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布日期】 • 【字 号】 • 【施行日期】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专业技术人才
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3年)
各区、县(市),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沈阳市2010-2020年人才发展规划》和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2〕26号)精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决定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现将《沈阳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沈阳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提升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于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全面贯彻落实《沈阳市2010-2020年人才发展规划》各项任务,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2〕26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沈阳经济区建设发展为主体,以人才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为重点,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培养培训机制,推进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建设,逐步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为实现\"三大目标\",深入推进\"五大任务\",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在先进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航空、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七个重点领域,知识更新培训3万名专业技术人才。其中,先进装备制造领域12000人,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航空、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18000人。同时,紧跟世界科技发展前沿,跟进我市重点工程项目和产业园区建设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培训,强化继续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使我市专业技术人才及时更新专业知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从而大幅度增强我市主导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专业技术人才每年接受更新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 (一)专业科目。以《沈阳市2010-2020年人才发展规划》确定的7个重点专业技术领域作为主要的专业科目培训内容,紧跟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广泛开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新方法的专业科目培训。
1.先进装备制造领域。主要面向高端及重大技术装备、高档数控机床、激光加工技术及设备、信息元器件制造装置、轨道交通装备、物流技术装备等重点领域开展培训。
2.信息技术领域。主要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电子信息等领域开展培训。 3.生物医药领域。主要在生物医学工程、现代中药、化学新药、生物新药、
生物医药产业服务\"外包\"、 保健功能食品等领域开展培训。
4.航空领域。主要在民用飞机、航空发动机及相关产品、飞机维修及服务等领域开展培训。
5.新材料领域。主要在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纳米材料及超细、纳米粉备、成型及加工等领域开展培训。 6.新能源领域。主要在风能、核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新能源汽车设计与制造等领域开展培训。
7.节能环保领域。主要在高效节能技术与装备、先进环保技术与装备、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技术与设备等领域开展培训。
(二)公需科目。按照和省人社厅统一部署,开展以最新法律法规、信息技术、最新科学理论和技术成果、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理论、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职业道德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 四、培训形式
本着\"因地制宜,按需施教,学以致用,取得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项目、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特点,综合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培训。
(一)在线学习培训。\"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网(www.lngbzx.gov.cn)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专区\"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培训、考试的统一平台,为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专业科目培训提供在线学习服务。
(二)高级研修班。积极组织我市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国家和省举办的高级研修班。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围绕我市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以七大领域重点攻关课题为主,由市人社局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围绕七大领域的重点工程项目和重点攻关课题,面向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每年举办20期市级示范性高级研修班,培训1000名左右急需紧缺专业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三)结合技术难题培训。针对企业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各有关单位可通过举办专题研讨班的形式,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组织专家进行专题研讨,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鼓励开展高层次学历教育。对在我市规模以上重点发展的企业中从事生产一线工作的统招本科、硕士毕业生,采取多种鼓励措施,支持参加上一级学历的深造。市人社局将依托有关高等院校组织举办企业在职人员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班,为企业培养高层次人才。
(五)急需紧缺人才短期培训。在7个重点专业技术领域和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法律、咨询、会计、工业设计、知识产权、食品安全、旅游、人力资源等10个现代服务业领域,以更新知识、掌握先进技术、提升专业技术水平为主要内容,实施短期培训项目。
(六)国内外交流与培训。开展境外及国内异地技术研修活动,同时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来沈进行技术咨询、开展知识更新教学和学术讲座。对特殊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才,采取业务进修、特殊培养、学术交流、实践锻炼、技术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
(七)自学。对特殊原因不能全部完成规定学时的,可采取自学的方式,接受知识更新培训。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方式。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由市人社局负责,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企业集团(公司)、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各区、县(市)门共同组织实施。
(二)职责分工。
1.市人社局负责制定总体方案,统筹规划和指导各项活动的开展。 2.市直机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企业集团(公司)、开发区(工业园区)
负责制定本行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制定专业科目指南、培训大纲,并负责各类专项继续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
3.各区、县(市)门负责本地区培训计划实施,组织指导并督促检查本地区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作。
4.承担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项目的继续教育施教机构要严格按照任务要求,制定计划,精心组织,确保实效。 (三)实施步骤
1.启动阶段(2013年5月15日前)。开展工程的项目调研,印发工程的方案。
2.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5月15日-2015年6月30日)。全面开展七个重点领域的专业科目培训,按计划组织公需科目培训,做好年度培训工作总结和统计汇总。
3.总结评估阶段(2015年7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研究拟订下一阶段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的目标任务。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作为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振兴沈阳老工业基地的一项战略任务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纳入各级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把完成的培训人数、学时数、培训质量和效果,作为考核评价干部、企事业单位和综合管理部门工作优劣的标准之一。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级人力资源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培训计划,进行指标分解,抓好落实。各企事业单位要把培训计划作为指令性任务下达,确保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实行进修期制度。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有12天以上的进修期。进修期可以分散或集中使用。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级人力资源部门要采取调训方
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更新培训,完成进修期。各企事业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得到知识更新的权利。专业技术人员以各种形式完成规定科目培训,视为完成本年度进修期。培训情况记入《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执业资格注册、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三)实行证书登记和统计制度。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知识更新培训后,其参加培训情况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记入《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各级门每年5月和11月对登记情况进行汇总统计。
(四)开展质量评估,做好监督检查。市人社局定期组织人员对有关单位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总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质量评估,作为对此项工作总结表彰的重要依据。
(五)经费保障。建立、社会、用人单位、个人投入等多方负担的继续教育投入。经费主要发挥对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的支持和引导作用;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培训费\"(职工教育经费)中足额列支。鼓励个人自费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培训,引导和支持社会资金向知识更新工程投入。
(六)未列入沈阳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范围的行业领域要参照本方案的要求,做好本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更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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