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我公司车载GPS系统的管理,有效的对营运车辆进行动态监控,规范驾驶员驾车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公司运输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公司监控人员工作职责及要求:
1 公司设立监控中心,由公司调度助理进行负责监控,公司领导与行政
人员进行不定时抽查管理。
2 监控人员要求每日检查数据记录,确认违规记录,即时完整管理漏洞。 3 根据违规记录情况,即时与车队队长沟通交流,掌握规律,不断改进
管理办法,组织驾驶员进行培训。
4 监察设备运作情况,组织解决硬件,软件方面存在的问题,保证系统
正常工作。
5 负责违规报表的整理工作及将情况分周与月向公司领导汇报。 发现监控人员有以下行为的进行罚款:
1 对GPS设备不按照规范进行操作,造成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的,处300元罚款。
2 驾驶员有超速等违章行为的,监控人员不按照规定及时汇报和处理的,罚款100元。
3 在监控人员有2项的违规情况下,造成事故的,另加罚GPS负责人500元。
驾驶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进行奖励:
1 连续30天,车辆GPS设备运行正常,并且无超速等违规现象的,奖励100元。
2 连续六个月,车辆GPS设备运行正常,并且无超速等违规现象的,在每个月奖励100元的基础上,再额外奖励500元。
3 全年车辆GPS设备运行正常,并且无超速等违规现象的,在前两条执行的基础上,再额外奖励2000元。
公司领导与行政人员,须每周不定期进行抽查,每周抽查次数不得少于三次,每次不得少于对三台车辆的抽查。
以上处罚与奖励同时结合本公司出台的《GPS管理处罚规定》与《超速处理办法》结合实行,罚款上缴公司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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