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章讲述了债权人追回债务人的债务的方法。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或配偶要求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没有留下任何遗产,则可以起诉债务人的遗产分割后的继承人。同时,文章也提到了债务人死亡时只有一个债权人时,不会发生债务的清偿顺序问题,但如果债权人是多人,则需要按债权性质来确定先后顺序。最后,文章强调了债务人死亡时所遗留财产是一个总体,包括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的遗产
法律分析
当债务人过世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债务。如果债务人没有留下任何遗产,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要求清偿债务。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应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遗产分割完毕,则应当在他们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按比例清偿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二、债务人死亡债务怎么办没有遗产
(一)向死者的配偶追偿。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你不知道死者和他配偶之间存在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就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要求付款。
(二)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因此,你还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及家庭成员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
(三)其他人愿意偿还的。
三、关于债务人死亡案件的债务清偿问题
债务人死亡后只有一个债权人时,不会发生债务的清偿顺序问题,既便债权人有多个,债务人的遗产大于债务,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债务的清偿顺序也无多大意义。但债权人是多人而死亡的债务人的遗产不能清偿债权人的全部债款的情况下,债务的清偿按债权的性质来确定先后顺序是必要的。债务人死亡时所遗留财产是个总体,既包括财产权利,也包括财产义务。它们在继承开始后同时按照法律规定移转给继承人。继承人放弃继承,即是对权利的抛弃,自可不再承担相关义务。遗产中的财产义务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这是被继承人对国家所承担的义务。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依照法律纳税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为了保障国家利益,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缴的税款,自应由继承人依法清偿。另一方面是一般的财物债务,即被继承人作为债务人对相对的债权人所负有的给与债务。劳务债务不在其内,因为它是一种行为债务,一般不能由第三人履行。这些财物债务多数因合同关系而产生,也可能因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或者无因管理而产生。由继承人依法清偿这些债务,既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也是维护一定的经济秩序,保障正常的民事流转的需要。
拓展延伸
在债务人去世后,如何处理债务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去世后,其遗产继承人需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如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纠纷、债权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等,债务人遗产继承人可能难以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民法典》提供了一些制度安排,以保障债务人遗产继承人的利益。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七条规定,继承人可以清偿债务或者交付遗产用于清偿债务。这意味着,在债务人去世后,其遗产继承人可以选择清偿债务或者将遗产用于偿还债务。如果继承人选择清偿债务,则需要在继承人之间进行分配;如果继承人选择将遗产用于偿还债务,则需要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手续。
其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遗产管理权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声明。这意味着,如果债务人遗产继承人想要放弃继承权或者遗产管理权,需要向债权人作出书面声明,并在遗产管理程序中予以确认。
最后,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继承人可以随时请求偿还债务。这意味着,在债务人去世后,其遗产继承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请求偿还债务,而无需事先得到其同意。
综上所述,债务人去世后,其遗产继承人需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债务人遗产继承人可能难以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为了保障债务人遗产继承人的利益,《民法典》提供了一系列制度安排,包括继承人可以选择清偿债务或者将遗产用于偿还债务,继承人可以随时请求偿还债务等。
结语
债权人在债务人过世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债务,但若债务人没有留下任何遗产,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要求清偿债务。法律规定继承人应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遗产分割完毕后,则应在遗产范围内按比例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死亡时只有一个债权人,不会发生债务的清偿顺序问题,但若债权人是多人而债务人的遗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则债务的清偿应按债权的性质来确定先后顺序。债务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是个总体,既包括财产权利,也包括财产义务。遗产中的财产义务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二是被继承人作为债务人对相对的债权人所负有的给与债务。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或者配偶要求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其他家庭成员或债权人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督促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01-08) 第七条 债务人对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异议,但对清偿能力、清偿期限、清偿方式等提出不同意见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12-29) 第七条 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12-29)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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