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抚养费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提出增加抚养费的合理要求,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离婚时放弃抚养费的原因多为妥协、经济负担不起等,但未考虑子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协议或判决不子女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要求。
法律分析
离婚时放弃抚养费以后,如果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是可以再继续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如果子女有正当理由需要增加抚养费的,对方有权向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放弃行为产生的原因分析
在离婚纠纷案件审理中,一方放弃另一方应负担的子女抚养费主要有以下原因:对于放弃方而言:
1、为达离婚目的而作出的一种妥协;
2、为争夺子女的抚养权而作出的一种让步;
3、为彻底断绝将来再与对方发生来往;
4、为不让对方探视小孩。对于被放弃者而言:
1、经济上负担不起;
2、认为不应该给,这种观点在农村尤其普遍,一般是女方认为子女既然给男方抚养了,男方就应承担起抚养子女的义务,而自己没得到子女还要出钱抚养,被认为是不公平;
3、不想给,夫妻反目成仇,认为给了抚养费就是对方得了利益,抚养费成了抱负对方的手段。对于而言:
1、希望双方作出妥协,使案件能够调解;
2、减少案件的执行。
从以上原因分析可以看出,各方在作出放弃子女抚养费的初忠都是从自身利益着想,而未站在子女的角度考虑,都有涉嫌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之疑。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放弃抚养费后还能再起诉要吗”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放弃抚养费并不意味着放弃了后续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权利。子女在必要时仍有权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放弃抚养费的原因各有不同,但应注意,所有当事人都应站在子女的角度考虑,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费用多少和期限长短应由双方协议或由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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