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
3、提取法定公益金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 4、提取任意公积金 5、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五、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六、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七、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执行,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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