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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写一方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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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写一个人名字的,是个人财产,离婚不会分割。根据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个人生活用品和其他应属于一方的财产。

法律分析

婚前买房写一方名字的,是该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会被分割。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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