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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筑工地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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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卫监函[2006]76号

关于开展建筑工地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市)卫生监督所:

根据浙江省卫生监督所《浙江省2006年度卫生监督工作实施计划》(浙卫办监督[2006]3号)的文件精神,及我所《2006年杭州市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杭卫监[2006]22号)的要求,加大对建筑工地食品卫生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广大民工的健康权益,请各地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复评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建筑工地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以达到杜绝无证、消除隐患及有效防制食物中毒为管理目标,切实提高建筑工地食品卫生水平。本次检查要求联系各级建设部门,明确职责,共同做好管理工作。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要发挥食品卫生监管技术优势,科学引导,合理规范,按照《杭州市建筑工地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做好全市的建筑工地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与技术指导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市的建筑工地集体食堂及工地副食品店。 二、检查内容

1、建筑工地食堂及工地副食品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情况;

2、餐具清洗、消毒、保洁;

3、食品卫生质量及“三放心”台帐;

4、防蝇、防尘、防鼠“三防”设施落实情况;

5、定型包装食品标签标识。 三、检查时间及方式

2006年10月1日至10月25日,由各区、县(市)卫生监督所自行组织,杭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织实施全市抽查。

四、检查要求

各区、县(市)卫生监督所应按通知要求及时组织监督力量开展对辖区内建筑工地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与建设部门联合检查不少于一次,对检查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行为应依法查处,同时积极开展创建辖区内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示范单位活动,建立建筑工地食品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请各地将检查总结及检查汇总表(附件2)于2006年10月30日前报杭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联系人:吴奇志 潜平 联系电话:86411280 传真:86411286

附件:1、建筑工地食品卫生监督检查表

2、建筑工地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汇总表

二OO六年九月十八日

抄送:浙江省卫生监督所,杭州市卫生局,各区、县(市)卫生

局(社发局),王明法副局长。

附件1: 建筑工地食品卫生监督检查表

卫生许可证被检查单位 (有、无) 健康证明 餐具消毒“三防”设原料索证定型包装食品标识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金额 备注 (是否符合要求) 抽查数 否) 施(有、无) (有、无) 持证数 (是、 填表人: 审核人: 填报单位: 填表时间:2006年 月 日

附件2: 建筑工地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汇总表

建筑工地应申请许可证数(家) 已发许可证数(家) 出动监督人员数(人) 检查工地食堂数 持卫生许可证数 抽查食品从业人员数 持有效健康证数 有餐具消毒设施数 执行原料索证制度数 “三防”设施齐全数 定型包装食品符合要求数 加工场所达到卫生要求数 行政处罚家数 行政处罚金额 取缔无证家数 没收销毁食品(kg) 1、 2、 上报卫生示范单位 (附:地址/电话/联系人) 填表人: 审核人: 填报单位: 填表时间:200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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