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试用期被辞退有工资,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且不得拖欠。劳动者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最低标准。员工试用期工资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符合条件者应缴纳个税。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包括居民和非居民纳税人。居民需缴纳全额所得税,非居民仅缴纳中国境内所得税。
法律分析
一、员工试用期被辞退有工资吗
1、试用期被辞退是有工资的。
2、用人单位未在用工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实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拖欠。
3、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所在的劳动部门进行投诉。
4、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二、员工试用期工资扣税吗
1、只要试用期期间工资达到个税起征点都是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按照收入多少来征收的,现在的起征点是5000元,超过这个的就要纳税,不管是不是试用期。
2、取得工资、薪金收入,符合纳税条件的,都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用期内,符合纳税条件的,也要缴纳。
3、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拓展延伸
试用期内被解雇是否有法律保护?
试用期内被解雇是否有法律保护?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的员工在被解雇时享有一定的法律保护。虽然试用期是雇佣关系的初期阶段,但雇主在解雇员工时仍需遵守法律规定。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试用期内的解雇可能需要符合特定的条件,如合理解雇原则、提前通知、补偿等。因此,如果您在试用期内被解雇,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劳动法律专业人士,以了解您的权益和可能获得的法律保护。请注意,此答案仅为一般性信息,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
结语
试用期被辞退的员工是有工资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实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或拖欠。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所在的劳动部门进行投诉。此外,试用期期间的工资应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另外,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只要达到个税起征点,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用期内的员工在被解雇时享有一定的法律保护,具体保护条件可能因地区和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请咨询当地劳动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具体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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