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精神病人属于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拥有监护权。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二十四条 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人民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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