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男方拒绝探视不合理。因为离婚是因为夫妻双方的矛盾,所以在子女探视的时候,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极有可能在其中阻挠。探视权的行使是有法律保障的,如果对方不允许探视子女,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探视权最根本的是照顾子女,所以不能借此对子女身心有任何损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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