定进行过程监督。

(六)参建单位对工程竣(交)工质量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质量评定后10天内,书面向主管监督机构提出申述。

(七)港口工程竣(交)工质量评定依据: 1.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及图纸; 2.批准的工程变更设计文件及图纸; 3.批准或确认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4.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文件;

5.国家和省有关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标准、规范、规程及相关规定; 6.监督机构、建设单位过程中的检测和检查资料等; 7.工程实体检测报告、外观检查报告等。 二、港口工程质量评定的划分

港口工程竣(交)工质量评定应按单位工程、建设项目逐级评定,单位工程应按工程使用功能和施工及验收的性进行划分。

(一)疏浚工程的单位工程可按下列规定划分: 1.疏浚工程按合同段划分单位工程;

2.分期实施的疏浚工程按施工阶段划分单位工程。 (二)码头工程的单位工程可按下列规定划分: 1.码头按泊位或座划分单位工程;

2.两侧靠船的栈桥或窄突堤码头按主靠船侧泊位划分单位工程; 3.宽突堤码头的横头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4.长度超过500m的附属栈桥或引堤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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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码头设备安装工程的单位工程可按下列规定划分: 1.起重、装卸设备按台划分单位工程;

2.输送设备和管道工程等按类别和系统划分单位工程;

3.电气、控制、消防和环保设备等按系统划分单位工程,当工作量较小时,组成一个单位工程。

(四)码头配套接卸及输送系统构筑物的单位工程可按下列规定划分: 1.翻车机房按座划分单位工程,翻车机房地下廊道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2.输送转运机房按座或系统划分单位工程;

3.输送廊道、刚架和设备与支架的基础按系统、结构类别或转运区段划分单位工程。 (五)堆场与道路工程的单位工程可按下列规定划分: 1.港区堆场按设计单元划分单位工程;

2.港区或厂区内的道路按设计单元划分单位工程。 (六)防波堤和护岸工程的单位工程可按下列规定划分:

1.防波堤、导流防砂堤和护岸按座或合同标段划分单位工程,长度较长时以长度为1000~2000m划分单位工程;

2.兼做码头的防波堤和护岸,其码头部分按码头工程的规定划分单位工程。 (七)干船坞和船台滑道工程的单位工程可按下列规定划分: 1.干船坞、船台主体和滑道按座划分单位工程; 2.坞门、防水闸门的制作与安装各组成一个单位工程; 3.船坞、船台与滑道的设备安装工程各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八)房建工程的单位工程可按下列规定划分:

房建工程按合同段并具有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划分单位工程。 (九)绿化工程的单位工程可按下列规定划分: 绿化工程按合同段划分单位工程。 三、竣(交)工质量评定方法

(一)港口工程竣(交)工质量评定主要工作内容:工程实体检测、工程观感质量评价、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审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查。

设备安装工程由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或相关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性能检测并出具相关许可证书的,评定组可引用其结论。

房建、港区铁路、电气、绿化、工艺管道和罐区工程由建设单位按本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评定;由房建、铁路、电力、园林及化工等行业管理部门出具质量意见的,评定组可引用其结论。

(二)港口工程实体检测按附表1~9中不同工程类别规定的抽查项目及频率进行检测,检测项目的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按照《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执行,按单位工程对抽查项目的合格率加权平均计算加权合格率,乘100作为单位工程实测得分。

Σ[抽查项目合格率×权值]

单位工程实测得分=×100 Σ权值

(三)工程观感质量按附表1~9中不同工程类别规定的抽查项目进行外观检查,并由工程质量评定组进行评分。外观检查内容、方法及评分标准按照《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执行。

(四)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按附表1~9中不同工程类别规定的抽查项目由工程质量评定组核查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内业资料,并进行评分,每项资料扣分基本原则如下:

1.应当填报的项目资料空缺,该项为0分,内容不全扣1-2分; 2.资料签字、盖章手续不全,扣1-2分;

3.资料数据量不足,代表性不强,准确性不高,扣1-2分;

4.工程资料应是原始资料,是施工过程中的原件,不符合要求扣1-2分;

5.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工整,表格内容应填写完整,签字齐全,并按要求分类编排,装订整齐,不符合要求扣1-2分。

6.资料核查表中加“▲”的重要项目,若发生单项扣分情况,总得分率还将扣减3%~5%,资料空缺的,除扣减5%外,应要求资料进行补充完善,若无法完善的,需对该部分工程内容进行实体检测或组织专家进行质量认定,符合要求后,方可评定验收;

7.资料检查中发现弄虚作假的,总得分率扣减5%。

(五)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查按附表1~9中不同工程类别规定的审查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意见分为“符合”和“不符合”两种结论,判定标准依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相关质量检验标准、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

四、交工质量评定内容

(一)建设单位对港口工程按附表1~9有关规定进行实体检测、外观检查、质量保证资料审查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审查,根据检测、检查情况对单位工程进行交工质量评定。

(二)港口工程交工质量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划分及要求。

工程质量等级按单位工程进行评定,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单位工程实体检测得分达80分及以上、外观检查得分率80%及以上、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审查得分率达80%及以上,工程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查符合则单位工程质量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不合格单位工程经整修、加固、补强或返工后可重新进行评定,直至合格;经检测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可认定为质量合格。

(三)交工质量评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完成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约定的单位工程各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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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已完成工作总结; 3.实体检测和外观检查报告已通过备案;

4.起重装卸、输送设备安装、电气安装、控制系统安装等设备安装工程按《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的要求进行空、重载试运转,并经有资质单位按要求对相关性能指标进行测试,其结果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5.工程无严重缺陷、无安全隐患、无严重影响使用情况,存在的主要表面严重缺陷已按规范或有关标准处理完毕;

6.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

(四)港口工程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交工质量评定结论不合格,应返工处理后重新进行评定。

1.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验证性检测项目(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抗氯离子渗透性能、混凝土面层厚度)和疏浚竣工水深断面图等主要指标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桩基的无破损检测、预应力构件的张拉应力等有任一项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者结构主要受力部位存在超过规范规定的裂缝,并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处理;

3.工程外观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存在安全隐患或已降低使用功能,未经整修达到设计要求的; 4.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未按要求整理或检查项目不全、频率不足或缺少必要的数据,不能有效证明主要工程所用的原材料、施工工艺及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规定或资料反映出的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不能保证安全运营及正常使用;

5.其他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情况。 五、竣工质量评定内容

(一)建设单位对工程按附表1~9中有关规定进行实体检测、外观检查、质量保证资料审查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审查,根据检测、检查情况对工程进行竣工质量评定。

(二)港口工程竣工质量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划分及要求。

工程质量等级应按单位工程、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单位工程、建设项目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

单位工程实体检测得分达80分及以上、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审查得分率达80%及以上、外观检查得分率80%及以上、工程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查符合则单位工程质量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水运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质量均合格,则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不合格单位工程经整修、加固、补强或返工后可重新进行评定,直至合格;经检测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可认定为质量合格;经检测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可认定为质量合格。

(三)对经过交工验收试运营期满的建设项目应及时进行竣工质量评定。竣工质量评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对交工质量评定提出的问题和交工验收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已经处理完毕,经监理单位检验合格;

2.港口装卸设备、船闸设备和其他以设备购置安装工程为主(占项目总投资50%以上)的工程通过试运行或系统性能测试,系统性能参数达到设计要求;

3.实体检测和外观检查报告已通过备案;

4.施工、监理、设计、建设等单位已完成工程竣工总结材料;

5.项目法人对试运营期内出现的新的质量问题或缺陷已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处理完毕,并写出总结意见;

6.根据有关规定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的港口工程已进行安全评估且评估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六、竣(交)工实体检测和外观检查的检测方案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二)检测目的 (三)检测依据 (四)检测组织情况 1.人员、设备; 2.时间安排。 (五)检测内容 1.实体检测内容; 2.外观检查内容。 (六)安全方案 (七)廉政管理 (八)需要配合事宜 (九)检测报告内容 七、质量评定报告内容 (一)交工质量评定报告内容 1.工程基本情况; 2.交工质量评定组织情况; 3.交工质量评定情况: (1)实体检测情况;

(2)重要结构工程或隐蔽工程中间验收情况; (3)外观质量情况; (4)质量保证资料审查情况;

(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审查情况。 4.遗留问题及建议;

5.交工质量评定结果(附建设项目及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得分一览表)。 (二)竣工质量评定报告内容 1.工程基本情况; 2.竣工质量评定组织情况;

3.工程质量复测总体情况及评定结果: (1)复测总体情况; (2)外观质量情况; (3)质量保证资料查阅情况;

(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审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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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工质量评定和验收时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及处理落实情况; (6)质量评分及等级(附建设项目及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得分一览表)。 4.需要整改落实的问题及建议。

附表1

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评定用表 (一)疏浚与吹填工程检测项目评分表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单位 工程 疏浚 工程 吹填单位工程 抽查项目 *断面 *地形测量 抽查数量及方法 每60米一个断面。 每60米一个断面。 评定人员 浅点率 结论 检测结论: 组织单位 注:1.本表规定的抽检项目均应在交工质量评定前完成检测。竣工质量评定时,应对带“*”的抽检项目进行复测,其检测结果和其他抽检项目在交工质量评定时的检测结果,作为竣工质量评定的依据。

