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林教基字[2013] 3号
绥棱林业局二○一三年 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为了更好的加强我局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广大教师的业务能力持续成长,不断提高我局教师队
伍的整体水平。结合我局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局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目标,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和带头作用,为了不断充实和扩大我局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中小学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为绥棱林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打造一批素质优良、品德优秀、爱岗敬业、学识渊博、勇于创新、为林区教育事业勇于奉献的教师队伍。
二、评选范围
全局中小学校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职教师(含兼课的相关人员),以40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为主,但对于业绩突出、业务工作能力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林区教育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老教师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具体年龄由各学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确定),但比例不得超过所评骨干教师总数的30%。
三、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认真教书育人,热爱学生,治学严谨。
2、具有所教学科的系统的、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有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开展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
3、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发展学生智力、指导教师、辅导学生以及转化后进生方面具有较丰富的经验和突出业绩。
4、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优异。
5、在课程改革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6、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高中教师具有本科学历,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7、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业绩突出者可放宽到助级)。 四、评选名额分配
按各学校专任教师的15%比例评选确定林业局级骨干教师。各学校推荐的名额不能超过评选名额的2倍。
五、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及单位推荐。
2、学校组织资格审查、考核、推荐。
3、教育局组成评审组对各学校推荐的教师进行评选。主要通过讲课和业绩(业绩主要包括学历、职称、教研成果、论文、论著以及取得的相关荣誉等)两个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打分,讲课得分占70%,业绩考核分占30%,根据综合得分情况确定林业局骨干教师。
4、评选时间:2012年4月1日——4月30日
5、获得局级骨干教师荣誉称号的由林业局颁发证书,有效期两年。
六、上报材料及时限 1、骨干教师推荐名单。 2、骨干教师呈报表。
3、上报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专业教师资格证书、教研成果证书、论文证书以及主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上报时间:所有材料(一式二份)上报时间为4月 5日前。 七、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各学校要成立推荐局级骨干教师领导评审组,要以对事业认真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这次评选工作。
2、坚持原则。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杜绝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
3、保证质量。要把那些事业心强、作风正派、教学技能过硬、教学艺术高超、积极进取的教育教学、课程改革的尖子推选出来。
4、保证时间。骨干教师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学校一定要按时间要求完成推荐工作。
八、成立绥棱林业局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 组 长:王景忠 林业局纪委
副组长:刘玉芬 教育局
袁宏伟 教育局副
朱亚臣 教育局副 刘慧铭 教育督导室督学
成 员:薛玉春 教师进修校副校长 洪宪玲 局中学校校长 王丽娟 局小学校校长
孙洪军 建兴实验小学校校长
佟艳秋 幼教中心主任
附件一:骨干教师呈报表
附件二:各学校骨干教师推荐情况汇总表
绥棱林业局教育局
二○一三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 骨干教师 评选方案 主 送:各学校 幼儿园 抄 送:张 邓 王
附件二:
各学校骨干教师推荐情况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现任学历 职称 任课学科 职务 参评课题 讲课 得分 业绩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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