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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告知既往病史,保险公司是否有权利拒绝理赔?

来源:爱go旅游网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合同是基于相互信任和诚实守信原则的,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一切情况。如果被保险人故意隐瞒既往病史,导致保险公司无法评估风险并作出相应的保险费用,保险公司有权利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一切情况。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在合同订立时明确告知被保险人的告知义务。

3.《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造成保险人不能评估风险、确定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因此,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保险公司有权利拒绝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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