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定监护协议】
协议日期:
协议双方:监护人(以下简称甲方) 意向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监护协议的目的与范围
1.1 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乙方在甲方无法行使监护职责时,对甲方未成年子女(以下简称被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及相关事宜。
1.2 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被监护人在甲方无法行使监护职责期间的监护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护理、教育决策、财产管理等。
二、意向监护人的职责
2.1 监护责任
乙方同意在甲方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期间,按照被监护人的最佳利益进行监护,并竭尽所能保障被监护人的生活、健康和安全。
2.2 医疗护理
2.2.1 乙方有权代表甲方亲自为被监护人寻求医疗服务,并签署与其相关的医疗文件。
2.2.2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被监护人的医疗情况,并保证被监护人接受必要的医疗照顾。
2.3 教育决策
2.3.1 乙方有权代表甲方作出关于被监护人教育的决策,并与学校、教育机构等正式签署与被监护人学习相关的文件。
2.3.2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被监护人的学习情况,并积极与教育机构合作,共同关心被监护人的学业发展。
2.4 财产管理
2.4.1 乙方有权代表甲方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并按照被监护人的最佳利益合理运用其财产。
2.4.2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被监护人财产的状况,并保证被监护人的财产安全。
三、甲方保证及委托
3.1 监护权委托
甲方确认并保证对乙方作为意向监护人的监护权进行明确而不可撤销的委托。
3.2 甲方义务
在委托乙方履行监护职责期间,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被监护人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医疗记录、学籍等。
3.3 协助义务
在乙方履行监护职责期间,甲方应积极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但不限于配合乙方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提供必要的监护费用等。
四、协议终止
4.1 终止原因
本协议的终止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收回监护权、乙方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甲方与乙方协商解除等。
4.2 终止程序
任何一方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制定相应的过渡方案。
五、争议解决
本协议与执行过程中所涉及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相关专门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
六、其他约定
【以下为所涉及的附件】1. 被监护人身份证明
2. 被监护人医疗记录3. 被监护人学籍材料
【以下为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1. 监护权:指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和保护职责及权利。2. 最佳利益:指以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其整体利益为依据做出决策。
【以下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 被监护人的意见不一致:乙方应耐心倾听被监护人意见,并协调解决不一致的问题。
2. 学校或医疗机构的配合问题:甲方应与学校、医疗机构充分沟通,解释监护关系,并提供必要的文件证明。
3. 财产管理争议:乙方应根据被监护人的最佳利益,妥善管理其财产,并与甲方定期进行财产状况的报告和沟通。
一切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双方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处理。
甲方(监护人):
签名: 日期:
乙方(意向监护人):
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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