2.疏浚与吹填工程检测合格标准按《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二)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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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 2 3 4 5 6 7 工程 类别 资料审查内容 测量控制点验收记录 疏浚工程测量技术报告 标准分 10 10 10 10 10 10 10 实得分 疏 浚 工 程 吹填工程测量技术报告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吹填土质检验资料 ▲疏浚工程竣工断面及水深图 ▲吹填工程竣工地形测量图 审查意见 组织单位 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 评定人员 (三)疏浚与吹填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查内容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类序审查别 号 内容 审查内容及依据 JTJ312—2003《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范》 1 疏 浚 2 工 程 3 港池 疏浚 基本 13.7.16疏浚过程中发现施工区域有沉船和石堆等障碍物时,规定 应先查明情况,确定其位置,对无法避开的障碍物应先清除后疏浚。 泊位 JTS257—2008《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疏浚 3.2.1.2码头前沿安全地带以外的泊位水域严禁存在浅点。 JTS257—2008《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3.2.2.1无备淤深度的港池疏浚工程设计底边线以内水域严禁存在浅点。 3.2.2.2.2有备淤深度码头前沿安全地带以外的泊位水域严禁存在浅点。 资料查阅 资料查阅 资料查阅 审查办法 审查意见 JTS257—2008《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4 航道 疏浚 3.2.3.1无备淤深度的航道疏浚工程设计底边线以内水域严禁存在浅点。 3.2.3.2.2有备淤深度的航道疏浚工程边缘水域的底质为中、硬底质时,不得存在浅点。 综合审查 意见 组织单位 评定人员 资料查阅 18

附表2

码头与岸壁工程质量评定用表 (一)码头与岸壁工程实体检测项目评分表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工程 部位 灌注桩 桩基 打入桩 搅拌桩 抽查项目 △桩身完整性 △桩身完整性 △桩处理深度 抽查方法 低应变 低应变 取芯 超声回弹综合法或取芯法 非破损法 抽查频率 桩基总数的10-15%且不少于5根 桩基总数的5%且不少于5根 桩基总数的5%且不少于5根 桩、梁、板总数的1%-2%且不少于5件,沉箱、扶壁、圆筒总数的5%-10%且不少于5件。 桩、梁、板总数的1%-2%且不少于3件,沉箱、扶壁、圆筒总数的10%且不少于3件。 同类构件且混凝土数量不大于20000m3抽检一组,取芯试件不少于3个。 同类预制构件总数的1%-2%且不少于5件 同类现浇构件的1%-2%且不少于5件 同类现浇构件的1%-2%且不少于3件 同类构件且混凝土数量不大于20000m3抽检一组,取芯试件不少于3个。 同类预制构件的5%且不少于5件 每20m测一个断面且不少于5个断面 预制构件和现浇构件按同类构件的1%-2% 每20m一处,且不少于10处 3 3 权 值 3 3 3 合格率 ▲实体强度 ▲钢筋保护层厚度 ▲抗氯离子渗透性能 几何尺寸 ▲混凝土强度 上部 结构 现浇混凝土结构 ▲钢筋保护层厚度 ▲抗氯离子渗透性能 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 混凝土 面层 混凝土表面防腐 停靠护轮坎 *平整度 防腐层厚度及效果 顶面标高 接缝宽度 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 电通量法 用钢尺量 超声回弹综合法或取芯法 非破损法 电通量法 用钢尺测量,取大值 用2m靠尺和塞尺测量中部垂直两方向 依防腐蚀方法而定 用水准仪测量 3 1 3 3 3 1 1 2 1 工程 部位 船和防护 设施 抽查项目 抽查方法 抽查频率 权 值 1 2 合格率 顶面宽度 轨距 用钢尺测量 用钢尺测量 用水准仪测量 用全站仪或钢尺测量 用钢尺测量两端和中部 用水准仪检查 用全站仪检查 测深水砣或测深仪垂直码头检查 每20m一处,且不少于10处 轨道 轨道 安装 *轨顶标高 *同一截面两轨高差 总长度 总宽度 1 1 每泊位前后沿各1点 每泊位不少于3点 每20m一处,每处1点且不少于5处 2个前沿角点 每20m一个断面,每断面5点且不少于5个断面 实体检测得分 评定人员 3 码头整体尺度 *前沿顶面标高 *前沿线位置 *码头泊位水域底 权值合计 组织单位 高程 注:1.本表规定的抽检项目均应在交工质量评定前完成检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对带“△”的中间检测项目进行检测,其检测结果作为交工质量评定依据。竣工质量评定时,应对带“*”的抽检项目进行复测,其检测结果和其他抽检项目在交工质量评定时的检测结果,作为竣工质量评定的依据。

2.“▲”的抽检项目为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验证性检测项目,其合格标准按《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附录D有关规定执行。

20

(二)码头与岸壁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序号 1 资料名称 工程测量控制点验收记录 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和进场验收记录 检查内容 测量控制验收记录 ▲水泥 2 混凝土外加剂 ▲钢材、钢筋 土工织物及其他 ▲水泥 ▲混凝土用砂、石骨料 3 原材料试验(检验)报告 混凝土用水、外加剂 ▲钢材、钢筋 土工织物及其他 4 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 合格证及有关检验报告 配合比 ▲抗压(折)强度 ▲混凝土抗冻、抗渗 5 施工试验(检验)报告 混凝土(砂浆)强度评定表 ▲氯离子含量评估、抗氯离子渗透 焊接、连接材料合格证 ▲焊接、连接性能检测报告 ▲桩基检测报告 6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验收记录 中间验收记录 ▲桩基施工记录 7 8 主要结构施工及验收记录 工程质量事故及调查处理资料 主要构件安装施工及验收记录 其他 有关记录 ▲工程竣工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建筑物沉降、位移观测观测资料 9 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结构物裂缝检查记录 ▲防渗结构渗漏情况检查记录 ▲工程实体质量抽查记录 10 11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主要变更记录 ▲质量检验表 相关资料 标准分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实得分 12 审查意见 组织单位 其他资料 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 评定人员 10 22

(三)码头与岸壁工程观感质量评价项目和质量要求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序号 评价等级 项目 质量要求 表面平整、坡向符合要求 变形缝顺直、上下贯通,填缝符合要求 分格缝清晰、顺直,灌缝饱满、均匀 沟槽顺直,与面层拉茬平顺 盖板平整、稳固 1 码头面部 无明显碰损和建筑污染 混凝土面层抹压、拉毛均匀,无裂缝、严重龟裂和起砂 铺砌面层砌块完整、无破损,与构筑物拉茬平顺、紧密 沥青混凝土面层颜色一致,颗粒均匀,无骨料集中、臃包、推挤和料边 码头前后沿线顺直,无明显错台和弯曲 2 迎水面 表面平顺,线条清晰,无过大错台 施工螺栓拆除和螺栓孔封堵符合要求 构件表面无严重缺陷,一般缺陷未超出要求 构件边角完整,无明显碰损 3 混凝土结构 施工缝平顺、密实,无明显流坠 安装铺垫砂浆饱满、勾缝密实、整齐 修补质量符合要求 附加外防腐均匀、颜色一致,无明显漏涂 防腐涂层均匀,无漏涂 4 钢结构 漆膜完整,颜色一致,无流挂和皱皮 无明显脱皮和泛锈 系船柱位置、方向正确、安装紧固 5 码头设施 护舷位置正确、安装紧固 护轮坎顺直、无明显缺陷和碰损 栏杆、铁梯、踏步等位置正确,无明显缺陷 泄水孔位置正确、排水通畅 6 接岸岸坡 码头接岸处无明显差异沉降 坡面平整,无明显变形 压顶与防汛墙顺直、无明显缺陷 标准分 10 10 10 10 10 10 20 20 10 20 10 10 2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20 10 10 一级 95% 二级 85% 三级 实得分 70% 其他附属构筑物符合要求 计算 组织单位

10 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 评定人员 (四)码头与岸壁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查内容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序号 审查 内容 审查办法 资料查阅 查阅 符合性审查 意见 审查依据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 1 模板工程 2.1.2.1模板及支撑的材料及结构必须符合施工技术方案和模板设计的要求。 《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275——2000) 混凝土 配合比 2 5.5.1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满足设计的强度等级和耐久性要求。 资料4.2.12封闭预应力锚具的混凝土质量应高于构件本体混凝土,其水灰比不应大于0.4,其厚度应大于90mm。 《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275——2000) 6.2.1高性能混凝土的技术指标应符合:硬化混凝土强度等级≥C45,抗氯离子渗透性≤1000C。 高性能 3 混凝土 6.4.1高性能混凝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6.4.1.3混凝土搅拌应采用搅拌效率高、均质性好的行星混凝土延长40s以上。 6.4.1.5终凝后,混凝土顶面应立即开始持续潮湿养护。在常温下,应至少养护15d。 《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275——2000) 5.4.1混凝土保护层垫块的强度和密实性应高于构件本体混凝土。 5.4.2混凝土保护层垫块厚度尺寸不应出现负偏差。 5.6.12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和位于大气区、浪溅区、水位变动区的钢筋混凝土构件不得使用海水养护。 5.6.13混凝土构件拆模后,其表面不应出现螺、拉杆、铁钉,因设计要求设置的金属预埋件,其裸露面必须进行防腐蚀处理,其范围为深入混凝土内100mm处起至露出混凝土外的所有表面。 资料查阅 技术指标 式、逆流式、双锥式或卧轴式强制搅拌机。搅拌时间应比常规 钢筋保护层4 厚度及砼结构防腐措施 现场检测、 资料查阅 24

