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未登记或未共同生活的可退彩礼,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也应返还。条件:双方未结婚答登记或未共同生活,或彩礼导致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水平。符合以下情况的人可以退彩礼:(一)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因此彩礼可以要回;(二)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三)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水平。《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赵亚男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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