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财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一方因遭受人身损害得到的经济赔偿、遗嘱或赠予合同中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物品以及一方婚前的财物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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