一、《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275-2000) 5.2.6南方海港工程浪溅区混凝土,按附录B规定方法测定的抗氯离子渗透性不应大于2000C。 5.3.4预应力混凝土孔道灌浆所采用的水泥浆中氯离子总量不应超过水泥质量的0.06%。 5 氯离子 含量 二、《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J269-96) 3.3.19混凝土拌合物的氯离子的最高限值应符合表3.3.19的规定 环境条件预应力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素混凝土 海水环境0.060.101.30 淡水环境0.060.301.30 注:表中限值按胶凝材料质量的百分比计 一、《港口工程灌注桩设计与施工规程》(JTJ248-2001) 7.0.3灌注桩混凝土检测和桩身混凝土完整性检测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7.0.3.1用于灌注桩混凝土强度评定的标准试件,每根桩至少应留置2组,当桩长大于50m时,应增加1组。 7.0.3.2桩身混凝土完整性检测数量应为100%桩数。 二、《港口工程桩基规范》(JTJ2-98) 4.2.8对重要工程和地质复杂的工程,以及其他情况影响桩的垂直承载力的可靠性时,宜采用高应变动力试验法对单桩垂直承6 基桩工程 载力进行检测。检测桩数可取总桩数的2%-5%,且不得少于5根。 采用动力试验法对桩承载力进行检查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 8.5.4下列情况采用动力试验法对桩进行检测。 8.5.4.1当桩端标高不符合第8.5.1条件规定,影响桩的垂直承载力时,宜采用高应变动力试验法对单桩垂直承载力进行检测。 8.5.4.2对预制混凝土桩,在沉桩中发生贯入度过大等异常情况,或其他影响桩身结构可靠性时,宜采用低应变动力试验法对桩身质量进行检测。检测桩数可取总桩数的5%-10%,并不得少于10根。 7 基槽开挖 《重力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S167-2-2009) 8.1.4干地施工时,必须做好基坑的防水、排水和基土保护。 《重力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S167-2-2009) 8 构件预制 9.1.9大型预制构件吊运采用的吊具应经设计,并满足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要求。 资料查阅 资料查阅 资料查阅 资料查阅 9 沉箱下水、浮运及安装 其他 《重力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S167-2-2009) 9.3.12采用浮运拖带法水上运输沉箱时,拖带前应对沉箱进行吃水、压载和浮游等稳定验算。 评定人员 资料查阅 资料查阅 10 综合审查意见 组织单位 附表3

设备安装工程质量评定用表

附表3-1

起重装卸、输送设备和翻车机安装工程质量评定用表 (一)起重装卸、输送设备和翻车机安装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序号 1 资料名称 工程定位、放线记录 检查内容 定位测量记录、放线记录 设备出厂合格证和进场验收记录 ▲钢板、钢筋、钢丝绳、高强度螺栓等2 设备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和进场检验记录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焊接、连接材料的合格证 润滑油出厂合格证 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 其他出厂质量证明文件 ▲焊缝无损检测报告 ▲安装、调整、试验记录 3 施工及验收记录 设备静态检查记录 证明材料 竣工图、施工照片等 4 5 设备试运转记录 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设备试运转记录 ▲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标准分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实得 分 26

▲空载试运行记录 ▲重载试运行记录 6 7 8 审查意见 组织单位 (二)起重装卸设备安装工程观感质量评价项目和质量要求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评价等级 项目 质量要求 标准分 一级95% 设备外观整洁 钢丝绳排列整齐 液压管道敷设整齐美观 机械设备安装 润滑管道敷设整齐美观 洒水供水管道敷设整齐美观 梯子、栏杆安装牢固、顺直 基础二次灌浆,外形美观 油漆喷涂均匀、无漏涂 钢结构防腐 漆膜完整无流挂、皱皮、脱皮 漆膜整体颜色一致 盘、柜漆面完整、排列整齐 支架和桥架安装平整、线条顺直 电气设备安装 电缆排列整齐、标识清晰 配管排列整齐、弯曲处无折皱、 凹陷和裂缝 灯杆垂直度及灯具安装美观整齐 软管配置合理,长度适中 10 10 10 10 5 5 5 10 10 10 10 10 10 10 5 5 二级85%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主要变更记录 其他资料 ▲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质量检验表 相关资料 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 评定人员 10 10 10 10 10 三级70% 实得分 计算 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 组织单位 评定人员 28

(三)输送设备安装工程观感质量评价项目和质量要求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评价等级 项目 质量要求 设备外观整洁 机架基础,处理平整无缺陷 机械 设备 安装 液压管道敷设整齐美观 润滑管道敷设整齐美观 洒水供水管道敷设整齐美观 梯子、栏杆安装牢固、顺直 基础、大型立柱二次灌浆,外形美观 油漆喷涂均匀、无漏涂 钢结构 防腐 漆膜完整无流挂、皱皮、脱皮 漆膜整体颜色一致 盘、柜漆面完整、排列整齐 支架和桥架安装平整、线条顺直 电气 设备 安装 电缆排列整齐、标识清晰 配管排列整齐、弯曲处无折皱、 凹陷和裂缝 灯具安装美观整齐 软管配置合理,长度适中 计算 组织单位 标准分 10 10 10 10 5 5 5 10 10 10 10 10 10 10 5 5 一级95% 二级85% 三级70% 实得分 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 评定人员 (四)翻车机安装工程观感质量评价项目和质量要求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评价等级 项目 质量要求 标 准分 一级二级三级实得分 95% 85% 70% 设备外观整洁 液压管道敷设整齐美观 机械 设备 安装 润滑管道敷设整齐美观 洒水供水管道敷设整齐美观 梯子、栏杆安装牢固、顺直 基础二次灌浆,外形美观 油漆喷涂均匀、无漏涂 钢结构 防腐 漆膜完整无流挂、皱皮、脱皮 漆膜整体颜色一致 盘、柜漆面完整、排列整齐 支架和桥架安装平整、线条顺直 电气 设备 安装 电缆排列整齐、标识清晰 配管排列整齐、弯曲处无折皱、 凹陷和裂缝 灯杆垂直度及灯具安装美观整齐 软管配置合理,长度适中 计算 组织单位

附表3-2

10 10 10 5 5 5 10 10 10 10 10 10 10 5 5 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 评定人员 电气控制系统工程质量评定用表

30

(一)电气控制系统安装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序号 资料名称 检查内容 ▲配电柜、电机等主要电气设备以及钢板、电线、电缆等材料出厂合1 主要设备及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和进场检验记录 格证 进场验收记录 ▲焊接、连接材料的合格证 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 其他出厂质量证明文件 ▲焊缝无损检测报告 ▲安装、调整、试验记录 2 施工及验收记录 设备静态检查记录 证明材料 竣工图、施工照片等 3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电气设备试运转记录 有关记录资料 ▲有关记录资料 ▲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5 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系统试运行记录 6 7 8 审查意见 组织单位

(二)电气系统安装工程观感质量评价项目和质量要求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主要变更记录 其他资料 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质量检验表 相关资料 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 评定人员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标准分 实得分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评价等级 项目 质量要求 标准分 一级二级三级实得分 95% 85% 70% 变压器外观油漆完整,标只清晰 盘、柜漆面完整、排列整齐 支架和桥架安装平整、线条顺直 电气 设备 安装 电缆排列整齐、标识清晰 配管排列整齐、弯曲处无折皱、 凹陷和裂缝 灯杆垂直度及灯具安装美观整齐 软管配置合理,长度适中 油漆喷涂均匀、无漏涂 钢结构 防腐 漆膜完整无流挂、皱皮、脱皮 漆膜整体颜色一致 计算 10 10 5 5 10 10 10 10 10 10 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 组织单位 评定人员

附表3-3

管道及附属设备安装工程质量评定用表 (一)管道及附属设备安装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序号

资料名称 32

检查内容 标准实得 分 ▲设备及钢板、高强度螺栓等材料出厂合格证 1 设备、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和进场检验记录 设备进场验收记录 ▲焊接、连接材料的合格证 ▲润滑油出厂合格证 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 其他出厂质量证明文件 管道安装记录 ▲管道焊口检查和严密性试验记录 2 管道施工及验收记录 证明材料 竣工图、施工照片等 3 4 5 6 管道及阀门试验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系统清洗记录 设备试运转记录 排水管试排水等有关记录 ▲有关记录材料 ▲系统清洗记录 ▲设备试运转记录 ▲压力管道试验记录 7 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排水管渗漏试验记录 ▲安全阀安装调试检验记录 8 9 10 审查意见 组织单位

(二)管道及附属设备安装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价项目和质量要求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项目 质量要求 标 评价等级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主要变更记录 其他资料 ▲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质量检验表 相关资料 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 评定人员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分 实得分 准 分 油漆喷涂均匀、无漏涂 钢结构 防腐 漆膜整体颜色一致 管道安装排列整齐、顺直、标识清晰 管道 安装 防腐和保温完整、美观 设备外观整洁 附属 设备 安装 液压管道敷设整齐美观 润滑管道敷设整齐美观 基础二次灌浆,外形美观 法兰连接平整、螺栓方向一致 漆膜完整无流挂、皱皮、脱皮 10 10 10 10 5 5 10 10 10 5 一级二级三级95% 85% 70% 计算 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 组织单位 评定人员

