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中抗辩权针对的内容有: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 债务 ,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 不安抗辩权 。
根据《 民法典 》第525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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