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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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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卷第2期重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年4月Apr.,2005

Vol.14No.2JournalofChongqingVocational&TechnicalInstitute

文章编号:1672-0067(2005)02-0088-04经济与管理・・

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

马莉,陈琦

(西南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31)

摘要: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它能够弥补市场不能提供公平的缺陷,是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前提。但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难,已成为我国社会保障改革的瓶颈问题。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并创新性地构建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模式,拓宽投资渠道,是打破这一瓶颈的关键。关键词: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障管理;投资中图分类号:F711

文献标识码:A

程中形成的,从国家财政收入、企业收入、个人收入中分解出来的。社会保障基金在实践中是先积累后支付,在支付给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之前,社会保障基金首先要保证有足够的积累,而且应保持今后的每一固定时期(一般为1年)有稳定的资金来源,

所以社会保障基金必须进行投资运营,用投资收益来支付社会保险费。但并不是所有筹集的社会保障基金都可以直接用于投资,它必须先扣除必要的成本和费用,剩下的余额才是最终用于投资的金额。因此,从保值增值的角度来讲,用于投资运营的社会保障基金只能是社会保障储备基金。

社会保障基金被老百姓称作“养命钱”,关涉到人民的基本生活及社会的稳定。从法律性质看,其具有专项基金的性质,要适用专门的运作、管理规则。就通常的观念来看,这部分资金不能用于投资及挪作他用。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传统观念已经不适应当今的社会,人们对于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与保值增值有了全新的认识。例如,对于社会保障储备基金,如果我们只是保证其绝对数的安全,单靠一点点利息收入,就不能维持其原有的价值。正因为如此,专家及实务工作者们才竭力呼吁改革社会保障基金的运作、管理。

据学者们的分析,社会保障基金之所以需要保值增值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3]:首先,社会保障支出面临巨大压力。据统计,

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它能够弥补市场不能提供公平的缺陷,是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

[1]

然而,在我国经济改革进程中,财政改革、价格改革、前提。

金融改革等早已迈出大步,社会保障改革却姗姗来迟,社会保障立法也远远落后于市场主体立法、市场规制立法和宏观立法。[2]现阶段,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改革面临的阻力越来越大,困难也越来越多,许多改革措施难以出台或出台后难以有效实施,这无不与社会保障的滞后相关,特别是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管理不科学,保值增值较难,成为社会保障改革的瓶颈。本文对我国现阶段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困难的原因进行了实证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相关建议。

一、社会保障基金及其保值增值的意义

社会保障基金,是指依法建立的用于社会保障事业的专项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事业的物质基础,也是社会保障法的中心。一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实际上就是围绕着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运营、投资和使用等内容设计、制定的,可见社会保障基金是实现社会保障职能的重要物质基础,是社会保障供给机制的核心要素和社会保障管理的重点对象。

而本文从保值增值角度所谈的社会保障基金,仅指狭义的社会保障基金,范围比一般意义的社会保障基金要窄。首先,社会保障基金根据其筹资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社会福利基金①和社会社会保险基金两大类。前者指国家资助的,用于社会福利、优抚、社会救济用途的社会保障经费;后者指国家、企业、个人三方按比例分担交纳的,用于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用途的保险费用。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障基金的主体部分。社会福利基金具有非缴性,不需要个人出资,其来源一般从国家税收中比利时、法直接支出,由和地方负担,如澳大利亚、

国等国家的非缴款性年金制度。由于社会福利基金属于国家资助的一种方式,具有强制性,其性质较为特殊,故其不宜纳入本文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管理的范畴。因此,本文所讨论的社会保障基金只限定为自愿缴纳的社会保险基金。其次,本文所论及的社会保障基金实质上是指社会保障储备基金②,即社会保障基金的余额部分。社会保障基金是从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及再分配过

1996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总数达1.1亿,占全国人口总

数的9.5%,逼近10%的老龄社会临界点,预计到2000年,老龄人口占全国人口总数为10.7%,到2050年为26%,到本世纪末

我国就将成为老龄化国家。与此同时,失业、下岗和企业富余人员的大量存在同样使社会保障基金不堪重负。据国家统计局预测,“九五”期间国有企业将会有1500万职工下岗,加上现有的1500万下岗职工,共计3000万职工将面临下岗失业。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做好基金保值增值工作,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在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作用;其次,社会保障基金面临贬值“稳定器”风险。社会保障基金是否保值增值,不能简单地用不同时期基金帐面数量增减来衡量,而必须看基金实际价值量的变化,即剔除物价因素后的价值。如果基金增值水平小于物价上涨指数,便意味着基金贬值。如时期尤其是1994年、“八五”1995年物价上涨率大大高于银行利率和国债利率,使得社会保障基金非但没能保值增值,事实上在贬值,影响了基金的未来支付能力;第三,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和监督乏力,造成社会保障基金流失严重。我

