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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不清偿债务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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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在作出判决以后,债务人拒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根据判决书到申请强制执行,请求支付令或者是强制扣押和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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