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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办理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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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离职后,要到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失业保险缴纳统计表、身份证复印件、2寸证件照,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即可。如果申请失业金的,那么离职后60天内必须办理完。如果参保了失业保险,可以在失业状态下享受失业补贴金.

一、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二、失业金领取办法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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