收稿日期:2004-11-18

作者简介:马莉(1963—),女,四川茂县人,西南大学法学院办公室主任,主要从事教学管理工作。陈琦(1979—),男,重庆垫江人,西南大学2002级经济法研究生。

国现行的社会保障仍处于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状况之中,各项保障基金由各部门分别自行征收、分散管理,既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也没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完全处于社会监控之外,加上社会保障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基金保值增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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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莉,等: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

度的不健全,使得随意滥用、挪用社会保障基金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社会保障基金的大量流失。改革现行社会保障基金运行、管理,促进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是我国社保工作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我国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困难的原因分析(一)观念上的障碍

观念的更新是改革发展的前提。然而,如前所述,由于社会保障基金涉及到老百姓的生活和社会的稳定,加上其在法律上又具有专项基金的性质,在现实中则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因而无论是还是老百姓都习惯于统管、专管和管死的传统作法。谈到保值增值,特别是谈到投资,人们不无担心,也害怕“冒险”。显然,这种心理会给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改革及保值、增值措施的实施带来阻力。

(二)管理多头,政出多门

从我国目前实践来看,除了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社会救助基本上由民政部门统一管理外,其他社会保障工作都处于各部门多头管理状态。它们分散于财政部、劳动部、民政部、卫生部、教育部、人事部、总工会、妇联以及人民银行、保险公司等部门,这些部门都设有社会保障机构,自成体系,互相掣肘,管理分散。由于各部门和单位看问题的角度不同以及利益关系的驱动,在实际工作中常常发生决策和管理上的摩擦,没有一个权威机构进行统一管理,缺乏强有力的宏观协调平衡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当前,除了少数地方成立了专门的社会保障事业管理机构,大多数地区没有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虽然明确规定社会保障归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但现有仍然政出多门,机构重叠设置,这不仅增加了管理成本,也被挪用、挤占甚至浪费社会保障基金的不法之徒提供了可乘之机,最终导致在社会保障管理工作中造成巨大的浪费,延缓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进程。[4]

从以上状况可见,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缺乏统一规划、总体设计和管理的权威部门,这非常不利于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与保值增值。

(三)投资渠道狭窄,投资方式单一

狭窄的投资渠道了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领域、投资方式等,是我国社会保障基金难以保值增值最重要的原因。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积累规模虽然不是很大,但毕竟有了一定的积累。积累额从1989年的68亿元增加到2000年的1300多亿元,其中养老保险基金累计节余947亿元,约占社会保障基金积累总额的72%。[5]

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一直采取比较审慎的态度,对其投资实行严格管制。在1991年颁布的《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规定,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转入社会保险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银行按同期居民储蓄存款计息,并入基金。积累基金的一部分可以购买国家债券。1994年财政部、劳动部《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暂行规定》指出,积累基金的80%左右用于购买由国家发行的社会保险基金特种定向债券。1999年,在《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存入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违反规定者将追究行政及刑事责任。[6]由此可见,我国对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渠道一直限定为专户存储和购买债券,投资渠道的狭窄就导致了投资方式的单一。单从养老保险基金来看,1996年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累计节余额578.56亿元,存入银行专户380.72亿元,占65.8%,购买国债95.33亿元,占16.5%,[7]两者投资额就占了总额的83.2%。在银行存款方面,在1985年至1993年的连续9年中,有4年(1985、1987、1988、1989)的养老保险基金各期存款利率均低于通货膨胀率,1986年和1993年3年期

以下的存款利率也低于通货膨胀率,只有1990年和1992年的

各期存款利率高于同年通货膨胀率。在这种情况下,养老保险基金即使全部按最长期限(8年)定期存储也难以保值。在国库券方面,1995年以前的3年期以上国债都有保值,但基本养老保险购买的特种国债没有保值,养老保险基金购买的特种国债和

3年期以下国债都谈不上保值。

[8]

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建立初始阶段,在通货膨胀率一直较高,同时银行存款利率和国债利率持续降低的情况下,单靠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债难以实现保值的需要,更谈不上增值了。

三、我国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对策建议(一)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的原则

