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空白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即是生效的,拍照也是有效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只是证明力的强弱需要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
合同的成立需要有要约人的要约和承诺人的承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但若双方仅在合同上签字,但是合同中空白部分并未填写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一方将留有空白内容的合同交于相对方的,应视为对合同约定内容的无限授权,合同相对方在合同空白部分可以填写相应的内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四条电子数据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真实性,但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除外:
(一)由当事人提交或者保管的于己不利的电子数据;
(二)由记录和保存电子数据的中立第三方平台提供或者确认的;
(三)在正常业务活动中形成的;
(四)以档案管理方式保管的;
(五)以当事人约定的方式保存、传输、提取的。
电子数据的内容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真实性,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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