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go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人事争议仲裁处理程序是什么

人事争议仲裁处理程序是什么

来源:爱go旅游网

人事争议仲裁处理程序有:

1、申请仲裁人填写《仲裁申诉表》;

2、组织进行调查,写出调查情况;

3、研究是否符合仲裁范围(不符合条件不予受理);

4、符合仲裁条件的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答复予以仲裁;

5、书面通知仲裁双方及仲裁庭人员开庭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

6、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的,需出具证明,他人参加的要出具授权委托书;

7、申请仲裁人提供有关证据;

8、如遇特殊情况仲裁案件需延期处理的,应填写《延期处理仲裁案件审批表》;

9、开庭结束后,填写《人事仲裁案件结案审批表》;

10、发出人事仲裁裁决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