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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原告就被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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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原告就被告是民法中选择管辖时用到的一个原则。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原告就被告是国际的普遍惯例之一,这样做有利于送达法律文书,节约诉讼成本、缩短诉讼周期,也有利于最终的执行。 一般地域管辖又称普通管辖或一般管辖,是指以当事人所在地与辖区的关系来确定管辖。即当事人在哪个辖区,案件就由哪个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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