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是指社会保障管理机构或受其委托的机构,用社会保障基金购买国家和法律许可的特定的金融资产或实际资产,以期获得适当预期收益的基金运用行为。社会保障基金的有效投资,有利于社会保障基金自身的保值增值。因为通货膨胀是市场经济中所不可避免的经济现象,社会保障基金作为一定价值量的货币表现形式,也必然存在着贬值的可能性,这有可能加重未来时期社会保障费用的负担,不利于社会保障职能的有效实现。而对于任何资金来说,投资都是一个有效而灵活的保值增值手段。社会保障基金也不例外,它通过投资运营获取收益,反过来,这些收益又被充实到基金中去,从而使社会保障基金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社会保障基金为了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为进行投资,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安全性原则。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的安全性原则,是指在保证投资无风险或可能降低风险的前提下取得预期的投资收益。这是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的首要原则。由于社会保障基金的公益性,即它不以营利为目的,旨在实现社会的公共利益,这使它不同于证券市场的一般投资基金。我们必须首要考虑投资的安全性,如果投资的预期风险过大,因风险带来的损失很有可能大于投资的收益,为了保证社会保障基金支出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这样的投资应该被禁止。

2、

盈利性原则。社会保障基金的盈利性原则,是指在符合安全性原则的前提下投资尽可能取得最大的收益。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是以自身的保值增值为目的的金融性投资行为,所以它必须遵循盈利性原则。如果社会保障基金通过投资能够取得较大的收益,不仅可以使自身保值增值,而且可以为社会保障支出提供可靠的资金来源,适当降低社会保障基金的社会筹资比例,从而有利于减轻国家、企业、个人的社会保障支出负担。

3、

流动性原则。社会保障基金的流动性原则,是指投资在不发生价值损失的条件下随时可以变现。社会保障基金旨在保障人们的基本生存和发展,其基本功能是扶贫济困和满足人们起码的生存需求,具有应急性的特点。而且社会保障基金专款专用,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应能及时支出。因此,投资的流动性显得尤为重要。只有流动性较强,随时可以变现,才能保证随时支付款项,应对突发事件,维持人们最基本的生存需要。

(二)我国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建议

1、

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如何科学地设置社会保障的管理,对合理、

经济地使用社会保障基金并促使其保值增值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由于社会保障事业的特殊性,当前世界各国发展的总趋势是社会保障的需要高度统一集中,而业务管理则趋向于分散以接近国民。也就是说,社会保障的制定要趋于统一、集中于一个部门,负责全面规划,才能协调各方的利益;而业务管理机构和服务设施则要深入基层,接近民众,以便同受保人保持经常的密切联系,及时了解群众的情况和问题,为群众提供服务方便和提高服务质量。[9]《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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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年计划的建议》指出:“社会保障工作要坚持社会化管理和单位管理相结合,以社会化管理为主的改革方向。

社会保障机构要把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工作统一管起来,制定规则,综合协调。”《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又进一步指出:“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与社会保障的基金经营要分开”。据此,笔者对我国社会保障组织机构作如下设想:

首先,从宏观管理上,单独设立社会保障部统管全国的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工作,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都由其统一管理。社会保障部并不直接从事社会保障的具体业务管理起着重于社会保障工作宏观上的行政管理,其主要职责是:统一制定全国社会保障长远发展规划、各项管理制度;统计并汇总社会保障的各项发展指标;审计监督社会保障基金收支情况;对社会保障业务管理人员进行理论和业务培训等。

其次,在社会保障部外,设立一个与之平行的社会保障监督管理委员会。社会保障监督管理委员会是一个社会保障、措施的决策机构和对社会保障工作监督并有权处理违法行为的机构。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常务委员和委员组成。委员由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劳动部、民政部、卫生部、教育部、人事部、总工会、妇联以及人民银行、保险公司等部门代表组成。常务委员由上述部门的负责人组成;主任委员由提名,全国选举上任。社会保障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讨论决定社会保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方案及具体业务实施细则;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监督社会保障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社会保障工作并对工作中的违法乱纪行为进行处理等。社会保障部和社会保障监督管理委员会都是社会保障工作的行政管理机关。

最后,在社会保障部内分别设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局和社会保障银行。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局是社会保障基金的具体业务经办机构,社会保障银行是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投资机构。这是政事分离”