附表3-4

消防、环保系统安装工程质量评定用表 (一)消防、环保系统安装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序号 资料名称 检查内容 标准分 实得分 34

▲喷头、报警阀组、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等设备及钢板、高强度螺栓等材料出厂合格证 1 设备、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和进场检验记录 ▲进场验收记录 ▲焊接、连接材料的合格证 润滑油出厂合格证 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 其他出厂质量证明文件 ▲管道焊口检查和严密性试验记录 ▲管道安装记录 2 施工及验收记录 ▲设备安装、调整、试验记录 设备静态检查记录 证明材料 竣工图、施工照片等 3 4 5 管道及阀门试验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设备试运转记录 有关试验记录 有关验收记录 ▲设备试运转记录 ▲压力管道试验记录 6 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安全阀安装调试检验记录 ▲系统调试记录 7 8 9 审查意见 组织单位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主要变更记录 其他资料 ▲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质量检验表 相关资料 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 评定人员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附表4

翻车机房与廊道工程质量评定用表 (一)翻车机房与廊道工程实体检测项目表

单位 工程 抽查项目 △灌注桩完整性 桩基 △打入桩完整性 △搅拌桩处理 深度 低应变 低应变 取芯 超声回弹▲混凝土强度 综合法或取芯法 抽查数量及方法 桩基总数的10-15%且不少于桩基总数的5%且不少于5根 桩基总数的5%且不少于5根 构件总数的1%-2%或每200m一处且不少于5处 构件总数的翻车机房与廊道工程 构件尺寸 ▲钢筋保护层厚度 非破损法 1%-2%或每200m一处且不少于3件 每个构件一处 每个单位工程每层抽查10-20点 每个单位工程每层抽查10-20点 评定人员 1 3 3 权值 3 3 3 合格率 垂直度或坡度 1 表面平整度 检测结论 组织单位 1 注:1.本表规定的抽检项目均应在交工质量评定前完成检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对带“△”的中间检测项目进行检测,其检测结果作为交工质量评定依据。竣工质量评定时,应对带“*”的抽检项目进行复测,其检测结果和其他抽检项目在交工质量评定时的检测结果,作为竣工质量

36

评定的依据。

2.“▲”的抽检项目为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验证性检测项目,其合格标准按《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附录D有关规定执行。

(二)翻车机房与廊道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序号 1 资料名称 工程测量控制点验收记录 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和进场验收记录 检查内容 测量控制点验收记录 ▲水泥 2 混凝土外加剂 ▲钢材、钢筋 土工织物及其他 ▲水泥 ▲混凝土用砂、石骨料 3 原材料试验(检验)报告 混凝土用水、外加剂 ▲钢材、钢筋 土工织物及其他 4 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 合格证及有关检验报告 配合比 ▲抗压(折)强度 ▲混凝土抗冻、抗渗 5 施工试验(检验)报告 混凝土(砂浆)强度评定表 ▲氯离子含量评估、抗氯离子渗透 焊接、连接材料合格证 ▲焊接、连接性能检测报告 6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中间验收记录 ▲验收记录 ▲中间验收记录 ▲桩基施工记录 7 8 9 主要结构施工及验收记录 工程质量事故及调查处理资料 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主要构件安装施工及验收记录 其他 ▲工程竣工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建筑物沉降、位移观测观测资料 ▲结构物裂缝检查记录 份数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核查意见 ▲防渗结构渗漏情况检查记录 ▲工程实体质量抽查记录 11 12 13 审查意见 组织单位

(三)翻车机房与廊道工程观感质量评价项目和质量要求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评价等级 项目 质量要求 墙、板大面平整、接茬平顺、无明显错台 混凝土无明显缺陷,墙面无渗漏 梁、板、墙线条清晰、阴阳角顺直、 主体结构 完整 施工螺栓孔处理符合要求 变形缝顺直、宽窄一致,无渗露 廊道坡度及防滑路面符合要求 沟、槽位置正确,线条顺直 盖板平顺、边线整齐,无翘曲 附属工程 铁梯与栏杆整齐美观,防腐、油漆符合要求 预埋件位置准确,防腐质量符合要求 泄水孔位置正确畅通 计算 标准分 一级95% 10 20 10 10 10 10 10 5 10 10 5 二级85% 三级70%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主要变更记录 其他资料 评定人员 ▲质量检验表 相关资料 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 10 10 10 10 10 实得分 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 38

组织单位

评定人员 附表5

道路堆场工程质量评定用表

(一)道路堆场工程实体检测项目评分表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工程 部位 抽查项目 △月沉降量 抽查方法 用水准仪测量 检查刻度 抽查频率 按路段里程不少于10% 塑排版:每个处理段落抽△处理深度 软基 处理 △桩(板)间距 △桩(板)数量 △灌注桩完整性 低应变 桩基 △打入桩完整性 低应变 △搅拌桩处理 深度 基层与垫层 厚度 压实度 ▲混凝土强度、厚水泥混凝土面面层 层 *平整度 道路宽度 沥青混凝土面

权值 1 2 合格率 3处,每处连续查10个刻度 搅拌桩:每个段落现场随机指定10根桩进行取芯 每个处理段落抽3处每处纵横各连续测10个间距 每种处理形式抽1-2个段落进行清点 桩基总数的10-15%且不少于5根 桩基总数的5%且不少于5根 桩基总数的5%且不少于5根 每条道路每500m一处,且不少于3处; 每条道路每500m一处,且不每个堆场每1000m2一处,且少于3处; 每个堆场每1000m2一处,且不少于3处 每条道路每500m一处,且不少于3处; 每个堆场每1000m2一处,且每条道路每500m一处,且不少于3处; (入土深度) 取芯检测 用钢尺测量 观测 2 1 1 3 3 3 2 2 取芯 用钢尺测量,必要时挖孔检验 灌砂法 度 取芯检测 3 用2m靠尺和塞尺测量中部垂直两方向 用钢尺测量 取芯检测 取芯钢尺测量 40

1 1 2 3 压实度 厚度 工程 部位 层 预制混凝土板块面层、料石铺砌构筑物 现浇轨道梁 抽查项目 *平整度 *平整度 *相邻块顶面高差 砌缝顺直 ▲混凝土强度 *顶面标高 中线位置 *顶面标高 宽度 抽查方法 用2m靠尺和塞尺测量中部垂直两方向 用2m靠尺和塞尺测量中部垂直两方向 钢尺量,取大值 拉20m线,用钢尺量 回弹法或超声回弹综合抽查频率 每个堆场每1000m2一处,且不少于3处 每条道路每100m一处,且不少于10处; 每个堆场每50m2一个断面,且不少于5个断面 每50m2一处 每个构件不少于5处 权值 1 1 1 1 3 1 2 2 1 合格率 法 水准仪检查两端的两边 总段数的10%且不少于3全站仪测量 水准仪测量 测距仪或钢卷尺测量 处 道路每100m一处 堆场每500m2一处 道路与堆场工程总体 权值合计 组织单位 实测得分 评定人员 注:1.本表规定的抽检项目均应在交工质量评定前完成检测。竣工质量评定时,应对带“*”的抽检项目进行复测,其检测结果和其他抽检项目在交工质量评定时的检测结果,作为竣工质量评定的依据。

2.“▲”的抽检项目为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验证性检测项目,其合格标准按《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附录D有关规定执行。

(二)道路堆场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序号 1 资料名称 工程测量控制点验收记录 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和进场验收记录 检查内容 测量控制点验收记录 ▲水泥 2 混凝土外加剂 ▲钢材、钢筋 土工织物及其他 ▲水泥 ▲混凝土用砂、石骨料 3 原材料试验(检验)报告 混凝土用水、外加剂 ▲钢材、钢筋 土工织物及其他 4 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 合格证及有关检验报告 配合比 ▲抗压(折)强度 ▲混凝土抗冻、抗渗 5 施工试验(检验)报告 混凝土(砂浆)强度评定表 ▲氯离子含量评估、抗氯离子渗透 焊接、连接材料合格证 ▲焊接、连接性能检测报告 6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中间验收记录 ▲验收记录 ▲中间验收记录 ▲桩基施工记录 7 8 主要结构施工及验收记录 工程质量事故及调查处理资料 主要构件安装施工及验收记录 其他 ▲工程竣工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建筑物沉降、位移观测观测资料 9 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结构物裂缝检查记录 ▲防渗结构渗漏情况检查记录 ▲工程实体质量抽查记录 10 11

标准分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实得分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主要变更记录 42

▲质量检验表 相关资料 12 审查意见 组织单位 其他资料 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

