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保管合同的保管人应承担的义务有:
一、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二、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二条规定: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四条规定: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五条规定: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