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债务还不了,如果是由于暂时无力偿还的话,只要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是可以分期偿还的。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那就只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需要经过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清偿,债权人就可以拿多少。不管债务有多少,若实在还不完,建议最好协商分期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