原则的必然结果,由社会保障部和社会保障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社会保障基金的行政管理工作,由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局和社会保障银行负责社会保障基金的具体业务办理;这也是“事资分离”原则的体现,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局负责社会保障基金的征缴、支付、审查、批准、投资监管等,社会保障银行专门负责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投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局和社会保障银行都隶属于社会保障部,并受其监督管理。但社会保障银行作为专门从事社会保障基金运营投资的金融机构,③

其职责就

是要实现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即以营利为目的,其性质应该属于非行政性的、盈利性的企业法人,立法也应赋予其企业化经营的权利。而且,按我国现行制度,社会保障基金收缴后一律专户存储在专业银行,而现行金融难以保证基金的保值增值,如果将基金交给竞争性的保险公司,除了增加营销成本外,

由于利益的趋导还会导致很大的道德风险。[10]

为此,笔者建议在

社会保障部下单独设立一个专门的社会保障银行,收缴的社会保障基金全部存入专门的社会保障银行内,并由其统一对存入的基金进行投资运营,这样有利于基金的效率、安全和保值增值。

以上主要是从机构的层面上对我国社会保障管理做出的一个大胆设想。对于地方机构应该如何设置,笔者认为,只需按照我国行政区划的等级作出相应设置即可。即地方机构分为省、市、县三级体系。

按照这样的社会保障管理,有利于解决上述多头管理的弊端。宏观上科学地划分了各自的职责,能够综合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引导社会保障基金改革的方向,保证整个社会保障措施的统一性。微观上,又能做到细致入微,合理、

经济地管理、90

运营基金,保障了受保人的利益。

2、

创新投资模式,拓宽投资渠道目前,我国只允许社会保障基金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债,由于高通货膨胀率和低利率的风险,不能满足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需要。因此,我们应从立法上改变基金狭窄的投资渠道和单一的投资方式,制定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规则,在遵守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原则下,实行多元化投资战略,实现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目的。

前面谈到,社会保障基金根据筹资来源不同,分为社会福利基金和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福利基金由于其特殊性,不宜实行多元化的投资方式。这部分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应投资于较安全的领域,仍主要以存入银行和购买债券为主。对于社会保险基金来说,笔者认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局作为基金的发起人,统一征收由国家、

企业、个人三方合理分担社会保险金,并将此笔基金设立为信托投资基金,交由社会保障银行统一管理。社会保障银行作为基金的受托人,对基金享有名义上的所有权,从宏观上把握基金的投资领域、投资方式、投资数额、投资比例、投资期限等,并将基金的具体运营投资交给资信度较高的信托投资公司或证券经纪公司等资本运营机构,由他们带为具体的基金投资行为。笔者之所以敢这样设计出这样一个全新的社会保障基金运营模式,是因为信托投资基金具有专家理财、分散风险的天然优势,他们能够用敏锐的专业眼光洞察资本市场的一举一动,捕捉住每一个最佳的投资契机,他们能够科学、合理地投向风险较小,收益较高的投资领域,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即受保人)的利益得以实现。

在此种信托投资基金的法律关系中,笔者认为,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可做如下安排:

首先,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局作为社会保障基金的发起人,在设立社会保障基金的过程中,应明确向社会保障金的缴纳人说明基金的征缴的数额、比例、程序,基金征缴后由谁管理投资,如何管理投资,他们各自的权利义务,并承诺基金的保值。基金设立后,基金管理局作为基金发起人的权利义务随着基金的成立而自然宣告结束,从此种意义上说基金管理局只是基金的筹备组织,以后关于基金投资运营的事情全部交由社会保障银行处理,与之无关。但是,如果社会保障基金在征缴过程中出现问题,如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局虚假声明,欺骗基金缴纳人等,则应当由基金管理局自己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在基金设立后,基金管理局便演变为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人,负责对基金在社会保障银行的运营投资进行监管,保护受保人的利益。

其次,社会保障银行作为社会保障基金的托管人,从基金发起设立后从基金管理局手中接过基金时起,便享有对基金名义上的所有权。社会保障银行作为社会保障基金的金融投资机构,依照“事资分离”

的原则,与基金管理局分离,具有完全的性,为了投资者的利益,可以按照自己的决策自主投资,不受任何机构的干涉。但是,考虑到社会保障基金的公益性特点,它有别于证券市场的其他信托投资基金,其投资行为应该受到基金管理局的监管,同时又要受到的监管。前者是作为委托人的监管,后者是作为管理者的监管。

