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方是不会给女方补偿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利权请求损害赔偿,具体如下:1、一方有重婚行为的;2、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的;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4、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