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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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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制度

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

(五)正确计量和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依法缴纳税金; (六)负责公司工资总额以及上缴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业务的宏观管理工作;

(七)负责财务决算的审核、汇总、上报以及其它相关业务工作;

(八)认真组织进行财务分析;

(九)拟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及弥补亏损方案; (十)负责公司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分公司、指挥部

(一)根据国家及公司有关财务规定,制定本单位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参与制定其它内控制度;

(二)认真测算本单位全年固定(基本)费用支出,根据公司制定下达的经营及施工生产计划,编制本单位财务预算,并上报公司财会部;

(三)负责本单位所属项目工程价款的结算,认真执行公司资金管理,及时、足额完成公司下达的上缴款指标;

(四)根据工程项目“内部预算”及“责任成本计划”,严格控制工程项目资金支出;

(五)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六)负责本单位工程项目财会管理工作,依法纳税;

(七)积极牵头组织本单位项目责任成本管理,进行责任成本分析和考核;

(八)积极配合集团公司部门对本单位的财务审计和检查;

(九)及时、准确上报集团公司要求的各种统计资料; (十)组织本单位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 (十一)正确进行会计核算,真实反映本单位财务状况,按时上报财务决算报表,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十二)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工程项目会计档案的归集和整理(对所属项目部要分别设帐,单独核算。会计档案要单独装订和保存,项目结束后移交公司档案室)。

三、社管分中心

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离退休费用、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待岗培训人员工资、“物业分公司”管理费以及小型项目资金管理等内容,要明确各部分管理责任人的相关职责,核算明晰,并能及时、准确提供各项基础资料和数据。其中待岗人员生活费用的核算要能够充分体现“社管分中心”社会化管理的职能。

(一)负责对全公司员工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与核算;

(二)负责离退休活动经费、生活补贴及遗霜待遇以及医药费报销等支出业务管理;

(三)负责公司内部待岗培训人员的工资发放以及其它相关费用支出核算;

(四)负责“社管分中心”管理费用的管理和控制; (五)负责小型项目资金管理和成本核算;

(六)负责自揽工程及多经项目的财会管理,正确核算收入和成本支出;

(七)按时上报财务决算,并按季度提报财务分析报告,对本系统经费支出要重点说明;

(八)负责本系统会计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三章 各级领导审批权限

第六条 审批原则

一、坚持“依法审批”原则。财务开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财务规定。

二、坚持预算审批原则。强调计划性与实际性的协调和统一。重大事项须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

三、坚持“一支笔”审批原则。强调责权统一,即谁审批、谁负责。

第七条 审批权限

一、公司本部:公司财务支出实行董事会和董事会授权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财务预算”内的各项支出,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各级单位或机构负责人审

批。预算外支出须经董事会研究通过后确定。大额资金支付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一)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下列支出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股东会同意:

1、单项投资总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司内部投资项目。 2、单项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对外投资项目。 3、总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年度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 4、一次性额度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公司财产处置。 5、其他预算外支出。

(二)总经理的审批权限。负责公司“财务预算”内各项财务支出的审批。下列财务支出必须报经总经理审批:

1、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的总额度在200万元以下的公司内部投资项目。

2、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的总额度在300万元以内的年度计划外固定资产购置。

3、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的一次额度在100万元以下的财产处置。

4、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项的支付。 5、一次额度在3000元及以上的市场经营费用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咨询费、赞助费支出。

6、多种经营投资及向外单位借款。 7、乘坐飞机发生的费用。

8、公司本部对所属各单位的借款及垫资款。 9、公司对所属各单位及员工的一次性嘉奖。 10、公司本部员工办理公务所需的一次额度在3000元以上(含)的借款和预付款。

11、财务会计部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经营开发部的市场经营费用及业务招待费支出。

12、公司本部副职发生的差旅费用支出。

(三)总会计师的审批权限。受总经理委托,对总经理审批内容以外的公司本部的财务支出进行审批,主要有:

1、年度固定资产购置及大修理计划之内的资金支付。 2、计划内拨付公司“社管分中心”管理费用、小型项目维修及建设费用。

3、偿还外部债务,缴纳税金、养老保险金、支付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上交集团公司管理费及其他相关支出。

4、除财务会计部、经营开发部以外的其他部室年度费用计划之内的各项开支,包括差旅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小车指挥车费用等。

5、除一次性嘉奖以外的正常工资支付。

6、公司本部员工办理公务所需的一资性额度在3000元以下的借款。

7、总经理授权的其它财务支出事项。

以上一至三项内容,总会计师在审批和支付资金时必须

事先征得总经理同意。总经理外出期间委托总会计师审批的非总会计师审批权限之内的财务支出,必须在总经理回来后送交补审。

二、各单位的审批权限。公司所属各单位发生的财务支出除必须报经总经理审批的内容外,其他支出受总经理委托可自行审批。金额较大的支出,应召开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单位正职发生的费用支出,在报销时应由常务副职和党工委共同审签。下列财务支出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1、计划外固定资产购置。

2、一次额度在3000元以上(含)的特定费用。 3、多种经营投资及对外借款。

4、对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拨款和借款。 5、乘坐飞机发生的费用支出。 6、安全、质量事故造成的相关支出。 7、业主拨付各类奖金。

(一)项目经理的审批权限。项目经理作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第一责任人,在本单位制定下达的所管项目“责任成本计划”范围内,根据与本单位签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责任书以及单位负责人的授权,行使责任成本控制权和责任成本资金支出的审批权。其中劳务工工费支出总额超出60%部分、c类材料支出、一次性动用资金3万元以上以及其它较大的成本费用支出,必须报请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支付。

