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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重汽集团缴纳企
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标 签】中国重汽集团所得税【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文 号】内地税函﹝2002﹞21号【发文日期】2002-03-11【实施时间】2002-03-1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企业所得税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重汽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二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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