评定人员 10 (三)道路堆场工程观感质量评价项目和质量要求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评价等级 项目 质量要求 标准分 一级95% 表面平整,坡向符合要求 拉毛均衡,线条宽窄、深浅一致 混凝土面层 胀缩缝顺直,宽窄一致,灌缝饱满,周边无污染 表面无起砂、露石等缺陷,无明显龟裂与裂缝 无建筑污染 表面平整,坡向符合要求 与构筑物接茬紧密、平顺,铺砌线条顺铺砌面层 直,砌缝宽度一致,灌缝密实 砌块表面完整,无破损 无建筑污染 表面平整,坡向符合要求 沥青混凝土面层 颜色一致,颗粒均匀,无推挤、烂边和裂缝 无建筑污染 砌缝及勾缝宽度一致 侧缘石 直线段顺直、曲线段圆滑、无折角 块体完整,无残缺、崩角等现象 管沟、井及盖板 集跨运位置正确,与面层接茬平顺、紧密 铁件防腐,油漆色泽一致 盖板安装边线及吊孔排列顺直 抹压密实、拉毛均衡,无碰损和裂缝 10 10 5 5 5 10 10 10 5 10 10 5 5 10 5 10 5 10 10 二级85% 三级70% 实得分 装箱堆场 车道 胀缩缝顺直,宽窄一致,灌缝饱满,周边无污染 箱角基础 计算 边线与端线线条顺直 无碰损、明显龟裂与裂缝等表面缺陷 5 10 10 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

评定人员 组织单位 44

附表6

防波堤、护岸工程质量评定用表

(一)防波堤、护岸工程实体检测项目评分表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工程 部位 抽查项目 △灌注桩完整性 桩基 △打入桩完整性 △搅拌桩处理 深度 △月沉降量 低应变 低应变 取芯 用水准仪测量 检查刻度 取芯检测 用钢尺测量 观测 用经纬仪、全站仪等测量 用测深仪与水准仪或全站仪测量 用钢尺测量 用测深仪与水准仪或全站仪测量 用水准仪或测深仪等测量 用GPS、全站仪和测深仪等测量 超声回弹综合法或取芯法 非破损法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每40m一个断面 每40m一个断面,每断面2m一个点 构件总数的1%-2%且不少于5件 构件总数的1%-2%且不少于3件 每20米检查一处 每50m一个断面 抽查方法 抽查频率 桩基总数的10-15%且不少于5根 桩基总数的5%且不少于5根 桩基总数的5%且不少于5根 按防波堤、护岸里程不少于10% 塑排版:每个处理段落抽3处,每处连续查搅拌桩:每个段落现场随机指定10根桩进行每个处理段落抽3处每处纵横各连续测10每种处理形式抽1-2个段落进行清点 权值 3 3 3 1 2 2 1 1 1 2 1 1 1 2 3 3 合格率 △处理深度 软基处理工程 △桩(板)间距 △桩(板)数量 堤轴线 堤身 *堤顶高程 堤顶宽度 边坡坡度 *顶面高程 抛石断面测量 护面 ▲混凝土强度 ▲钢筋保护层厚度 平整度* (入土深度) 工程 部位 抽查项目 抽查方法 抽查频率 每处相邻块高差及最权值 合格率 块体安装 用钢尺测量或观察 大缝宽各测4点或清点50m2范围块体安放数量 1 ▲混凝土强度 ▲钢筋保护层厚度 上部结构 *轴线位置 *顶面高程 几何尺寸 *平整度 总长度 权值合计 组织单位 超声回弹综合法或取芯法 非破损法 用全站仪和钢尺等测量两端和中部 用水准仪或测深仪等测量 用钢尺测量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用GPS、全站仪或钢尺测量堤顶部 构件总数的1%-2%且不少于5件 构件总数的1%-2%且不少于3件 每40m一个点 每40m一个断面 构件总数的20%且不少于10件 每100m一处且不少于20处 逐座检查 实体检测得分 评定人员 3 3 2 1 1 1 2 注:1.本表规定的抽检项目均应在交工质量评定前完成检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对带“△”的中间检测项目进行检测,其检测结果作为交工质量评定依据。竣工质量评定时,应对带“*”的抽检项目进行复测,其检测结果和其他抽检项目在交工质量评定时的检测结果,作为竣工质量评定的依据。

2.“▲”的抽检项目为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验证性检测项目,其合格标准按《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附录D有关规定执行。

46

(二)防波堤及护岸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序号 1 资料名称 工程测量控制点验收记录 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和进场验收记录 检查内容 ▲测量控制点验收记录 ▲水泥 2 混凝土外加剂 ▲钢材、钢筋 土工织物及其他 ▲水泥 ▲混凝土用砂、石骨料 3 原材料试验(检验)报告 混凝土用水、外加剂 ▲钢材、钢筋 土工织物及其他 4 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 合格证及有关检验报告 配合比 ▲抗压(折)强度 ▲混凝土抗冻、抗渗 5 施工试验(检验)报告 混凝土(砂浆)强度评定表 ▲氯离子含量评估、抗氯离子渗透 焊接、连接材料合格证 ▲焊接、连接性能检测报告 6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验收记录 ▲中间验收记录 ▲桩基施工记录、地基处理记录 7 8 主要结构施工及验收记录 工程质量事故及调查处理资料 主要构件安装施工及验收记录 其他 有关记录资料 ▲工程竣工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建筑物沉降、位移观测观测资料 9 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结构物裂缝检查记录 ▲防渗结构渗漏情况检查记录 ▲工程实体质量抽查记录 11 12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主要变更记录 质量检验表 相关资料 标准分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实得分 13 审查意见 组织单位 其他资料 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

评定人员 10 (三)防波堤和护岸工程观感质量评价项目和质量要求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评价等级 项目 质量要求 墙面平整、标高一致、线条顺直 混凝土墙面无蜂窝、露石等缺陷 防浪墙 接茬平顺、无明显错台和流坠 支模螺栓、铁件处理符合要求 浆砌石墙面砌缝均匀、勾缝密实、牢固、清晰 面层平整、坡向正确、无起砂和裂缝 迎水面无峰窝、露石等缺陷 胸墙 墙身构件、胸墙无明显碰损 接茬或施工缝无明显错台和流坠 支模螺栓、铁件处理符合要求 减压孔位置正确、通畅 变形缝 上下贯通、顺直,缝宽一致,填缝符合要求 缝两侧混凝土无明显缺陷 坡顶、坡肩、线条平顺,坡面符合要求 扭工字块或扭王字快安放型式符合要求,疏密程序均匀 护面 四脚空心块、栅栏板坡顶、坡面平整、线条平顺 大块石坡顶、坡肩、坡面平整、线条平顺 干砌条石砌缝符合要求,均匀 排水孔位置准确,通畅 系船柱安装正确,防腐油漆符合要求 附属设施 护舷坚固,平、直,铁件防腐符合要求 栏杆、铁梯整齐,防腐油漆符合要求 混凝土踏步高度、宽度一致,棱角无破损 计算 标准分 一级20 10 10 10 20 10 20 20 10 10 10 10 10 2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二级 三级 实得分 95% 85% 70% 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 48

组织单位

评定人员 (四)防波堤及护岸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查内容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序号 工程类别 审查内容 (JTJ275-2000) 1 氯离子含量 5.2.6南方海港工程浪溅区混凝土,按附录B规定方法测定的抗氯离子渗透性不应大于2000C。 5.3.4预应力混凝土孔道灌浆所采用的水泥浆中氯离子总量不应超过水泥质量的0.06%。 《防波堤设计与施工规范》(JTS1-1-2011) 2 一般规3.1.8施工过程中未成形的防波堤段,应根据实际情况定 采取必要的放浪措施。 评定人员 现场检测、资料查阅 3 其他 审查依据 审查办法 查阅 审查意见 一、《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资料综合审查意见 组织单位 附表7

干船坞工程质量评定用表

附表7-1

干船坞水工主体工程质量评定用表 (一)干船坞工程实体检测项目评分表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工程部位 抽查项目 低应变 低应变 取芯 回弹法或取芯法 用水准仪测量四角和中部 用钢尺测量 超声回弹综合法或取芯法 非破损法 电通量法 用水准仪等测量 超声回弹综合法或取芯法 非破损法 电通量法 用水准仪等测量四角 用经纬仪、吊线和钢尺测量 用钢尺等测量各边 超声回弹综合法或取芯法