(二)各单位总会计师或财务主管为本单位各项财务支出第一审核责任人,对本单位所有发生的财务支出内容必须进行审核。

第 审批程序。各项经济业务(借支和报销程序),必须遵循下列审批程序,逐级审批和负责。需上级组织审批的财务支出,本级机构不得越权审批;需本级机构集体讨论审批的财务支出,不得个人或少数人单独审批。有权审批人出差在外,可由其被授权人代核代批,但事后必须经授权人补办签批手续。重大财务支出无书面委托书,被授权人不得代核代批。

一、公司本部:经办人→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总会计师)→财会部门(内部流程)→出纳(或业务)。

二、各单位:经办人→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总会计师或财务主任)→财会部门(内部流程)→出纳(或业务)。

三、项目经理部:经办人→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财会部门。本单位总会计师或财务主管在现场时,必须经过审核后方可办理;如不在现场,项目会计人员在其授权范围内办理,授权以外的经济业务必须征得同意。

第九条 审批责任

一、公司各单位负责人为财务审批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总责。常务副职为次级责任人,对本单位所有财务支出负次级责任。

二、各级会计机构负责人为次级责任人,根据国家及公司有关财经纪律、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对已批准的支出款项从单据、数量和开支标准上加以审核。同时对本单位的财务管理秩序,财务决算及其它会计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三、业务经办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为财务审批次级责任人,对本部门承办经济业务或事项的计划性以及原始报销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十条 库存现金

各单位必须建立现金管理责任制。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配备专职出纳人员,办理库存现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企业非出纳人员不能经管现金收付业务。一切现金收支事项都必须以审核签证的会计凭证为办理依据。

一、保证现金存取安全完整。提取现金必须有两人以上同行和专车护送,并严格保管和安全放置。大宗或特殊现金提取业务,主管领导应作专门批示。超过限额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防止现金遭受抢劫、盗窃,以及贪污、挪用等损失,保证货币资金安全完整。

二、保证现金核算真实合规。正确核算现金收支数额,如实记录现金收支业务,提供真实、准确的现金核算信息。

三、规范工作流程。财会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现金支出办

理程序及国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一切现金收支业务。

第十一条 银行存款 一、帐户设置

各单位以资金控制为重点,以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为前提,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保证生产经营等各项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一)施工生产单位。各单位以管理机构或主要工程项目所在地为管理中心,只许在当地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帐户”。如果同时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重大工程项目,应分不同情况具体确定。

新开工的单项工程项目达到一定规模(一般工期超过一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符合公司制定的核算标准,且离管理机构较远,确需开设银行帐户,开户单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经公司总会计师批准、财会部备案后方可办理开户手续。

规模较小、工期较短的零小工程项目,任何单位不得单设银行帐户。

(二)社管分中心。以“物业公司”为核算主体,在榆次地区开设一个基本存款帐户,核算生活系统总体资金收支情况。另外按规定分别开设专项存款户,核算公司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和员工售房款的存交业务。各基地除“北京分公司”原帐户保留外,其它地方在银行开设临时帐户。日

常费用支出实行报销制,财务设立个人备用金卡片,单独核算。员工工资可就近联系储蓄所,由银行。一次性支出数额较大的,如冬季取暖费用、水电费、小型项目维修费等,由各基地负责人办理结算手续后,经“社管中心”有关部门审核、领导签批后,通过银行统一办理汇款事宜。

二、帐户管理

根据国家《银行帐户管理办法》及企业财务规定,加强银行帐户管理。各单位银行帐户必须由财会部门统一管理。如不按规定或没经批准开设的帐户,且没有说明帐户留存原因的,公司将强行撤销并没收该帐户银行存款余额。

(一)各生产单位财会部门应以管理机构或主要工程项目所在地为资金结算中心和会计核算中心,以“基本帐户”为结算帐户,统一办理对外收取工程款、拨付厂家料款、协作队伍工程款、劳务工工费以及员工工资等各项资金业务的支付和结算。

(二)其它工程项目开设的临时帐户,只能用于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日常零星开支,如工程零星用料等。财务部门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核定存款限额,并安排专职会计人员管理和核算。

(三)不得出租、出借单位银行帐户,更不得将单位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储。

(四)财务印鉴章和银行支票应分别存放,不能由同一

人保管,提取现金要有专人护送。

(五)各单位除管理机构所在地“银行帐户”长期保留外,其它“帐户”随工程项目结束一律撤销,并将撤户情况通知财会部备案。如有其他原因不能马上撤销的,如甲方款项未结算等,应在一个月期限内办理帐户变更说明并通知对方单位,以保证撤户后各项业务的延续。坚决杜绝工程结束后帐户长期无人管理的现象。

(六)各单位财会部门要制定具体核算程序和管理细则,保证各项工作有效进行。

三、结算管理

(一)劳务工工费结算,实行月份预支生活费、季度预结算、末次清算的结算程序。

(二)管理机构所在地或大型工程项目以外的其它零小工程项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可实行备用金定额管理,定期报销。

(三)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一切银行收支业务。

第十二条 资金预算 一、预算期间

公司本部:以年度为预算周期,即每年的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同时还要逐月编列资金收支计划。

生产单位:年初制定一季度(以后每季度末编制下一季

度)资金收支计划,四月末制定本单位年度“资金预算”,并上报公司财会部。

社管分中心:以年度为预算期,编制月、季资金收支计划。

二、预算执行

“预算”下达后,要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增或更改。同时在“预算”范围之内,各单位要编制和上报月、季资金使用计划,每季度随财务决算上报当期“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及详细说明。

(一)公司本部:资金收入根据“资金预算”核定的各指挥部上缴款金额按计划定期收取;资金支出根据公司本部经费支出及公司本部各部门费用控制计划、公司固定资产购置及小型计划、分公司基本费用支出计划等编制的“资金预算”控制执行。

