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能进少管所。少管所是少年犯管教所的简称,是对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进行教育、挽救、改造的场所。少管所是我国劳动改造机关之一,由各省、市、自治区司法机关直接管辖。设所长一人、政委一人,副所长、副政委若干人。职能机构除有与监狱、劳动改造管教队基本相同的设置外,还要设置必要的教研机构,配备教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七十四条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第七十六条 未成年犯年满十八周岁时,剩余刑期不超过二年的,仍可以留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剩余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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