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未成年犯管教所,是我国监狱的一种类型,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监狱法实施之前,其在全国的名称都是少年犯管教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需要设置未成年犯教所,由司法部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是关押和改造被人民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未成年犯的场所。监狱管理局是领导管理监狱的行政执法机关。在我国共设有两级:部级和省级。在各级监狱管理机关和各监狱里工作的人员属于,司法。未成年犯管教所可以归为行政(执行)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七十四条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第七十五条 对未成年犯执行刑罚应当以教育改造为主。未成年犯的劳动,应当符合未成年人的特点,以学习文化和生产技能为主。监狱应当配合国家、社会、学校等教育机构,为未成年犯接受义务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七十六条 未成年犯年满十八周岁时,剩余刑期不超过二年的,仍可以留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剩余刑期。
第七十七条 对未成年犯的管理和教育改造,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