(二)各单位:根据施工生产完成及验工计价情况,及时向建设单位结算工程款;及时足额完成公司下达的上缴款计划指标;按所属各工程项目实际完成工作量及责任成本计划严格控制工程项目资金支出。

(三)社管分中心:由公司财会部根据“资金预算”分月拨付,本单位控制执行;严格控制多经支出,盈余部分弥补费用不足。

第十三条 资金收支管理

财会部负责全公司资金的宏观管理。各单位按“资金预算”控制资金的拨付和使用。不得随意出借资金,不得把公司拨付的专用款项挪作他用。执行资金“月报”制度。每月5日前,各单位向公司财会部报告本单位上月资金的收支、结存情况。

一、拨款及资金支出管理

拨款在不突破“资金预算”的前提下,按照月、季拨款(或用款)计划支付。日常支出,执行“先申请、后报批”的制度。报销审批的程序执行“先领导,后财务”。具体用款程序如下:

公司本部:固定资产购置及小型项目拨款,由业务部门主办人到财会部办理拨款手续。财会根据“资金预算”及拨款计划,填制拨款单,经总会计师签批后,交出纳员办理付款;公司本部各部门零星借款及日常费用报销,须经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同意,财会审核,总会计师签批后,交出纳员办理付款。财会部门根据年初下达的公司本部各部门可控费用支出计划,分别建立台帐,并据实登记,年底计算、考核。

各单位:财会部门负责本单位资金管理。所属工程项目资金支出,包括劳务工工费、材料采购、协作队伍工程款、工班双文明承包工资等,业务经办人事先必须向财会部门提供经济合同。其中:

劳务工工费,实际拨付资金,按低于结算价的15%控制。其中应支付个人工费,应由其负责人提供支付单,可在个人月支付标准不高于800元的范围内据实支付,并办理相关拨款手续。劳务工工费结算额= 结算价-预付款-领用材料费-其它扣款-工程质保金。

同时,各单位相关部门对所属工程项目劳务工工费、材料费的结算,要进行审核和监督。日常拨款,由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提供结算资料,总会计师或财务主任填制拨款单,指挥长签批后拨付。

二、各单位上缴款

年初,根据公司下达各单位施工生产目标计划、债权债务清理情况以及本单位固定资产折旧情况,制定下达各单位年度利润及上缴现款指标。

(一)上缴现款包括的内容

1、合同价与内部预算差额,包括:利润,计提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集团公司管理费等内容;

2、固定资产折旧。 (二)制定的原则

按公司“内部预算”核定的各工程项目应上缴款比例以及当年施工产值计划下达现款上缴指标,年底按施工产值实际完成额核定应上缴款指标。工程项目竣工后,按合同结算价与“内部预算”指标的差额以及实际已上缴现款情况,调

整当年上缴款指标。

(三)交款时间

以甲方拨款实际到帐时间为准,以每次拨款数为基数,按“内部预算”核定的上缴比例,足额汇交公司财会部。财会部计算各单位上缴款时间,从当年2月1日起至下年1月31日止,以财会部实际收款时间为准。

(四)考核计算

各单位全年上缴现款指标实际完成情况,分季计算年终考核,其中一季度占20%,二、三季度分别占25%,四季度占30%。

(五)其它

1、各单位除上缴现款外,其它如:集团公司代扣集中款、经营费以及经公司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同意代付的各项资金支出,列入上缴款统计范围。

2、各单位要加大工程款催收力度,特别是以前年度外欠工程款要有专人负责清理。

三、公司内部单位间结算

建安分公司、通信分公司向各单位提供材料加工和承担部分工作量以及其他各单位之间的费用结算,根据实际工作量,在“内部预算”框架内,下达责任成本计划,并以“责任成本”为结算价,签定经济合同。

债务单位以合同为依据,按实际完成工作量每季度结算

一次。债权单位以双方签认的“结算单”(一式三份,报送公司财会部一份)为拨款依据,并将款项直接汇缴公司财会部。各单位之间不得直接拨付款项。

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经济管理

包括工程价款结算,债权、债务清理,责任成本核算等具体内容。其中应收帐款、预收帐款、其它应收款、应付帐款、预付帐款、备用金等债权、债务的管理,要分别建立档案,分类管理,单独存放。基础数据要准确,结算手续及基础资料要齐全。要增强纳税意识,依法纳税,各种完税票据要有复印件,登记后单独管理。

应收工程款管理台帐的建立以工程项目和建设单位为主线,内容包括:施工合同、建设单位验工计价(结算)单、建设单位拨款和各种代扣款单、与拨款单位对帐单;

其它应收款主要指工程质保金、投标保证金、各种押金以及以前年度遗留款项,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并明确清收责任人,对超过合同保证期的各种款项要及时抓紧清理。

应付帐款管理台帐分为应付购货款、劳务工工费、其它应付款三部分,以供货单位、劳务工负责人为主线,基础资料包括:购货或民工施工合同、材料及验收记录或劳务工工费结算单、付款单。

责任成本管理台帐以施工班组责任人为主线,基础资料包括:责任成本责任书或施工协议、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凭证、

预付工资单、结算单、末次分配兑现,季末分类归集,列入项目总成本。

各单位以前年度形成的债权、债务,要逐笔进行核对,分清责任,制定清偿目标。对新发生的债权、债务事项,要按时间顺序、对方单位名称、内容及相关责任人,建立台帐,以便及时清理。生产单位“应收帐款”科目列支的内容,要按会计核算程序规范运作。项目部结束时,债权、债务必须清理完毕。季度末要对本单位的债权、债务事项及余额逐项进行核对,并在财务决算中详细说明。

