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原始证据有现场留下的物质与痕迹,如现场发现的指纹;与案情有关的书面材料的原件,如合同书原件;直接感知案情的人,如目击证人。原始证据,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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