50

抽查方法 抽查频率 桩基总数的10-15%且不少于5根 桩基总数的5%且不少于5根 桩基总数的5%且不少于5根 每20m一个断面且不少于3个断面 逐段检查 每20m一个断面且不少于3个断面 每20m一个断面且不少于5个断面 每20m一处且不少于5处 同类构件抽检不少于一组 每50m一处且不少于5处 每个墩不少于5处 每个墩不少于3处 同类构件抽检不少于一组 每个墩4处 每个墩1处 每个墩长宽各1处 每个构件不少于5处 权值 3 3 3 3 1 1 3 3 3 1 3 3 3 1 2 1 3 合格率 △灌注桩完整性 桩基 △打入桩完整性 △搅拌桩处理 深度 ▲混凝土强度 现浇船坞底板 顶面标高 几何尺寸 ▲混凝土强度 ▲钢筋保护层厚度 ▲抗氯离子渗透性能 *墙顶前沿 标高 ▲混凝土强度 ▲钢筋保护层现浇门墩 厚度 ▲抗氯离子渗透性能 顶面标高* 迎水面竖向倾斜 边长 现浇坞▲混凝土强度 现浇混凝土坞墙与挡船坞 结构 土墙 工程部位 口底板以及门槛 抽查项目 ▲钢筋保护层厚度 *标高 门槛宽度 抽查方法 非破损法 用水准仪等测量 用钢尺等测量 超声回弹综合法或取芯法 吊线用钢尺等测量两端和中部 超声回弹综合法或取芯法 非破损法 电通量法 用水准仪等测量 用水准仪按10m方格网测量 回弹法或超声回弹综合法 非破损法 用全站仪和钢尺测量 用钢尺测量两端和中用水准仪测量 用全站仪测量纵横两方向 用水准仪测量两对边 用水准仪测量 用钢尺测量 用全站仪或钢尺测量 用水准仪检查 用全站仪检查 用测距仪或钢尺测量 抽查频率 每个构件不少于3处 每2m一处 每2m一处 每个泵房每层不少于3处 每层3处 每个翼缘不少于3处 每个翼缘不少于3处 同类构件抽检不少于一组 每20m一处且不少于3处 总格网的5% 每个轨道梁不少于5处 每个轨道梁不少于3处 每个20m一处 每个轨道梁不少于5处 每个20m一处 总个数的50% 总个数的50% 每20m一处/且不少于10处 每座一处 每20m一处且不少于5处,每处1点, 每30m一处 每座5点且不少于5个 权值 3 1 1 3 2 3 3 3 1 1 3 3 2 1 1 1 1 1 1 3 2 2 1 合格率 现浇 泵房 ▲混凝土强度 墙面竖向 倾斜 ▲混凝土强度 ▲钢筋保护层厚度 ▲抗氯离子渗透性能 *墙顶前沿 坞口翼墙 墙后工程 标高 标高 ▲混凝土强度 起重机轨道 现浇混凝土轨道梁 ▲钢筋保护层 厚度 轴线位置* 几何尺寸 *顶面标高 平面位置 底盘顶标高 顶面标高 顶面宽度 总长度 系船柱附属设施 护轮坎 安装 干船坞整体尺度 *标高 中轴线 位置 宽度 权值合计 评定人员 实体检测得分 注:1.本表规定的抽检项目均应在交工质量评定前完成检测。竣工质量评定时,应对带“*”的抽检项目进行复测,其检测结果和其他抽检项目在交工质量评定时的检测结果,作为竣工质量评定

的依据。

2.“▲”的抽检项目为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验证性检测项目,其合格标准按《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附录D有关规定执行。

52

(二)干船坞主体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序号 1 资料名称 工程测量控制点验收记录 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和进场验收记录 检查内容 测量控制点验收记录 ▲水泥 2 混凝土外加剂 ▲钢材、钢筋 土工织物及其他 ▲水泥 ▲混凝土用砂、石骨料 3 原材料试验(检验)报告 混凝土用水、外加剂 ▲钢材、钢筋 土工织物及其他 4 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 合格证及有关检验报告 配合比 ▲抗压(折)强度 ▲混凝土抗冻、抗渗 5 施工试验检验报告 混凝土(砂浆)强度评定表 ▲氯离子含量评估、抗氯离子渗透 焊接、连接材料合格证 ▲焊接、连接性能检测报告 6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验收记录 ▲中间验收记录 ▲桩基施工记录和地基处理 7 8 主要结构施工及验收记录 工程质量事故及调查处理资料 主要构件安装施工及验收记录 其他 ▲工程竣工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建筑物沉降、位移观测观测资料 9 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结构物裂缝检查记录 ▲防渗结构渗漏情况检查记录 ▲工程实体质量抽查记录 10 11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主要变更记录 质量检验表 相关资料 标准分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实得分 12 审查意见 组织单位 其他资料 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

评定人员 10 (三)干船坞主体工程观感质量评价项目和质量要求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评价等级 项目 质量要求 纵、横坡坡向正确 坞底板 表面平整、分格线顺直 面层无裂缝、起砂和剥皮等缺陷 无施工污染 前沿线顺直 墙面混凝土基本无缺陷 坞墙 施工缝接茬顺直无明显错台 变形缝顺直完整 施工螺栓孔处理符合要求 墙面无渗露 门墩混凝土表面基本无缺陷 坞口 门槛前后沿线顺直 门墩门槽顺直、平整 止水花岗石砌筑密实、线条顺直 坞底沟槽与盖板 大明沟沿线与沟壁表面基本无缺陷 边沟线条顺直 明沟、边沟盖板顺直、线条美观 承台前后沿线顺直 承台 与地面 承台混凝土表面基本无缺陷 地面面层平整,无裂缝、起砂等缺陷 轨道梁及轨道槽线条顺直美观 护舷位置正确、安装牢固 附属设施 系船柱安装正确、无毛刺、油漆均匀 护轮坎顺直、无明显缺陷 铁梯与栏杆整齐美观,油漆符合要求

标准分 10 10 10 5 5 5 5 5 5 10 10 5 5 10 10 10 10 5 10 10 5 5 5 5 10 一级95% 二级85% 三级70% 实得分 预埋件和预留孔位置正确、防腐符合要求 计算 组织单位 附表7-2

5 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 评定人员 船台滑道工程质量评定用表

(一)船台滑道工程实体检测项目评分表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工程部位 抽查项目 △灌注桩完整性 桩 基 △打入桩完整性 △搅拌桩处理 深度 ▲混凝土强度 现浇板 *顶面标高 几何尺寸 ▲混凝土强度 ▲钢筋保护层厚度 ▲抗氯离子渗主体 结构 现浇滑道梁 透性能 高度 *顶面标高 宽度 顶面平整度 梁位置 滑道梁安装 挡土墙现浇混*顶面标高 竖向倾斜 ▲混凝土强度 抽查方法 低应变 低应变 取芯 回弹法或取芯法 用水准仪测量四角和中用钢尺测量 回弹法或取芯法 非破损法 电通量法 取芯钢尺测量 用水准仪检查 用钢尺测量 用2m靠尺和塞尺等测量 用经纬仪和钢尺测量 用水准仪等测量两端 用吊线测量梁跨中 超声回弹综合法或取芯法 抽查频率 桩基总数的10-15%且不少于5根 桩基总数的5%且不少于5根 桩基总数的5%且不少于5根 每20m一处且不少于5处 逐段检查 每50m一处且不少于3处 每20m一处且不少于5处 每50m一处且不少于3处 同类构件抽检不少于一组 每50m一处且不少于3处 每20m一处且不少于一处且不少5处 每20m于5处 每50m一处且不少于3处 每20m一处且不少于一处且不少5处 每20m于5处 每20m一处且不少于5处 每20m一处且不少于5处 权值 3 3 3 3 1 1 3 3 3 3 1 1 1 3 1 1 3 合格率 工程部位 与翼墙 凝土挡 土墙 抽查项目 ▲钢筋保护层厚度 *墙顶前沿 标高 ▲混凝土强度 ▲钢筋保护层抽查方法 非破损法 用水准仪等测量 超声回弹综合法或取芯法 非破损法 电通量法 用水准仪等测量 用全站仪测量纵横两方向 用水准仪测量两对边 用水准仪测量 用钢尺测量 用水准仪测量 用钢尺测量 用全站仪或钢尺测量 用水准仪检查 用全站仪检查 用测距仪或钢尺测量 抽查频率 每20m一处且不少于5处 每50m一处且不少于3处 每个翼墙不少于2处 每个翼墙不少于2处 同类构件抽检不少于一组 每50m一处且不少于3处 总个数的50% 总个数的50% 总个数的50% 总个数的50% 每20m一处且不少于10处 每座1点 每20m一处,每处1点 每30m一处 每座5点 实体检测得分 权值 3 1 3 3 3 1 1 1 1 1 1 1 3 2 2 1 合格率 翼墙 厚度 ▲抗氯离子渗透性能 *墙顶前沿 系船柱安装 附属设施 橡胶 护舷 护轮坎 标高 平面位置 底盘顶标高 标高 间距 顶面标高 顶面宽度 总长度 船台主体尺度 *标高 *中轴线 位置 宽度 权值合计 评定人员 注:1.本表规定的抽检项目均应在交工质量评定前完成检测。竣工质量评定时,应对带“*”的抽检项目进行复测,其检测结果和其他抽检项目在交工质量评定时的检测结果,作为竣工质量评定的依据。

2.“▲”的抽检项目为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验证性检测项目,其合格标准按《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附录D有关规定执行。

(二)船台滑道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序号 资料名称 检查内容 标准实得 56

分 1 工程测量控制点验收记录 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和进场验收记录 测量控制点验收记录 ▲水泥 2 混凝土外加剂 ▲钢材、钢筋 土工织物及其他 ▲水泥 ▲混凝土用砂、石骨料 3 原材料试验(检验)报告 混凝土用水、外加剂 ▲钢材、钢筋 土工织物及其他 4 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 合格证及有关检验报告 配合比 ▲抗压(折)强度 ▲混凝土抗冻、抗渗 5 施工试验(检验)报告 混凝土(砂浆)强度评定表 ▲氯离子含量评估、抗氯离子渗透 焊接、连接材料合格证 ▲焊接、连接性能检测报告 6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验收记录 ▲中间验收记录 ▲桩基施工记录和地基处理 7 8 主要结构施工及验收记录 工程质量事故及调查处理资料 主要构件安装施工及验收记录 其他 ▲工程竣工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建筑物沉降、位移观测观测资料 9 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结构物裂缝检查记录 ▲防渗结构渗漏情况检查记录 ▲工程实体质量抽查记录 10 11 12 审查意见 组织单位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主要变更记录 其他资料 质量检验表 相关资料 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 评定人员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分