第十五条 备用金管理

备用金是指垫付给公司员工用于支付日常零星开支的暂借款项。以前年度形成的挂帐,要按人分别进行核对,并分清原因。属于费用已经发生,尚未办理报销的,要尽早办理报销手续;属于个人原因久借不还的,要尽快清理,数额较大的要制定还款计划,在规定期限内清理完毕。当期发生的备用金,除食堂伙食周转金外,其它暂借款项,要随借、随报、随时清理。坚持“有欠帐,不续借”、“当月不还,工资扣除”的借款原则,加强备用金管理。如借款人不按规定用途使用或借款额大于使用额,且现款长期滞留个人手中不能清理,按照公司3:3:4的规定,签批人、财务主管、借款人各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

各级财会部门必须建立本单位“固定资产”明细卡片(格式见副表),并定期核对,做到帐、卡、物相符。日常管理执行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在此对固定资产的毁损和报废处理做特别规定。

固定资产报废分正常和非正常报废两种。其中,正常报废指固定资产已经达到法定使用年限,按规定需办理报废手续;非正常报废指由于自然灾害、事故或因技术淘汰等非正常原因,致使固定资产无法正常和继续使用,需办理报废报批手续。

一、正常报废:由使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报废申请,报公司机械物资管理部,经主管领导签批后,按正常程序办理报废手续。

二、非正常报废:由使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并填制“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清单”,报公司机械物资管理部。机械物资管理部应组织鉴定小组,分析事故或报废原因,写出书面报告,连同地方有关部门签发的“责任签定书”、保险公司“赔偿清单”等资料,一并交公司财会部。财会部门应积极与国税部门联系,办理固定资产毁损报批手续。

“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清单”一式三份,单位固定资产

管理部门一份、财会部留两份。各有关部门“固定资产登记卡”同时登记减少,财会部门做相应的帐务处理。

第十七条 存货管理

存货对公司而言,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施工生产耗用而储备的各种资产,包括库存的、在用的和在途的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以及“未完施工”等。在此对以下事项做特别说明。

一、存货范围

确定存货应包括的范围,其基本原则是:凡在盘存日期,法定所有权归公司的一切物品,不管其存放地点,都应视为公司的存货。就施工现场购货而言,部分或全部付款,材料已入库而未到,应按合同价办理入库手续,列“未提帐单”;全部付款,已到而材料未到,业务部门验票后,列“在途材料”。“未提帐单”和“在途材料”,都应视为存货管理,财务部门须做相应帐务处理。

“未完施工”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成本费用已经耗用,期末尚未办理结算的工程成本。期末应由施工技术、验工计价和财务部门共同对“未完施工”进行盘点,并填制“未完施工盘点单”,经项目负责人及有关部门签字后,财务部门据以列帐。“未完施工”要按照同一会计期间收入与成本、费用的相互配比性据实反映,坚决杜绝用“未完施工”调节利润指标的不良做法。

二、存货计价

采用个别计价法,即低值易耗品、工程用料等存货的取得,按照实际购入原价入帐,相应发生的运杂费、装卸费等单独反映,月末或季末按发出存货分摊列入成本。

三、存货入库

购进工程用料等存货,根据采购人员出具的购货及物资管理部门提供的验收记录办理报销,并登记入帐。

根据材料部门提供的溢余或毁损短缺记录或清单,以及本单位责任处罚决定书,正确进行相关帐务处理。

四、存货出库

(一)发出材料的计量,采用实际成本法,即按照实际入帐价计算发出存货的价值。

(二)物资业务部门根据技术部门提供的限额领料计划,填制领(发)料单。财会部门根据手续齐全的发料小票,核准后登记入帐。

五、实物管理

存货在保管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发生损失时,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填制“损失报告单”。上报审批后,物资部门作减少帐务记录。财会部门汇总有关存货报废资料,以报告形式书面上报公司,并做有关帐务处理。

六、存货盘点与清查

在物资管理部门帐、卡、物相符的基础上,财务部门与

物资部门要进行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同时财务部门应到仓库进行抽样核对,真正做到准确无误。

第十 低值易耗品管理

低值易耗品实行一次摊销法,其中单项价格在500元以上的,财会部门要建立明细卡片。实物分口管理,其中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施工用工器具由机物部门负责。确实无法继续使用,需报废更换时,要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废手续。财会部门做相应帐务处理。

第十九条 无形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商誉等。目前,公司的无形资产有土地使用权、用水权、通讯权以及计算机软件使用权等,各项资产摊销年限如下:

土地使用权50年;用水权5年;通讯权5年;计算机软件使用权5年

第六章 成本、费用控制

第二十条 控制原则

工程项目实行责任成本控制,工班实行双文明承包。各单位按项目预计发生的成本、费用划分责任,以责任人为核算对象,按照“谁负责、谁承担、谁控制”的原则,归集核算可控成本。

各单位每季至少要进行一次责任成本分析。按各责任主体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与责任预算指标比较,认真分析节超原因,并按经济责任奖惩兑现。

具体实施执行“责任成本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费用开支标准

本着“经济、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具体如下:

(一)员工工资、法定节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加班工资,按公司“劳动工资分配办法”中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二)差旅费、交通费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 (三)支付员工防暑费执行国家规定标准; (四)取暖费按年80元/人标准支付;

(五)员工医药费补贴按公司核定支付标准执行; (六)员工劳动保护费年人均标准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七)享受移动电话费补贴的人员,执行公司核定的支付标准,各部室公用电话费按公司核定标准控制使用。

第七章 工资总额管理

第二十二条 工资总额核算范围:年薪工资、绩效工资、岗效工资、双文明承包工资、社管中心在岗人员工资及内退、待岗培训人员基本生活费。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以公司下达的年度工资总额计划为控制标准,严格工资管理,在公司下达调整计划之前,不得突破。年终,公司根据各单位经济指标实际完成情况重新核定工资总额,节余部分可转年使用;超支部分扣减下年指标,执行“以丰补欠,欠资递延”程序。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以公司公布的本单位定岗、定员设置为准,依据各类人员不同岗位工资系数和标准分月计算。