最后,缴纳社会保障基金的个人是基金法律关系中的受益人,也是基金的投资人对基金享有实质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在社会保障基金中,投资人是实际上的信托人,基金的投资运营应以基金的保值增值从而有效实现投资人的利益为核心目标。基金管理局和社会保障银行作为投资人共同的受托人,只是出于实务上的效率和管理方面的考虑,而将基金管理局作为信托人,社会保障银行作为受托人加以设计,使基金管理局和社会保障银行之间形成形式上的信托关系,但投资人与基金管理人实质上

“马莉,等: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

的信托关系才是第一位的,形式上的信托关系是为实质上的信托关系服务的。在基金投资运营的过程中,社会保障银行应诚实、不偏袒地管理信托[11],一切为了投资人的利益着想,并受投资人的监督。我们知道,社会保障基金(除社会福利基金外)的缴纳是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负担的,所以国家和企业也算是基金投资人,但不是基金的受益人。因此,从国家和企业的角度来看,社会保障基金采用的是他益信托模式,而从个人角度来看,社会保障基金采取的是自益信托模式。总的来说,社会保障基金是自益信托和他益信托相结合的混合型信托基金。

社会保障银行在运营投资社会保障基金时有完全的自主性,在不损害基金投资人利益的前提下,根据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投资组合。总的来说,社会保障银行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不要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分散投资风险,实行多元化投资战略,注意投资项目的安全性与收益性,短期项目和中长期项目的互补性,提高回报潜力。

具体来讲,首先,投资期限要合理搭配。从结构上分析,社会保障基金大体分为三个层次:具有高度流动性的部分,用于支付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待遇,称为第一准备金;具有较强流动性的部分,用于支付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社会保障待遇,成为第二准备金;具有中长期可用于投资的部分,用于支付即将到来的老龄化社会的保障待遇,称为为第三准备金。因此,我们必须预测中、长期的社会保障基金分配的各种期限,并在此基础上对短、投资组合合理搭配,尽可能取得最大的增值。

其次,投资比例的合理控制。社会保障基金在保证投资于比较稳定、可靠的领域能够保值的前提下,应扩大投资渠道,在不同的投资项目中合理投资分布,以分散投资风险。除了存入银行、购买国家债券外,可以有控制地投资于股票、公司债券。但从安全性角度考虑,应多选择资信度较高的大额资本股票。也可以大型建设项目、基础投资于有稳定收益的实业项目,如房地产、

设施项目等。我国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与公共工程项目虽短期收益不高,但具有长期的稳定收益,投资额较大,因此,如果社会保障基金规模较大,比较适合社会保障基金进行中长期投资。另外,为了保证社会保障支出的资金需要,投资于债券、股票或者不动产的基金比例应有所制约,并保留一定的现金和存款量,以应对紧急的需要。

充实基金的实力。因此,国家对基金和投资收益以及各种管理费、服务费产生的各种税费应予以免征。注释:

老①有的学者认为社会保障基金包括医疗、疾病、失业、龄、工伤、保险、家庭、生育、残疾、遗嘱等九个方面,再将其分为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救助基金、社会福利基金、优置安抚基金及社会互助基金、个人积累保障基金等。这种分类虽较清晰、详致,但不利于把握各种社会保障基金的本质区别。覃有土,樊启荣.社会保障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140.

②社会保障储备基金,是指为了使社会保障费用在各个时

期均衡负担而预先储备的资金,即在一定时期内(通常1年),社

会保障收入扣除各种津贴和管理费用支出后的余额。

③此举是参照美国的做法,即在社会保障总署下设资产托

管委员会或(资产管理局),资产管理委员会(或资产管理局)作为一个相对的机构,专门从事社会保障基金的营运与管理。邓大松.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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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3.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给予特殊优惠待遇

由于社会保障基金的公益性,我们应在不同的投资领域对其给予特殊的优惠待遇。首先,保证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的安全性,一些风险小,营利条件稳定和可靠的领域应该由出面协商,预留一部分或者优先让与社会保障基金投资。其次,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收益不直接用于分配,而是将全部收益并入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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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燕

ValueMaintenanceandIncreaseofSocialSecurityFund

MALi,CHENQi

(SouthwestUniversityofPoliticalScienceandLaw,Chongqing400031,China)

Abstract:Socialsecurityfundisdifficulttomaintainandincreaseitsvalue,whichhavebecomeabigbarrierofsocialsecurityre-forminChina.Itisakeytochangethisdisadvantageoussituationthatestabilishunitesocialsecurityadministrativesystem,makeinno-vationsofitsinvestmentmodeandbroadenitsinvestmentfield.

Keywords:socialsecurityfund;socialsecurityadministrativesystem;invest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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