(三)船台滑道工程观感质量评价项目和质量要求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评价等级 项目 质量要求 表面平整、边线顺直、接缝均匀 滑道 导向附件安装正确、表面顺直 紧固件位置正确、安装坚固 表面平整、分格线平顺 船台面 面层无裂缝、起砂和剥皮等缺陷 止滑器坑外形整齐 无施工污染情况 结构线条整齐、顺直 架空段下部 构件接茬规矩、无明显漏浆、流坠 立柱混凝土无明显缺陷 墙顶平整、前沿线顺直 墙面混凝土无明显表面缺陷 挡土墙 施工缝接茬顺直、平整、无明显色差 变形缝顺直完整 施工螺栓切割处理符合要求 门槛前沿线顺直 防水闸门口 门墩混凝土表面无明显缺陷 镶面平整、格缝清晰 沟槽与盖板 边线顺直、标高一致 盖板安装平整、棱角无缺损 系船柱、护舷安装正确、紧固良好 护轮坎顺直、无缺损 附属设施 钢构件油漆防腐符合要求 扶梯、踏步、栏杆顺直 预埋件周围接茬平顺 计算 组织单位 标准分 10 10 10 10 10 5 5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5 10 10 5 一级95% 二级85% 三级70% 实得分 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 评定人员 58

附表7-3

坞门、阀门、启闭机、电气设备安装工程质量评定用表 (一)坞门、阀门、启闭机、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实体检测项目评分表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单位 工程 工程部位 人字 闸门 抽查项目 支枕垫块或承压条间隙 斜接柱端水平跳动量 侧止水压缩量 轨道标高 横拉 闸门 阀门 安装 工程 弧型 闸门 闸门 轨道间距 轨道接头间隙 轨道接头顶面错位 侧止水压缩量 铰轴中心标高 支臂铰中心间距 闸门中线投影与闸孔中线偏移 侧止水间隙 平板提升闸门 液压式启闭机 启闭 机安 装工 程 卷扬式启闭机 螺杆式启滚轮或滑块与轨道中心线相对偏移 门体中心与口门中心位置偏侧止水间隙 机架中心线高程、横向偏差 支承面(双吊点)高差 活塞杆水平度高差 启闭机平台高程 启闭机平台平整度 启闭机中心线纵横向偏差 双吊点吊距误差 启闭机平台顶高程 启闭机中心线纵横向偏差 抽查方法 用塞尺测量 用精密水准仪测量 用塞尺测量 用水准仪测量 用钢尺等测量 用钢尺等测量 用钢尺和塞尺测量 用塞尺测量 用水准仪测量 用钢尺等测量 用钢尺等测量 用塞尺测量 用钢尺等测量 用钢尺等测量 用塞尺测量 用水准仪和钢尺等测量 用水准仪等测量 用水准仪等测量 用水准仪等测量 用2m靠尺和塞尺等测量 用全站仪测量 用全站仪测量 用水准仪等测量 用全站仪测量 抽查数量 每扇门的斜接柱、门轴柱各5每扇门3测点 每扇门5测点 每条轨道3测每扇门3处 每个接头 每个接头 每扇门5测点 每扇门1测点 每扇门1测点 每扇门1测点 每扇门5测点 每扇门4测点 每扇门2测点 每扇门5测点 每个启闭机1测点 每个启闭机1每个活塞杆1每个启闭机1测点 每个平台2处 每个启闭机一每个启闭机1每个平台1测启闭机一处 权值 1 2 2 1 1 1 1 1 1 1 1 2 1 1 2 1 1 1 1 1 1 1 1 1 合格率 闭机 线路 敷设 螺杆与闸门连接件垂直度 电缆桥架支架高差 机组平面位置 用全站仪测量 用水准仪等测量 用全站仪测量 用钢尺等测量 用水准仪等测量 用2m靠尺和塞尺等测量 用2m靠尺等测量 用塞尺测量 用全站仪测量 用全站仪测量 用吊线钢尺等测量 用水准仪等测量 拉线钢尺等测量 每个螺杆1测每30m一处 每个机组2测点 每个机座2测点 每个机座2测点 2测每个机组点 每个1测点 每个2测点 前后2处 灯柱总数的20% 灯柱总数的20% 灯柱总数的20% 灯具总数的20% 1 1 2 1 1 1 1 1 1 1 1 1 1 发电机 电气 设备 安装 工程 柜台箱 机座外形尺寸 机座顶面高程 机身纵、横向水平度 垂直度 柜台间缝宽 成列盘面平直 灯柱平面位置 照明 设备 灯柱竖向倾斜 灯柱标高 成排灯具顺直 权值合计 评定人员 实体检测得分 注:1.本表规定的抽检项目均应在交工质量评定前完成检测。竣工质量评定时,应对带“*”的抽检项目进行复测,其检测结果和其他抽检项目在交工质量评定时的检测结果,作为竣工质量评定的依据。

2.“▲”的抽检项目为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验证性检测项目,其合格标准按《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附录D有关规定执行。

60

(二)坞门、阀门、启闭机、电气设备安装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标准分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实得 分 序号 资料名称 检查内容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质量文件及进场检验记录 焊条(剂)等焊接材料合格证 ▲焊缝检验报告 1 坞门、阀门金属结构 ▲探伤检验报告 ▲热处理施工记录和工艺试验报告 ▲气密试验报告 出厂验收记录 安装、调试、试运转记录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质量文件及进场检验记录 焊条(剂)等焊接材料合格证 ▲焊缝检验报告 ▲探伤检验报告 ▲热处理施工记录和工艺试验报告 出厂验收记录 安装、调试、试运转记录 ▲主要电气材料、设备、产品合格证 2 启闭机设备 3 电气 ▲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电气设备安装、调试记录 ▲门、机、电无水联合调试记录 ▲门、机、电有水联合调试记录 4 门、机、电联合调试 审查意见 组织单位 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

评定人员 附表8

房屋建筑(构筑物)工程质量评定用表 (一)房屋建筑(构筑物)工程实体检测项目表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单 位 工 程 混凝土强度 基础 钢筋保护层厚度 表面平整度 构件尺寸 混凝土强度 房建工程 主体结构 钢筋保护层厚度 垂直度或坡度 表面平整度 钢筋保护层 厚度 楼板厚度 楼地面平整度 建筑装饰装修 墙面平整度 阴阳脚方正 门槽口 宽度、高度 检测结论 组织单位

(二)房屋建筑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序号 1 2 项目 建筑与结构 资料名称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 标准分 10 10 实得 分 超声回弹综合法或取芯法,桩、梁、板构件总数的1%-2%且不少于5件。 非破损法,桩、梁、板总数的1%-2%且不少于3件。 用靠尺检查,每构件表面一处 每个构件一处 超声回弹综合法或取芯法,桩、梁、板构件总数的1%-2%且不少于5件。 非破损法,桩、梁、板构件总数的1%-2%且不少于3件。 每个单体工程每层抽查10-20点 每个单体工程每层抽查10-20点 每个单体工程每层抽查10-20点 每个单体工程每层抽查1-2处 每个单体工程每层抽查10-20点 每个单体工程每层抽查10-20点 每个单体工程每层抽查10-20点 每个单体工程每层抽查10-20点 评定人员 3 2 1 3 2 1 1 1 1 1 1 1 1 工程 部位 抽查项目 抽查数量及方法 权值 合格率 62

3 4 5 6 7 8 9 10 11 1 2 3 4 5 6 7 1 2 3 4 5 6 7 1 2 3 4 5 通风与空调 建筑电气 给排水与采暖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施工记录 ▲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资料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 施工记录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设备调试记录 ▲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施工记录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制冷、空调、水管道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制冷设备运行调试记录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6 7 8 1 2 3 4 5 6 7 1 2 3 4 5 6 7 8 审查意见 组织单位 建筑智能化 电梯 ▲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记录 施工记录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土建布置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及开箱检验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施工记录 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竣工图及设计说明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技术文件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 系统技术、操作和维护手册 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培训记录 ▲系统检测报告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 评定人员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三)房屋建筑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价表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评定等级 序号 1 2 3 4 5 6 7 8 1 2 3 4 1 2 3 1 2 3 4 5 6 1 2 3 1 2 计算 组织单位

智能 建筑 电梯 通风 与空调 建筑 电气 给排水与采暖 建筑 与结构 检查项目名称 室外墙面 变形缝 水落管,屋面 室内墙面 室内顶棚 室内地面 楼梯、踏步、护栏 门窗 管道接口、坡度、支架 卫生器具、支架、阀门 检查口、扫除口、地漏 散热器、支架 配电箱、盘、板、接线盒 设备器具、开关、插座 防雷、接地 风管、支架 风口、风阀 风机、空调设备 阀门、支架 水泵、冷却塔 绝热 运行、平层、开关门 层门、信号系统 机房 机房设备安装及布局 现场设备安装 标准分 10 10 10 10 10 5 5 10 10 5 5 5 10 10 10 5 5 5 5 5 5 10 5 5 5 5 一级95% 评定人员 二级85% 三级70% 实得分 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 (四)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查内容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序号 审查内容 审查内容及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0.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1 施工质量 验收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5.0.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单位(子单2 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严禁验收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 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 5.0.7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资料 查阅 资料 查阅 资料 查阅 审查 办法 符合性 审查意见 66