一、各指挥部、分公司

单位领导预支标准。正职、常务副职及项目经理每月按规定标准预支,即:指挥部、分公司正职(不含公司副职),月预支标准2800元;常务副职,月预支2500元;由公司项目经理室派出的项目经理正职,月预支标准2300元,副职,按正职的80% 预支。

管理人员实行岗效工资,基础工资部分执行公司“劳动工资分配办法”规定标准,效益工资基数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标准。

一线生产工班,实行“双文明”承包,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暂按一定标准预支,项目完工后,根据项目责任成本执行情况和项目审计结果,进行二次分配。一线员工息工期间按月450元标准计算支付,在职工班长不得少于800元。

二、社管分中心(物业公司)

正职月预支标准2200元,副职收入由本单位根据管理

目标和考核结果自行确定;管服人员工资标准自行核定;待岗培训人员基本生活费按月人均300+x元标准支付;内退人员工资按实际核定标准计算支付。

三、公司本部

包括本部各部室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分处以及小车班。工资总额按照公司绩效工资预支标准、岗位工资系数与效益工资基数以及其它工作人员工资标准计算。其中效益工资基数动态控制,按季度核定,即每季度根据上一决算期公司各项经济指标总体完成情况以及各基层单位平均收入水平综合测定。

第二十五条 工资统计

一、各单位财会部门负责向公司财会部上报工资统计报表,从2003年1月1日起,各单位必须建立本单位个人工资台帐,按月据实登记;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公司统计报表要求,统一报表口径。财会部门根据月份“员工工资支付单”,填写员工个人“工资收入统计表”及“工资汇总表”,经劳资部门审核,主管领导签批后,必须于每月末5日前上报公司财会部;

三、公司向集团公司上报的资料,必须经财会签字; 四、各单位财务决算反映的工资总额,一律以公司财会部核准的统计数据填报。

第二十六条 工资附加费的提取

工会经费由公司财会部分季度按公司工资总额统一提取。

医药福利费各单位按实际应发工资总额和国家规定标准正确计提和列支,其中各单位医药费自留2%、上缴6%,福利费自留1%、上缴5%,上缴部分由公司统一管理和拨付使用。

第二十七条 工资总额控制

一、各生产单位工资总额由本单位正职、常务副职以及财务、人事(劳资)部门共同管理和控制,其中人事(劳资)部门负责制单,主管领导签批,财会部门审核和发放。

二、“社管分中心”工资总额在计划范围内,款源分两部分,一部分由公司财会部根据核定基本额度,按月拨付,一部分由“物业分公司”自创增收解决。

三、公司定期组织劳资、统计、财会等部门,对各单位的工资管理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的计算和发放、一线工班的工资核算、工资的审批、个人工资台帐的建立、工资统计报表等与工资有关的各项管理,并根据检查情况,定期向总经理、董事长做专题汇报。

第二十 其它

一、工作调动人员,各单位财会部门一律以公司“劳动人事令”和调出单位“转勤通知书”为依据,支付工资,否则,不管以何种形式和名义,都不得参与分配。

二、因生产需要,经公司批准派出的驻勤人员(班组),在驻勤期间发生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并记入用人单位工资总额。但必须单独建立驻勤人员工资台帐,分月登记,工资统计表要单独注明。年末或驻勤结束,台帐转原单位管理。

第八章 养老保险金、公积金管理

第二十九条 管理程序

标准核定:财会部→社管分中心→财会部→各单位 扣缴款:社管分中心→财会部→各单位→财会部→社管分中心

第三十条 管理职责

养老保险金无论是单位提取还是扣缴个人部分,都必须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一、公司财会部

1、负责统计、核实公司员工个人全年工资收入,核定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审核员工个人扣缴标准。

2、核定单位提取养老保险金工资基数。

3、根据社管分中心提供的各单位员工个人扣缴清单,按月发转帐通知书,并根据收缴情况,每月在平台上通报。

4、负责公司计提和员工个人负担部分汇总上缴工作。 5、负责检查社管分中心管理情况与各单位员工个人负担部分代扣代缴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积极处理。

二、社管分中心

1、根据财会部核定的缴费工资总额、单位提取部分以及计算员工个人扣缴部分,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按集团社管中心要求填报相关报表。

2、负责个人帐户管理,包括个人帐户的设立、台帐登记、存储额计息、个人帐户转移、退出。

3、按集团公司社管中心要求,准时上缴养老保险金。 4、每月向财会部提供各单位员工动态。每季在工作平台上通报一次员工个人帐户储存情况。

5、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总结,分析主要存在问题以及处理建议。

三、各单位

1、按财会部工作平台信息和转帐通知书,及时核对人员及数量以及扣缴月份和标准。

2、建立个人扣缴台帐,按核定标准及时扣缴。 3、按财会部核准数额,每月25日前全额汇缴财会部。 4、公司内部人员调动,其扣缴时间一律以工资起止时间为准。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扣缴的,办理调动手续时要做特别说明,并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扣缴事宜。

第三十一条 缴费工资总额及扣缴比率

执行国家规定标准,按核定缴费工资总额(基数),单位提取比例为20%,个人扣缴比例7%。月缴费工资总额(基

数)及个人扣缴标准,每年核定一次。其中扣缴个人部分,1~3月份按上年标准予扣,4月份以后执行新标准,退补1~3月份新旧标准差额。

第三十二条 缴费基数

1、单位缴费基数以员工工资总额核定,企业缴费基数不得小于个人缴费之和;

2、个人缴费基数以本人全年工资收入核定,月缴费工资超过山西省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低于60%的按60%计算;

