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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解决途径:仲裁是必经之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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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需先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然后才能到法院起诉。但有几种例外情形:1)劳动者凭工资欠条直接向法院起诉;2)要求加倍赔偿金;3)未办理社保手续导致无法享受待遇;4)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决定;5)支付令终结后直接向法院起诉;6)企业改制引发的争议;7)诉讼请求与劳动争议不可分;8)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时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1,发生劳动纠纷不一定要仲裁,但是如果想到法院起诉就必须先仲裁。

2,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必经程序,即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然后才能到法院起诉。但有几种例外情形:

(一)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倍赔偿金的;

(三)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

(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或者仲裁裁决,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五)申请支付令被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依据调解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六)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

(七)法院受理其他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诉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的;

(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结语

劳动纠纷解决程序中,劳动仲裁是必经之路,先经过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再到法院起诉。但也存在几种例外情况,如用人单位欠薪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加倍赔偿金,或因社保问题要求赔偿损失等。此外,企业改制引发的争议、诉讼请求与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等情况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以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代表人制度】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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