施工单位自《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4 检与提交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组5 织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6 其他 6.0.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6.0.4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评定人员 资料 查阅 资料 查阅 综合审查意见 组织单位

附表9绿化工程质量评定用表

(一)绿化工程实体检测项目表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单 位 工 程 航道每公里抽查成活率 树木 规格数量 绿花工程 花卉 规格数量 点株及钢尺量 成活率 点株 点株及钢尺量 点株 200米,服务区全部检查 每处20点,航道每公里或服务区抽查一次 航道每公里抽查200米,服务区全部检查 每处20点,航道每公里或服务区抽查一次 航道每公里抽查草坪 种植覆盖率 钢尺量 200米,服务区全部检查 1 1 2 1 2 工程 部位 抽查项目 抽查方法 抽查数量 权值 合格率 检测结论 组织单位 注:

评定人员 1、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珍贵树种和孤植树应保证成活。 2、强酸性土、强碱性土及干旱地区,各类树木成活率不应低于85%。 3、花卉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 4、草坪种植覆盖率应达到95%。

68

(二)绿化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序 号 1 2 3 4 5 资料名称 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施工验收记录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及调查处理记录 其他资料 审查意见 组织单位 检查内容 ▲苗木验收记录等 有关施工记录 ▲质量检验评定表 有关记录资料 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

(三)绿化工程观感质量评价表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评定等级 序号 检查项目名称 标准分 一级95% 1 2 3 4 5 6 计算 树木 花卉 草坪 绿地 种植的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 绿地附属设施 二级85% 三级 70% 实得分 评定人员 标准分 实得分 10 10 10 10 10 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 组织单位 评定人员 70

附表10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一览表

项目工程名称: 序号 合计(项) 单位工程名称 完工时间 名称 合格(项) 施工单位 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 名称 合格率(%) 监理单位 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自评等级 项目评定等级 监理单位评定等级 交工质量等级 备注 注:主要单位工程应加“*”标记。

附表11

单位工程综合质量评定表(通用表)

单位工程名称: 项次 项目 评定情况 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名称 质量等级 个数 合格个数 合格率% 1 分部工程评定汇总 分部工程共项,其中合格项,合格率% 分部工程项,其中合格项 分项工程项,其中合格项 2 实体 检测 内业 资料 观感 评定 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查 应得分,实得分 3 4 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 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 5 评定人员 年月日

附表12

建设项目质量评定评分表

工程项目名称:总投资额(万元): 序号 合计 建设项目质量等级 评定人员 附件2

港口工程试运行备案表

编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业主) (盖章) 单位工程名称 实体检测得分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得分率 观感质量得分率 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查 质量评定等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电话 工程概况 开工日期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质量评定意见 完工日期 交工验收日期 经审查,该工程项目备案资料齐全,同意从年月日起备案。 备案审查意见 备案单位:(章) 说明:备案所需资料附后,此表一式三份。 附件3

港口工程交工验收证书

编号:年月日 工程名称: 合同金额 (万元) 合同开工日期 交工验收日期 工程内容

结算金额(万元) 实际开工日期 实际交工日期 (列出交付工程的规模、标准、内容、主要技术指标及工程量等)

工程质量 验收意见 存在问题及 处理意见 项目单位 (工程质量评定、备案情况) (对工程质量、合同履行、工程设计及相关标准规范的执行、工程资料收集整理等情况进行评价,对是否同意交工作出结论意见) (列出验收遗留的主要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单位负责人 (签字) 单位负责人 (签字) 单位负责人 (签字) 单位负责人 代表 (签字) 设计负责人 (签字) 施工负责人 (签字) 监理负责人 (签字) (签字) 监理单位公章 项目单位公章 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公章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 (签字) (签字) 附件4

港口工程交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及标准 初步设计批复单位 施工图批复单位 建设单位 (项目法人) 施工单位 开工日期

初步设计批复文号及时间 施工图批复文号及时间 设计单位 质监单位 完工日期

质量备案 时间 交工验收 时间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质量备案意见 工程质量 等级 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负责人意见 注:此表一式两份,后均附交工验收报告。交工验收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有关参建单位名称、开工日期、质量评定日期以及交工验收组织情况、工程概况、工程质量评定及备案情况、有关问题的建议和处理意见等。工程概况应包含建设依据、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主要建设内容和工程量,投资执行情况等。

××××工程竣工报告

编写单位: 编写日期:

前言:简要叙述工程前期工作情况和工程要点。 第一章工程概况

1.建设依据: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批复、核准、备案文件。注明文件文号、名称和时间等。 2.地理位置:概括描述相对位置并注明经纬度。 3.自然条件:地形、地质、水文和气象等主要特征。 4.批复、核准或备案的建设规模、标准、能力和总投资。 5.建成的码头靠泊等级、吞吐能力以及进出港口的航道等级。

6.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主要设计、施工(含设备制造、安装)、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

名称。

7.开、竣工日期。 第二章招投标及合同管理

概述招标、投标情况,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情况。 第三章工程建设情况

详细叙述各单项工程的工程总量、开工和完工时间、主要设计变更内容、工程中采用的主

要施工工艺等;工程事故的处理;对各单项工程中的主要单位工程应着重说明其结构特点、特殊使用要求和建设情况,同时附工程建设项目一览表。

单项工程建设情况的内容按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章节顺序编写。 第四章工艺设备

叙述主要工艺流程,机械设备和工作车船的数量及其性能参数、制造厂家和供货、安装和

调试情况,同时附机械设备一览表。

第五章环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和档案

概述有关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消防主要建设内容、工程档案资料归档的情况,以及

相关主管部门的专项验收意见。

第六章工程监理

概述监理工作情况以及监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 第七章交工验收和工程质量

概述交工验收情况。根据工程质量评定报告、备案情况,综述工程质量以及存在问题的处

理情况。

第八章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

概述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各方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情况。 第九章竣工决算

概述竣工决算情况以及审计意见。 第十章生产准备及试运行

概述建设项目生产准备工作情况和试运行情况。 第十一章问题和建议

竣工验收时存在的主要问题如实反映并提出建议意见。 附港区形势图、总平面布置图及能够反映工程特点的部分图片。 附件6

××××工程建设(建设、设计、施工、

监理、质监等)单位工作报告

编写单位: 编写日期:

一、建设单位工作报告

概述工程管理机构设置、招标投标情况、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科研和新技术

应用情况、交工验收情况、管理措施及经验等。

二、主要设计单位工作报告

概述设计范围,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技术创新与关键技术的处理,存在的

主要问题,主要设计变更及变更理由,设计服务,总结设计经验与体会等。

三、主要施工单位工作报告

概述施工范围、主要施工工艺、施工管理措施、施工技术创新与关键技术的处理、工程建

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施工中发生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质量管理体系及质量控制,总结施工经验与体会等。

四、主要监理单位工作报告

概述监理范围和内容、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依据、监理主要工作、监理平行检测结果、核验施工自检结果;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包括建设内容、技术要求、工程质量),存在哪些缺陷、施工中主要问题的处理情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对工程质量、投资、进度的评价、对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评价;总结监理经验和体会。

五、工程质量监督情况报告

概述质量监督概况、质量保证体系监督检查(建设单位质量管理、施工单位自检体系、监理单位抽检体系、动态管理)、监理工作监督检查、施工过程质量监督(工程实体质量、质量行为、存在问题处理结果及工程质量的意见)、交工验收前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情况、竣工验收前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情况、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评价、对建设单位管理情况的评价、监督工作体会。 附件7

××××工程 竣工验收鉴定书

工程验收委员会

年月日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建设单位(项目法人):

四、建设单位、主要设计、施工(含设备制造、安装)、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名称。 五、建设依据: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批复、核准、备案文件(注明文号、名称和时间)。 六、建设规模:批复、核准或备案的建设规模、标准、能力和投资。核定实际建成码头靠泊等级、吞吐能力和进出港口航道等级。

七、工程投资:批复、核准或备案的工程投资以及经审计的竣工决算。 八、开工、完工日期:

九、工程建设主要内容:概述各单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以及机械设备和工作车船数量、名

称等。

十、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工程质量评定报告以及备案情况,综述单位工程质量及工程总体

质量等级。

十一、竣工验收鉴定意见:对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作出全面评价;综述工

程消防、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档案等专项验收结果;核定工程质量等级;对工程投入使用提出要求。

十二、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竣工验收委员会成员签字

验收职务 主任委员

单位名称(职务) 姓名 签字 备注

副主任委员 委 员

工程参建单位签字

建设单位(项目法人) 建设单位 主 要 设 计 单 位 单位名称(职务) 姓名 签字 主 要 施 工 单 位 主 要 监 理 单 位 附件8

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编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法人代表 联系人 电话 工程概况 开工日期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交工验收日期 完工日期 竣工质量备案意见 经审查,该工程项目竣工备案资料齐全,同意竣工备案。 备案审查意见 备案单位:(章) 年月日 抄送:省港航局,市级交通或港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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