3、新参加工作的公司员工(包括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等),当年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第二年按本条上款标准执行。

第三十三条 管理档案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管理,保证帐卡相符。

一、各单位:必须建立个人缴费记录台帐,并负责保存。建立备查制度,除每季公告外,随时接受参保员工的查询与核对。核对后的扣缴台帐要移交本单位档案室。

二、“社管分中心”:个人缴费卡片与各单位实际扣缴台帐记录每年核对一次,保证数据准确无误;有关档案要单独装订和保管,按规定标准,每两年向公司档案室移交一次。

三、调动人员

1、公司内部单位间人员调动,相关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2、调出公司人员,社管分中心应根据本人所在单位扣缴清理证明,办理相关手续。

3、驻勤人员,派出单位管理扣缴台帐,用人单位不建立台帐。具体做法是:派出单位根据公司劳人部命令,财务部门办理转勤待遇通知书,通知用人单位扣缴标准。用人单位及时扣款,以货币形式汇用人单位帐户(不超过三个月、不跨季的一次性清理,跨季的每季清理一次)。

第三十四条 稽核检查及责任追究

发现以下行为者,严格按照公司奖惩制度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不能按时代扣代缴的; 2、不按要求进行管理的;

3、弄虚作假损害单位和个人利益的;

4、不按程序办理或失职、渎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

第九章 投资管理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不得擅自对外投资,如有对外投资项目,必须报经公司批准,并执行下列程序。

一、进行可行性研究,做好投资预测工作。对投资项目,要做好细致的调查研究,周密的分析论证,从投入和产出、收益和风险、成本和效益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比较,选择出最优方案。

二、建立严密的投资管理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投资要通过董事会集体研究决定,防止个人拍板决策。在投资决策前,财会人员应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充分论证投资在技术上的可能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防止投资决策的失误。

三、及时足额筹措投资资金,保证投资活动正常进行。 四、有足够的风险估计。投资活动风险高、周期长,不可预见因素多,因此,在进行投资活动时,对投资风险要有足够估计,尽量把风险损失在公司可承受的范围之内,避免因投资决策失误给公司带来无法承受的负担。

第三十六条 制定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职责。要定期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管,包括: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分配等具体核算环节。

根据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将制定下达具体管理办法。

第十章 会计核算

第三十七条 基本内容:总体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和费用等各项会计要素以及利润和利润分配的核算,并编报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十 核算体系:以公司财会部为中心,各单位为核算主体,设置会计机构,进行会计核算。其中,各生产单位所属工程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要单独设帐,单独

核算。

一、通过集团公司办理验工计价和工程价款结算。 二、工程项目合同价款在500万元以上。 三、工程项目经理由公司项目经理室委派。 第三十九条 记帐

会计科目的运用在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实施之前,仍执行《铁路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并按规定设置帐户,进行会计核算。其中“应收帐款”、“预收帐款”等工程结算科目,按建设单位单独设立辅助帐。

第四十条 编制会计报表 一、编报决算单位

经营性单位包括:公司本部、东北指挥部、华北指挥部、济南指挥部、华东指挥部、华南指挥部、西南指挥部、西北指挥部、兰州指挥部、电化分公司、通信分公司、建安分公司以及海外指挥部。各单位核算,并自行编报财务决算。各生产单位所属工程项目符合单独核算条件的,要单独编制项目成本决算报表,汇总后上报。

“社管分中心”包括“物业分公司”、社会保险(含内退、待岗人员)、房改三部分,财务决算以“社管分中心”汇总上报。

二、上报时间

生产单位季后25天、年后35天;“社管分中心”季后

20天、年后30天。

三、财务情况说明书

各决算单位必须随会计报表一并提供财务情况说明书,并在财务决算上报之前对每项经济业务要进行认真核实,力求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财务状况说明书编写的内容:

(一)生产经营情况

主要说明本单位人员数量和组织结构、经营状况、年度及本期目标(包括经营目标、生产目标、利润目标)、项目管理(分别说明)及生产完成情况、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以及解决的方案。

(二)财务状况

分析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包括总资产构成、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存货(帐内、帐外要分别说明)以及不良资产情况等。

分析的内容主要包括:

1、验工计价及工程结算情况(分项目和建设单位,特别是路外工程要做详细说明);

2、工程款的回收及结存情况(计算工程资金回收率); 3、债权债务清理情况; 4、指挥部及项目部资产状况; 5、现场存货管理及库存。 (三)利润实现情况

分析说明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以及各项目增减变动的原因。

(四)成本费用情况

主要分析说明本单位年度及本期费用控制目标及本期累计实际支出情况(分现金和非现金费用总支出)并分析节(超)原因。

1、现场经费支出情况;

2、项目责任成本的管理及执行情况; 3、材料物资供应情况;

4、成本费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采取的措施。 (五)资金使用情况

主要说明资金的流向,特别是指挥部要着重统计说明上缴款的完成情况。

(六)税金缴纳情况

分析说明营业税的计算和缴纳情况、当地附加税率以及会计处理方法。

(七)重要事件

如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报告期内各项财产物资不正常变动情况,以及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包括建议、措施和人力资源信息等。

