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go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离婚后,有哪些要注意的财产返还事项?

离婚后,有哪些要注意的财产返还事项?

来源:爱go旅游网

法律分析: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必须要进行的,具体的分割标准和方式需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是需要注意的一些财产返还事项:

1. 无偿受让共同财产的处理:如果共同财产在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书中确定归属一方,但该方无力或者不愿意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返还财产或者要求赔偿。

2. 社保、公积金等财产处理:离婚后,夫妻共同缴纳的社保、公积金等可以按照双方实际缴纳比例返还或者双方协商处理。

3. 共同债务的处理:离婚后,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若一方无力偿还,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返还相应财产或者索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适用本法第三十二条至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四十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并保证标的物符合约定的质量、数量和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三条 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也可以请求采取补救措施;对方的损失和费用,由不能履行或者不符合约定的一方承担。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