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担保的特点有:
1、留置担保,按照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留置权,不需要双方约定;
2、留置财产必须是动产;
3、留置动产与主合同有关,即必须是主合同合法占有的动产;
4、留置权的实现不得少于留置财产后两个月的期限;
5、留置权人有权优先受偿留置物。
留置担保是指债权人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合同而依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