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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相关保险理赔手续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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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相关保险理赔程序如下:

1、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妥善保护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2、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调查或到交通部门了解事故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损坏确定;

3、保险车辆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

4、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保险人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等相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

一、事故认定书下来后保险公司不赔怎么办

先协议,协议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1.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2.核定。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3.赔付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车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即保险人根据事故鉴定结论对被保险人实行部分赔偿。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因此,并非出事故,保险公司就全部赔偿。如此项投保了不计免赔险,即可在任何情况下享受100%赔偿。4.赔付时间。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件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保险公司支付赔款一般在10天以内。赔款必须在1年内领取,否则将做放弃处理。5.争议。如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赔付规定之全部损失

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

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3、赔付规定之部分损失

4、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5、赔付时间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如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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