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通信自由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的行为;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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