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报告
尊敬的法官、陪审员:
我是本案的审判长,今天我向大家汇报一下本案的审理情况。
本案是一起涉及盗窃罪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张某因盗窃被起诉。经过多次开庭审理和调查取证,最终我们得出了以下结论:
一、案件事实
2019年5月1日晚上10点左右,被告人张某趁着业主不在家,从其住所中盗走了一部价值5000元的手机。当时业主发现手机丢失后立即报警,警方通过调查发现了张某作案的线索,并将其抓获。
二、证据分析
1. 证人证言:业主对手机丢失的情况进行了详细描述,并确认该手机就是自己使用过的那部。
2. 视频监控:警方通过查看小区内的监控录像,发现了张某进入业主住所并离开的记录。
3. 被告人供述:在庭审中,张某承认自己曾经进入业主住所并盗走了手机。
三、法律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较轻的,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罚款。
四、判决结果
经过认真审理,本庭认为被告人张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法律规定,对其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五、结语
本案中,我们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被告人进行了公正、严谨的审理。同时也要提醒广大市民:珍爱生命、远离犯罪。希望大家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社会安宁和谐。
以上就是本案的审理情况报告,请各位法官和陪审员根据事实和证据作出公正的裁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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