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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合同可变更有什么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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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变更合同的特征有:
1、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至少有一方意思表示不真实或有瑕疵;
2、属于已经成立的合同;
3、意思表示不真实或有瑕疵的一方当事人有选择权。
4、当事人可以经协商一致变更或因法律规定符合变更要件的,合同自双方达成合意或法定事由发生时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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