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开票是偷税,不是漏税。偷税是故意行为,漏税是过失行为。偷税者明知自己行为会损害国家税收,而积极追求此结果;漏税者对行为后果应当预见或已预见但轻信能避免。偷税者有非法利益目的,而漏税者没有此目的。
法律分析
不开票是偷税,不是漏税。偷税是出于故意,而漏税是过失行为。偷税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国家税收损失,而积极希望或追求这一危害结果。漏税的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危害后果应当预见却设有预见,或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偷税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而漏税行为人主观上则不具有这一目的。
拓展延伸
不开票是否涉及税务违法行为
不开票涉及税务违法行为,因为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在进行经营活动时需要开具合规的发票。不开票意味着无法提供合法的税务凭证,这可能导致偷税漏税、逃避税务监管等问题。税务部门对不开票行为持零容忍态度,一旦查实,将面临罚款、税务调查甚至刑事处罚的风险。此外,不开票还会损害纳税人的信誉度,影响与合作方的商业关系。因此,为了遵守税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商业声誉,纳税人务必遵循开票规定,确保合规经营。
结语
合规经营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不开票行为属于偷税行为,而非漏税。偷税者明知自己行为将损害国家税收,却积极追求非法利益。漏税者虽可预见后果但轻信可避免,且无牟取非法利益目的。不开票涉及税务违法,将引发罚款、调查甚至刑事处罚,严重影响商业信誉。纳税人应遵守税法,开票合规,维护合法权益和商业声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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