第四十一条 主要会计业务的核算 一、工程价款的核算

(一)指挥部、分公司的帐务处理

1、建设单位办理验工计价程序

1)根据建设单位批复的“验工计价表”编制

借:113应收帐款---××建设单位

贷:209其它应付款---应付××项目工程款 2)根据公司内部签批的“验工计价表”编制

借:209其它应付款---应付××项目工程款 贷:117内部往来---××工程项目

或501工程结算收入

3) 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根据银行收款通知编制

借:102银行存款---××银行存款 贷:113应收帐款---××建设单位 4)建设单位预付款,根据银行收款通知编制

借:102银行存款---××银行存款

贷:204预收帐款---××单位××明细科目 5)甲供料或设备,根据甲方财务通知书编制

借:117内部往来---××工程项目

贷:204预收帐款---××单位××明细科目 6)建设单位抵扣预付款或末次清算,根据财务“转

帐通知书”或末次清算单编制

借:204预收帐款--××单位--××明细科目 贷:113应收帐款--×××单位

季末和年末,113“应收帐款”余额为建设单位欠拨款,应与对方核对;209“其它应付款”余额为内、外验工差,应与公司有关预算验工部门进行核对。

2、甲方不办理验工计价程序,按工程进度直接拨款 1)甲方拨付工程款、备料款,根据银行收款通知编制

借:102银行存款---×××银行存款 贷:204预收帐款--××单位--××工程项目 2)根据公司签批的内部“验工计价表”编制

借:204预收帐款--××单位--××工程项目 贷:117内部往来---××工程项目

季末和年末,204“预收帐款”贷方总额为建设单位总拨款数,应与对方核对;借方总额为内部验工总额,应与公司有关预算验工部门进行核对。工程竣工、清算,内部验工完毕,借、贷方总金额应相等。

3、通过集团公司指挥部验工计价

1)根据批复的集团公司指挥部“验工计价表”本季数额编制

借:117内部往来---集团公司×××指挥部 贷:209其它应付款--应付××项目工程款

2)根据公司签批的内部“验工计价表”编制

借:209其它应付款--应付××项目工程款 贷:117内部往来---××项目部

3)集团公司指挥部拨付工程款,根据银行凭据编制

借:102银行存款或102.2-集团公司××指挥部 贷:117内部往来---集团公司××指挥部 4)集团公司指挥部转料款,根据“转帐通知书”编制

借:117内部往来---××工程项目 贷:117内部往来---集团公司××指挥部 公司内部验工数应与集团公司指挥部批复的验工数额一致,季末和年末,209“其它应付款”--集团公司××指挥部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二)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帐务处理

1、支付员工工资、劳务工工费以及其它直接费,根据工资支付单及结算单编制

借:401工程施工——×××明细科目 贷:相关科目

2、收到甲供料,根据财务“转帐通知书”、供货以及验收记录编制

借:123库存材料---×××明细科目 贷:117内部往来---×××指挥部

3、工程用料,根据“发料单”按成本责任主体登记台

帐,同时编制

借:401工程施工---×××明细科目 贷:123库存材料---×××明细科目 4、工程用设备,根据“出库单”编制

借:123库存材料---在用设备××明细科目 贷:123库存材料---××明细科目

5、甲供料,如甲方不予计价,公司内部折合验工计价,财会部门不予核算。

6、设备验工计价,根据财务“转帐通知书”编制

借:117内部往来---×××指挥部

贷:123库存材料---在用设备××明细科目 7、季度或年末验工计价,根据财务“转帐通知书”及公司“验工计价表”分劈复印件编制:

借:117内部往来---×××指挥部 贷:501工程结算收入(不含设备) 二、营业税及附加的核算 (一)指挥部、分公司帐务处理

1、路内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单独计税,公司对项目部的“验工计价表”也含税(计税额应按营业税率及当地附加标准计提),根据计税额列帐。如前期不计税,前期按税率预提,末次调整。其帐务处理如下:

1) 根据公司“验工计价单”计税额编制

借:117内部往来---×××工程项目 贷:209其它应付款---应交营业税及附加 2)建设单位代扣、代缴营业税及附加,根据代扣、代缴“通知单”及税票复印件编制

借:117内部往来---×××工程项目 贷:113应收帐款---×××单位

2、路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不单独计税(合同单价含税),当地税务部门直接征收,应根据建设单位验工计价额及当地附加标准计提税金。

1)根据公司内部“验工计价单”计税额制证

借:117内部往来---×××工程项目 贷:209其它应付款---应交营业税及附加 2)建设单位代交或自行缴纳比照第一项办理。 3、集团公司管辖项目,并由集团公司指挥部代扣、代交营业税及附加(公司计税额应与局指计税一致)。

1)财务根据公司内部“验工计价单”计税额制证

借:117内部往来---×××项目部 贷:209其它应付款---应交营业税及附加 2)根据集团公司指挥部财务“转帐通知书”及税票复印件编制

借:209其它应付款---应交营业税及附加 贷:117内部往来---集团公司×××指挥部

(二)各单位所属工程项目帐务处理

1、根据分转的公司“验工计价单”编制 借:504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贷:221应交税金---营业税

229其它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2、由指挥部、分公司代缴,根据“转帐通知书”及税票编制

借:221应交税金---营业税

229其它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117内部往来---×××指挥部

3、 各单位工程项目自行交税,根据完税票据编制

借:221应交税金--×××工程项目 贷:102银行存款---×××银行存款

季末和年末, 221“应交税金”,229“其它应交款”明细科目,其贷方余额为应交税款。

三、养老保险金、公积金的核算 (一)财会部帐务处理:

1、 提取养老金、公积金单位部分

借:521管理费用

贷:209其他应付款—养老金、公积金--提取数 2、根据公司本部工资扣款额编制

借:211应付工资

贷:209其他应付款—养老金、公积金—

本部员工个人

3、给各单位转帐时:

借:119其它应收款-基层各单位-养老金、公积金 贷:209其他应付款---养老金、公积金-各单位 4、收各单位汇缴的养老金

借:102银行存款

贷:119其它应收款-基层各单位-养老金、公积金 5、将提取数、个人应扣数及各单位上缴数以现款拨社管中心或代社管中心直接缴集团公司时

借:209其他应付款—养老金、公积金--提取数 209其他应付款—养老金、公积金—本部个人 209其他应付款—养老金—各单位个人

贷:102银行存款

(二)指挥部、分公司的帐务处理:

1、月份依财会部(据社管中心核定的员工扣款额)转发的通知书进行扣款,并编制

借:119其他应收款—员工个人养老金、公积金 贷:209其它应付款--财会部—养老金、公积金 2、据实际扣款额编制 借:211应付工资

贷:119其他应收款—员工个人养老金、公积金

3、每月25日前将应缴扣款额汇款至财会部,并编制如下凭证:

借:209其它应付款--财会部—养老金、公积金 贷:102银行存款

(三)社管中心的业务处理

社管中心应按月及时提供个人扣缴金额及各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认真登记员工个人卡片及帐户,并按月与核定数进行核对相符 。

第十一章 内部稽核

第四十二条 稽核的业务范围:会计帐务稽核、会计业务稽核和成本费用稽核。其中帐务稽核主要包括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各类帐簿及会计核算的审查,同时对各单位财经纪律的遵守情况也要进行检查。

第四十三条 原始凭证的审查 一、外来原始凭证

1、原始是否合法和有效,是否按规定格式和内容填制;

2、报销内容是否超出规定标准,是否按规定程序审核和签批;

3、现金结算是否超出规定范围和标准; 二、自制原始凭证

1、工资、奖金等支付单是否按规定程序审核和签批,是否有领款人签收;

2、出差凭证的检查及计算;

3、材料验收单是否与购货相符,采购人、验收人(不能是同一人)是否分别签字;

4、材料发料单是否有批领人和收料人签字; 5、固定资产组固手续是否齐全;

6、内部报销凭据是否手续齐全,收入款项是否纳入财务帐;

7、劳务工工费结算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结算程序办理;

三、记帐凭证的审查

1、现金收款凭证是否有交款人签字,凭证金额是否与“交款单”金额相符;

2、现金付款凭证是否有收款人签字,凭证金额是否与报销单据金额相符;

3、银行收款凭证金额是否与“进帐单”或银行出具的其它凭据金额相符;

4、银行付款凭证付款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主管领导签批,是否有经办人签字,付款金额是否与批付金额相符,购货付款是否与定货合同单价相符;

5、转帐凭证金额是否与原始单据金额相符,凭证编制

是否符合有关会计核算程序。

第四十四条 帐簿的审查

包括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总帐明细帐及各种辅助帐簿。

1、检查各种帐簿是否建立齐全;

2、库存现金与“日记帐”余额是否相符;

3、银行“日记帐”与银行“对帐单”是否核对和相符; 4、是否建立“固定资产”、各类应收(付)款项、低值易耗品等辅助帐簿,其合计金额是否与明细帐金额相符。

第四十五条 会计核算的审查

1、是否按企业会计制度正确进行会计核算; 2、是否按公司制定的会计核算程序和业务流程规范运作;

3、成本、费用核算是否真实; 4、债权、债务是否真实、有效;

5、决算报表数据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潜亏因素。 第四十六条 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

财经纪律是指约束企业财务行为的法规、制度。企业财务活动要遵守《税法》、《合同法》、《企业法》、《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等。公司对财经纪律的遵守情况,直接影响到公司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在企业资信评价中,尤为重要。公司组织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情况; 2、执行公司内控制度情况; 3、经济合同管理情况; 4、税金缴纳情况;

第十二章 财务分析

第四十七条 分析的内容

财务分析的目的是通过揭示财务报表所列数据之间的本质关系,使企业决策层和领导层对本单位财务状况有深刻的了解,以避免经验判断或直观判断所导致的错误决策,同时为评价企业财务状况、考核企业经营效益、规划企业未来以及改进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一、公司本部

1、盈利能力的分析,分析指标包括: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资本保值增值率、营业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

2、偿债能力的分析,分析指标包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3、营运能力的分析,分析指标包括: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应收帐款周转率;

4、资本结构合理性的分析,分析指标包括:产权比率; 公司财务状况变动分析;

5、发展能力分析,分析指标包括:营业增长率、资本积累率、总资产增长率、固定资产成新率、三年利润平均增长率;

6、社会贡献能力的分析,分析指标包括:社会贡献率和社会积累率;

7、遵守财经纪律合法性分析。 二、各单位

1、财务效益状况分析,分析指标包括:主营业务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其中主营业务收入是指建设单位验工计价数,成本费用总额包括工程项目直接成本和单位间接费用;

2、对所属各工程项目成本执行情况的分析,分析指标:成本降低率=(1-项目实际成本/内部预算价)*100%,其中“内部预算”价是公司下达的工程项目预算成本。

3、成本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4、成本核算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5、债权、债务情况分析;

6、管理方法和手段以及影响财务效益的因素分析; 7、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三、社管分中心

经费节超原因分析;多经收支情况分析。 第四十 具体要求

公司所属各单位,每季进行一次,其分析结果以“财务分析报告”的形式随决算书面上报公司财会部。报告内容要详实,要能够真实反映本单位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意见或建议。

财务分析由财务部门牵头、单位领导人负责、各相关业务部门参与,共同组成分析小组,综合各种数据资料,认真进行分析。财务部门撰写分析报告,各相关业务部门积极提供资料,使财务分析工作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

第十三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四十九条 内容包括: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日记帐、银行对帐单、银行余额调节表、总帐、明细帐、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明细卡片、各类辅助帐、财务决算报表。

第五十条 各生产单位所属工程项目的会计档案都必须单独装订和管理,会计凭证分月装订成册,各类帐簿按年装订,决算报表按季报、年报分别装订,每两年向公司档案室移交一次。移交前,各类档案要分别归集和整理,装订整齐,认真填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经指挥长、经理签字后,与财会部一道按档案管理要求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由财务会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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